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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生“痛点”需多方助力

2020年09月29日 10阅读 来源:上海虹口门户网站 2019/10/25

李俊章


“创文办的同志啊,我要跟你反映个事,我是这幢楼的住户,你看我这把年纪了,腿脚也不便当,每天爬上爬下好几趟累得我直喘气,这把“老骨头”实在不行……”近日,区创文办实地督查组成员通过实地走访看到一个怪异的现象,个别小区楼层有电梯却不使用,居民上上下下全靠两条腿,尤其是年迈的老人,上下楼梯看起来相当吃力和危险。


经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原来是这幢楼的电梯长期处于失修状态。了解至此,很多人会觉得物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物业的专项维修基金为何没在此时跨前一步解决问题?带着这样的疑问,检查人员与居委会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这部电梯已停滞一年多,业主也多次向物业反映,但新接替的物业答复是这部电梯的维修不属于他们权责范围,并且在他们接“盘”时,维修基金账面上是“0”。业主觉得往年并没有大金额的维修支出,为何账面的结存余额会“不翼而飞”?为此,业主们决定对以往发生的每一笔经费开支进行查账核实。


现任小区物业负责人则表示,查账需找之前的物业交涉。该负责人还向检查人员诉苦,物业费经常收不齐,电梯维修所需金额很高,物业无力承担。如若业主们坚持要物业公司承担此次维修,公司可以联系电梯维修方,但前提条件是产生的所有费用必须由各个业主自行承担,且这笔经费不是小数目,对此,业主们不买账,双方僵持不下。


居委和业委会也多次协调无果,最后业委会经过再三思虑,觉得问题的根源还是与先前已撤出的物业有关,但在循找到该家物业公司后,得到的答复竟是该小区之前一直拖欠大额物业维修基金未归还。各方意见争执不一,互不相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道就真的没有解决问题的优选方案吗?我看未必,纵观此事,现任物业不可谓不担当,历史遗留问题就像一块“烫手山芋”,谁也不愿深层次触及,这是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的主因。诚然,“背锅侠”这个称谓现任物业肯定是不愿“背”的,但这样一直搁置“打冷战”避而不谈行吗?肯定不行。


据了解,该幢楼层老年人不少,万一有老人上下楼梯摔倒或是疾病发作需要紧急救治,因为没有电梯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这个责任谁也担不起。当务之急,应分“两步走”,一方面街道应积极协调区房管部门一起把涉及各个主体权责的物业相关负责人召集过来,通过面对面提出质疑,将问题摆到桌面上谈,彻底厘清责任关系。如若还是争执不下,那也只能寻求法律仲裁途径解决。另一方面,居委和业委会也应积极想对策先解“燃眉之急”,比如对维修基金筹集渠道的问题,可以先让各位业主垫付,毕竟电梯的使用权跟居民日常出行息息相关,在出资份额的分配上可结合每层住户楼层的高低、面积大小、搬住时间长度、户数的实际人数情况、每天使用的频次等进行综合衡量确定具体出资额度分配。待真相一切“水落石出”之时,若确实是有拖欠前任物业的款项的情况,还是应补缴齐。如果是前任物业的问题,居民先前垫付预缴维修电梯的钱理当如数退还。


当前,创文工作已处于攻坚克难时期,亟需上下勠力同心,集智所成。各级各部门应切实拿出“仗不打赢,绝不鸣金收兵”的魄力和担当,持续关注推进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突破。首先,作为前任物业管理部门应主动站出来“辟谣”,既然是欠账,就该把账目公开。再则,作为业主也应换位思考,理解现物业和居委会的难处,有事通过正常合理的渠道反映,不宜偏激用事。


最后,居委和物业层面也应强化自身职责,主动跨前一步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哪怕是走廊楼道里一个灯泡换取等小事,都应及时协调和处理,还应将账目及时公示,绝不留“后遗症”,让居民心服口服。相信绝大多数居民同志还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基层各级管理部门常怀忧思,心系民众,为百姓排忧解难,时间久了肯定会赢得百姓的爱戴、信赖和对创文各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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