搜索
 

石林 先行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2020年09月22日 10阅读 来源:昆明信息港 2017-07-18

七月的石林,夏意浓浓、生机万象。昨日,昆明一年之中最为盛大的民族文化节庆活动石林火把节如期而至。今年,石林火把节的主题是“中国梦·石林情——彝乡人民喜迎十九大”,全县25.8万名各族群众盛情邀约四海宾朋,到石林体验民族风情、参观世界自然遗产、见证彝乡喜人发展成就,一同欢庆被誉为“东方狂欢节”及中国最具发展潜力十大节庆活动之一的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近年来,异彩纷呈、热闹非凡的彝乡石林火把节,成为石林一年当中展示民族风采、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活跃县域经济的重头戏。

“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眼睛、珍视自己生命一样爱护、珍视民族团结,各族群众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讲话,为民族地区的和谐繁荣发展指明了道路。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云南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作为全市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的石林彝族自治县,树牢“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将打造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定位之一。通过重点实施八大创建示范工程、“七进”活动,三年努力创建、一年巩固提升,目前已基本达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验收标准,全面助力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机制资金保障创建

石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发展定位,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的必然要求,也是石林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顺应全县各族群众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务实之举。自2013年被列为全省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开始,石林便先行开始了省级及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在石林25.8万名群众中,少数民族人口8.7万,占全县总人口的35%。一直以来,石林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工作政策,始终坚持“稳定、团结,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方针,将民族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推进石林彝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2013年至今,石林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级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明确省、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的各项工作原则、目标和任务,将示范县创建纳入县对各乡镇(街道)、部门综合考核内容,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石林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同时,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中国天然氧吧等各项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将相关政策传达到广大群众中去,积极鼓励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当中。

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石林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联席会议、督促检查、汇报约谈等制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资金投入不断加大,2013年至2015年,省、市、县先后投入扶持资金4652万元,去年,石林争取到省、市民宗委示范县建设资金1650万元。近10年来,石林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新农村建设、小集镇建设、生态建设、旅游发展、文化扶持“五个一千万元”专项资金,同时,整合民族发展、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重点实施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为示范县创建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八大示范有声有色

石林扭住经济建设中心、抓实脱贫攻坚关键、抓好民族教育重点、突出民族文化根本、抓牢民生改善落脚、紧扣和谐稳定保障、强化民族干部基础,统筹实施、整体推进,合力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石林通过具体实施八大示范工程,稳扎稳打迈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

实施民生改善保障示范,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石林紧紧围绕“五有”目标,各类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0%,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充分就业发展、实施残疾人扶助项目等多个民生工程,不断增强民族地区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实施旅游强县示范,全域旅游基本形成。多年来,坐拥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的石林,旅游业一直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支柱产业,景区旅游及旅游相关产业,带动着数以万计群众就业,尤其在去年,石林成为全市首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遍布全县的更多旅游目的地逐渐形成,将带动更多石林群众从事旅游相关产业。目前,石林已形成了以大小石林主景区为中心,辐射乃古石林、台创园、长湖、大叠水、糯黑石头寨、圭山国家森林公园、冰雪海洋世界主题公园、水上石林温泉度假村、彝族第一村、喀斯特地质博物馆等景区、景点、村寨的喀斯特自然风光和阿诗玛文化风情的旅游环线,推进旅游带农、旅游兴工、旅游富民,增强旅游的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延伸旅游产业链,已初步形成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着力打造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彝族文化底蕴深厚的石林历来重视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通过打造民族文艺精品、重视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促进民族文化交流、开发民族节庆活动等举措,着力打造“阿诗玛”文化品牌。目前,石林已形成“一诗”“一影”“一歌”“一舞”“一节”“一绣”“一技”“一赛”“一祭”九个一文化品牌。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彝族三弦舞、彝族撒尼刺绣、彝族传统摔跤先后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被誉为“东方狂欢节”、被国际节庆协会评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十大节庆活动之一的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一道,成为石林一张充满吸引力的民族文化名片。

实施民族教育振兴示范,全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石林先行先试教育优先发展战略,重点在全县实施了学校基础设施提升、优化教育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规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让各族学生享受均衡、优质的教育资源,石林通过了教育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

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打造幸福彝乡绿色生态环境。石林一直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县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以全省首个国家生态县创建为抓手,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石林森林覆盖率达47.5%,水环境质量长期保持在全市前列,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整体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先后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国家生态县创建通过环保部考核。

实施民族经济发展示范,确保发展速度保持在全省前列。通过特色产业培育、项目资金整合、推进城乡统筹,形成了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生态工业集中区、石林旅游服务区“三园”并举,高原特色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格局。同时,对苗族、壮族等县域内人口较少民族进行重点扶持,先后投入资金345万元,对壮族聚居的小滑坡、苗族聚居的大塘子等村寨实施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等项目,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石林县城建成区面积达15.8平方千米,城镇化率41%,集镇面积新增1.2平方千米,行政村公路硬化率达100%,自然村道路硬化率达95%,创建为云南省首批“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

实施民族干部培养示范,优化民族干部队伍结构。石林制定了《石林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彝族毕摩培训、民族文化传承人培训等多种专题培训,提高少数民族人才综合素质。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工作人员,按少数民族人口占比的同等比例安排少数民族招录计划。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少数民族干部在全县科级干部中占35.9%,少数民族干部已成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骨干力量。

实施民族关系和谐示范,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县保持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全县联动创下佳绩

石林先行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还以“七进”活动为契机,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进景区,增进民族团结一家亲;进机关,增强执行力意识;进企业,开创崭新局面;进社区,搭建为民平台;进乡镇,服务延伸到基层;进学校,夯实教育基础;进宗教活动场所,维护和谐稳定。

通过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石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已经取得一系列成果。2014年9月,石林县人民政府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当月,石林和摩站村委会寺背后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去年4月,石林县被省民宗委评为“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2015年度优秀示范县;今年4月,圭山镇糯黑村获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去年,石林推进民族地区工作法制化取得重要突破。全市首个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今年,全市第二个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石林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单行条例》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立法论证、研讨,力争在明年颁布实施。

各民族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未来,石林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大的工作力度、更实的工作作风,力争在今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促进全县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昆明日报 记者莫衍邹腊 通讯员万红刚)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