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连杰)7月28日至29日,公安部交管局在我市召开全国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现场推进会,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总结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交流经验、分析问题、查找差距,对进一步推进公路和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为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地打下坚实基础。
公安部交管局副巡视员王强,中国保监会财险部副调研员吴晔军,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马峻岭、副总队长刘刚,省保监副局长樊青以及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十省交警总队;包头、珠海、西安三市交警支队的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科)负责人、保险行业代表等共一百余人参加了推进会。保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唐云泽出席会议并致辞。
近年来,我市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创新思路、辨证施治,改革基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创新推行片长、路长挂钩联系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同时,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和派出所交警中队规范化建设,推行农村交通安全员制度,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派出所交警中队为主力军,交通安全员为方面军,整体联动,社会共治”的农村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确保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5年来,全市交通死亡事故持续下降,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控制,尤其是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去年推行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以来,快处快赔率已达31%,极大地方便了事故当事人。
王强对我市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保山市公安交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针对农村地区道路线长面广,群众上网少,对事故快处不了解、不掌握的实际,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员分布广、人地熟的优势,在农村地区布设服务点,对农村道路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员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帮助指导当事人迅速协商处理,突出一个“快”字;各保险公司协调联动,互认勘查定损,并与交通安全员签订代为勘查协议,建立“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微信群”,实现现场勘查定损、现场划拨赔款,突出一个“捷”字,因地制宜走出一条适合农村地区事故快处快赔的新路子,在农村地区推行农村交通安全员制度,有效破解了交通安全管理“无人管”的难题,解决了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缓解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压力。
王强指出,自去年年底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加强与保监部门协作配合,强力组织、认真谋划,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各地共在线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31万起,通过理赔中心处理事故140.7万起;快处快赔机制已开始在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民警出警、对缓解交通拥堵和避免二次事故方面开始显现作用,从部分地方统计分析看,轻微事故可在5至10分钟内撤除现场,快处快赔网点30分钟内可完成事故理赔,当事人在事故现场滞留时间减少70%;节约群众因处理事故出行3次以上,下降75%以上;平均保险理赔期限减少3天以上,保险理赔时长缩短50%。部分地方事故快处比例已达50%以上。
王强要求,全国各地要充分借鉴云南和保山经验,勇于创新、敢于攻坚,确保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一要坚持瞄准目标、看齐榜样,学好、用好云南和保山经验。各地要立足创新方法手段、补齐短板,充分借鉴保山经验,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行业的合作,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制机制和基础保障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和培训,全力解决经费保障不到位的难题,大力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维护农村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二要坚持扭住关键、精准发力,确保按期完成改革进度。抓好组织保障、协调联动和宣传引导,确保年底两种快处快赔模式全面运行,并形成推进公路和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工作模式。三要坚持立足长远、完善机制,为全面推进改革奠定基础。加快互联网快处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规范化建设,及时开展跟踪问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为在全国全面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会上,13个试点省、市公安交管部门汇报了工作情况,交流了工作经验,研究讨论了《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快速处理工作规范》。
28日上午,与会人员还深入高黎贡山交巡警大队小平田交警中队、施甸县交警大队施梦交警中队,实地检查观摩了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各乡镇安全员配置情况及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听取了高黎贡交警大队、施甸县交警大队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开展以来整体情况的汇报及演示等。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