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速读
施甸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63年,是全国众多县级基层法院之一。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毫不显眼的法院,建院53年来,创下了干警违纪违法“零纪录”的佳绩。
多年来,该院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被省纪委和省监察厅命名为“第一批云南省廉政文化示范点”,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共青团云南省委表彰为“五四红旗团支部”。今年2月份,该院再获殊荣,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一个基层法院缘何屡获荣誉,近日,记者走进施甸县法院一探究竟。
完善规章制度 构筑廉政防线
最近,有一则小故事在施甸县法院传播开来。 一次,当事人张某拿着几条烟找到施甸县法院副院长李建立,希望在判决的时候能帮忙通融一下,被拒绝。“我告诉他,法院有规定,有人来访,直接在办公室专人接待,不准在家接待。而且,接待当事人,必须有两个人在场,不许一个人单独接待。” 李建立说。
施甸县法院院长李承先介绍,按照作风建设的要求,施甸县法院相继制定办法、完善规章制度20余项,涵盖审执管理、案件指导、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公务卡管理、值班管理、公务接待、保密管理、会议规范及法官与律师关系等各个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按照教育、制度、监督职能,优化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确保干警在“八小时以内有管理,八小时以外有监督”。
同时,施甸县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两述三评”制度,“三务公开”制度,廉政事先提示告知制度,民主科学决策制度,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聘任廉政监察员制度,教育、监督、考核、奖惩、通报、表彰制度,构筑思想道德防线、经济约束防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防线、廉洁自律防线、民主监督防线、案件当事人双向监督防线、集体决策防线、财务违纪防线、干警内部监督防线、反腐倡廉制度保障防线。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构筑起一道道廉政防线。“我们每个干警对制度绝对服从,不论亲疏远近,一概按法律办事。”民一庭庭长杨国富说,一次,他大伯让他帮忙打赢官司。他当时就拒绝了,并告诉大伯,自己是共产党员,是人民群众的庭长,绝不会徇私枉法,即使是亲人也不例外。
打造廉政文化 形成创优氛围
走进施甸县法院的大门,“厚德、崇法、博学、创新”的警句映入眼帘,这是全体人员引以为豪的精神。大厅内悬挂的“公正、清廉、高效、为民”的院训与“严谨、笃实、包容、和谐”的院风共同阐释着这座法院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它们构成了全院干警的基本遵循。
施甸县是杨善洲老书记的故乡,施甸县法院把杨善洲精神融入学习和司法审判工作实践中,提出了“创建公正廉洁为民优秀法院,争当人民满意十佳先锋干警”的目标。以创建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服务型和廉洁型的“五型法院”为抓手,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院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为充分展现审判机关的廉政文化特点,更好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魅力,施甸县法院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将具有法治代表性的图片、格言警句以及十道防线等内容悬挂、张贴在审判大楼一至四楼的走廊两侧,形成了图文并茂、蕴涵丰富、寓意深刻、教育性强的600米廉政文化长廊。
“将法律人的理想、追求、信仰和行为准则与建筑功能融为一体,使公平、正义、民主、文明、廉政的司法理念与大楼浑然天成,使开放、廉洁、便民、关怀、和谐的人文精神得到展现,让廉政文化真正在生活、工作、学习上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李建立说。
廉政文化融入了每个干警的血液,几十年来,全院干警都自觉按照廉政文化的准则要求自己。“杨鸿翮在1975年到1990年任施甸县法院院长,在任期内,他从不公车私用。有一年他二儿子结婚,他正在由旺办案,单位派车去接他,被他拒绝了,最终都没赶上喝儿子的喜酒。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大家作了廉洁自律的榜样。”2002年退休的施甸县法院工会主席李和昌说。
“近3年来,我院受各级表彰125人次,其中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3人,阿炳成同志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十佳少数民族法官。”施甸县法院纪检组长杨品成说。由于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施甸县法院保持了建院53年以来干警违纪违法犯罪的“零纪录”。2010年以来,先后有省市县级100多个单位3000多人次到该院参观学习,廉政文化示范效应得到了大力彰显。2011年成为全省基层法院中唯一的“第一批云南省廉政文化示范点”。
狠抓本职工作 确保司法公正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施甸县法院处在联系人民群众的前沿,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着力推进优化服务方式、创新利民举措、强化司法公开,完善审管制度、提升案件质量,落实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针对施甸县各村落居住分散的实际,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健全法庭与乡镇、村组的常态化联系机制,以法庭为中心、在偏远乡镇建立巡回审判点,在重点村(居)民小组聘请联络员,将法院的司法服务覆盖到村组,法院的阵地延伸至最基层。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工作重心下移,在为老百姓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上下工夫,到行动不便当事人住所地、事故多发地、基层组织所在地等地巡回审理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 李承先说,同时进行相关法制宣传,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巡回审理各类案件601件,巡回审判率达98.2%。
此外,为更好地接受民主监督,施甸县法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法院工作,共邀请112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93次。
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陪审员参审案件6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3.1%。完善质效通报制度,每月由审管办对全院收结案情况、司法绩效指标和案件质量进行评估通报,力促及时改进、提高,真正落实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深入开展案件“两评查”活动,坚持“凡结必查”制度,今年上半年共评查各类案件621件。
“我们院坚持完善审管制度,提升案件质量。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扎实做好审限流程节点管理,充分利用网上办案系统,从立案到归档进行全程监控,重点攻坚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严把节点卡控。”李建立说,对接近审限临界点的未结案件及时预警、实时监督,加强日常审限管理,促进均衡结案,确保流程公开数据客观真实。按要求补录完善了2011年至2014年案件信息,对2015年至今所有案件均录入案件流程系统,实现网上全程跟踪。
同时,深化“诉前、诉中、诉后”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采取易人调解、合议调解、委托调解、联动调解等方式提高调撤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7.4%,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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