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夯实发展基础、促进民生改善、构筑社会和谐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以“一教育五行动”为抓手,以贫困人口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攻坚克难,扶贫开发工作亮点纷呈。
我市坚持按照《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按上年投入的20%递增。县(市、区)人民政府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按照不低于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增加财政扶贫投入”的要求,逐年增加本级财政扶贫投入,安排必要的项目管理经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机构加大扶贫信贷投入,确保每年扶贫贴息贷款稳定增长,县(市、区)每年各项贷款当年增幅高于上年。
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改革,全面实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市、区)、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坚持和完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县乡村组公告公示制度,加强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惩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
我市建立健全“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机制,实施专项扶贫。以建档立卡的 8.16 万户、27.11 万贫困人口、207个贫困村、23 个贫困乡为对象,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 的要求,在抓好六大扶贫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易地搬迁、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等扶贫工作,集中力量予以精准扶持。实施行业扶贫。各行业发挥各自优势,以连片特困地区、深度贫困片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战场,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组织实施好扶贫开发重点工程,形成扶贫攻坚合力。实施社会扶贫。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切实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点、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挂钩点以及部门扶贫帮扶点“三点合一”,确保每乡一支工作队、每村一个工作组、户户都有责任人。倡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工作,支持驻保部队和武警参与地方扶贫开发,鼓励民营企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推进参与式扶贫。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参与、主动融入贫困村扶贫规划制定、项目选择和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和验收,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靠群众力量办成群众受益的事。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扶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工作中,我市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列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挂钩部门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坚决杜绝贫困户被脱贫、被小康、被幸福,杜绝弄虚作假。树立“摘穷帽为荣、戴穷帽为耻”的观念,确保 2018年全市贫困县“摘帽”。
我市深入推进扶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工作机制,确保每个贫困乡(镇)、贫困村都有领导和部门(单位)挂包,每户贫困户都有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整合包村部门(单位)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帮户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派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扶贫工作队,都有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扎实做好“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完善建档立卡资料,制定务实管用的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为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化动态管理机制,我市加快精准扶贫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实现建档立卡数据与行业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衔接。用好扶贫信息系统,把建档立卡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有效对接,提高扶贫开发的公信度、针对性、有效性。
2015年全市共争取下达8.5亿元扶贫资金,为年度目标的121%。其中,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1亿元,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0.2亿元,扶贫到户贷款3亿元,扶贫项目贷款3.1亿元,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0.1亿,贫困人口减少7万人。(建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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