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发展新常态 彰显履职新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综述
跨越2015年的门槛,经历了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欣慰着全面播种次第开花,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大局,立足发展新常态,彰显履职新作为,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沿着时间的轨迹回望,细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沉甸甸的果实,更是令人倍受鼓舞:全年召集人代会会议1次,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和审议(审查)“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作出决议、决定12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10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督促办理代表建议81件。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人次,其中,任命10人次,免职14人次(辞职3人)。确认9名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补选省十二届人大代表1名。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等工作报告意见建议,有效督促市政府依法理财,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理顺和完善预算编制审查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市、县两级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组织人大代表重点对保山中心城市及工贸园区建设情况、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和“一湖四路”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跟踪监督,使问题得以落实;围绕扶贫、农村耕地流转、殡葬改革、边境界务管理、民族团结进等社会民生事业加强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监督,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腾冲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古村落保护情况,倡导大力保护生态和优秀传统文化,对我市怒江、澜沧江流域生态恢复治理情况进行调研,推进城乡“天蓝、地绿、水净”;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实施法律监督,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38件,接待群众来访50批102人次,群众来信来访转交办率达100%。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规定》,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认真执行任职表态发言和递交履职保证书制度,强化任后监督。全年任免“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人次。认真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关于将保山第一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关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大理至瑞丽铁路保瑞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保山市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报告》等决定,有效支持了政府的重点工作。
代表工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大工作之一,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工作,突出学习培训,突出服务保障,突出结果满意,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2015年,常委会分赴各县(市、区)组织基层市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开展代表法、代表议案与代表建议等工作的学习培训。组织部分驻保基层省人大代表到省外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水平。2015年,常委会建立了人大代表档案,了解代表动态,及时向代表寄送学习资料。拨付代表活动经费,为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基层市人大代表提供履职补助。安排联系代表和联系群众的专项经费。坚持分批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保山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的81件代表建议,采取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市政府领导对口领办、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的方式,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解决率达79%。
2015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了履职基础。首先是突出抓好作风转变,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用制度管人管事。改进视察调研、会议组织、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督办等工作。完善了党组、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机关工作5个层次的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公文,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成立了机关党委及新一届机关工会、妇女工委等组织,认真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其次是注重外出学习培训,提升保障水平,围绕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向省外部分人大机关学习借鉴了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高人大干部的能力素养。第三是常委会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挂产业、挂项目、挂贫困村等安排部署,直接投入我市经济社会主战场助推发展。第四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和基层党建工作,确保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与基层党建“双推进”,为推动当地群众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尽心尽力。
市人大常委会还把指导县乡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15年上半年,对各县(市、区)人大工作开展全面调研,重点了解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监督工作创新情况。
此外,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开通“保山人大网站”,拓宽人大工作宣传渠道,凝聚民主法治建设的正能量。
滇西大地,疾风劲吹。在“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树立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理念,依法行使立法、决定、监督、任免等职权,持续推动人大工作在“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中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杜晓林 杨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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