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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系列报道之四 文明节俭殡葬新风逐步形成

2020年09月21日 10阅读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7/03/12

家住澄江县凤麓街道的刘先生在家中逝世后,其家属与殡仪馆联系后24小时内进行了火化并把骨灰安葬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其间,刘先生一家在殡仪馆的花费总额为1142元。如今,像刘先生家一样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群众为数不少,不但节省了办丧事的费用,还把更多的良田留给子孙耕种。

2013年8月以来,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殡葬改革,全市紧紧围绕“殡葬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出台配套文件,构建责任网络,倒排时间任务,加强宣传引导,整合资源力量,严格依法行政,殡葬改革取得显著实效。至2015年3月1日,全市2区7县均实现火化区火化率100%和骨灰100%进公墓目标。通过殡葬改革,全市火化率大幅提升,群众的殡葬费用支出大幅降低,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等丧葬新风逐步形成。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524个

过去,玉溪民间一直沿袭土葬习俗,丧事大操大办之风盛行,修建豪华墓、活人墓的现象屡见不鲜,玉溪中心城区甚至出现在公共场所搭设灵堂、游丧、抛撒冥币等现象;在偏远山区农村,办一场丧事要花费农户几年的积蓄,“杀一头牛吃3天”在一些村庄很平常。

2013年7月,玉溪市委、市政府从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的高度,把殡葬改革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改革来抓,全面推行火葬,规范土葬,节约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殡葬方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1次对殡葬改革工作做出批示指示,9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多次现场调研和检查指导;分别在峨山、易门、澄江、新平、红塔区召开了5次现场推进会,与各县区签定《玉溪市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全市乱埋乱葬清理整治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玉溪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8个配套文件,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同时,围绕公益殡葬,我市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建立政府投入机制,每新建一个殡仪馆,市县财政按6:4比例承担建设资金;每新建一个乡镇级、村级公益性公墓,市财政分别补助40万元、20万元,县区按1:1比例配套。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5.6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已补助1.7亿元,先后完成了新平、元江、易门、澄江、华宁、江川、通海、峨山殡仪馆建设并投入使用;建成经营性公墓1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524个,墓穴151137个,已基本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满足了殡改需要。

70%的国土面积被划定为火化区

围绕阳光殡葬,我市严格按照“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的决策程序科学划定火化区。从2015年3月1日起,火化区覆盖全市66个乡镇(街道)、401个村(居)委会及其所辖3622个村(居)民小组,覆盖范围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0%,覆盖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0%。

为让群众支持殡葬改革、参与殡葬改革,我市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始终,既给予人性关怀,又给予法律疏导,以心交心,打通了工作的隔心墙。加大宣传力度,把殡葬文化与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创作了3个花灯剧目在全市巡演,制作了30万册卡通漫画宣传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开设了专题、专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交车站牌、手机短信等媒体、媒介以及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走村进寨入户宣传。

为提高殡葬改革的执行力,维护改革秩序,我市围绕法治殡葬,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我市还开展乱埋乱葬清理整治,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发布通告、公告和入户告知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入户做好群众工作,讲清政策、讲透法律,最大程度让群众自行平毁活人墓,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监察、民政公布举报电话,加大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监督权。

年节约土地4万平方米  节省开支上亿元

在殡葬改革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干部带头做表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精神,要求干部自觉做到“三不、三积极”,即:不做违反殡葬政策法规的事,积极参与全力支持殡葬改革;不传播与殡葬改革相悖的言论,积极做好亲属和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积极在殡葬改革中走在前列。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治丧办丧中不搞特殊化,丧事简办,带头火化,带头平毁活人墓,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文明新风。

我市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理念,认真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把殡仪服务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范围,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打通殡仪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保障好人民群众各项合法权益。

我市还把殡葬改革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对“五保”、城乡低保、“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措施。同时,实施惠民补助政策,县区除国家公职人员外,给予一般群众一次性补助4000元、给予特殊困难群众一次性补助5000元,让群众最大程度享受殡葬改革红利,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据测算,大力实施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葬后,全市每年节约土地4万平方米,节省征地费用上千万元,为群众节省开支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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