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禄丰县破陋习、树新风,力推生态殡葬,走出了一条节地、生态、立体安葬的殡葬改革新路子,群众的殡葬意识发生了深刻变化,科学、文明、生态、环保的殡葬理念正在逐步深入人心。2018年6月1日以来,禄丰县火化区亡故1884人(含回族群众15人),火化遗体1864具,进入公墓安葬1469人(生态安葬18人),火化率达99.7%,入墓率达85%。
齐抓共管 殡葬改革有章可循
先行先试是深化殡葬改革的不竭动力。禄丰县按照“党委主导、政府统筹、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成立了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抓好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面对“传统丧葬习俗与殡葬改革目标要求背离”等普遍问题,禄丰县在“拆除活人墓恢复耕地、销毁棺木除陋习”方面实事求是、努力探索,先后下发了《禄丰县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政策法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乱埋乱葬和违规治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禄丰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禄丰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规定》等,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迁坟平坟、拆除活人墓、销毁棺木的”给予奖励和补助,对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党员干部将进行问责处理。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三沿六区”坟墓“怎么改”,活人墓“怎样改”,豪华墓、超面积坟墓“怎么办”;让各乡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最大限度地形成共识,推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以“小队伍”发挥“大作用”。禄丰县补齐配强殡葬管理人员,为殡葬管理服务队伍增加了事业编制3名、安置补充了7人、聘用了殡葬服务工作人员10人,将县级管理服务人员增加至29人,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政策有人解读、经费有人兑付、宣传有人牵头、执法有人落实、遗体有人接运、火化有人操作、入公墓安葬方便快捷”,切实下好全县殡葬改革“一盘棋”。
加大投入 公墓设施不断完善
在殡葬改革中,最关键的一项是公墓建设。只有建好公墓,其他殡葬改革措施才能一一落实。禄丰县把公墓建设作为殡葬改革工作的突破口,强化基础投入,改善殡葬设施。
该县投入资金106万元对县殡仪馆火化车间、停车场、绿化带等进行了改造,配置更新了火化炉、冰柜、遗体接运车等设施设备,不断提升丧葬服务水平;安排资金30.5万元,县殡仪馆、县龙翔公墓管理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殡葬服务人员10人,确保殡葬服务单位能正常运转;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对县龙翔公墓进行提升改造,新建标准墓穴500个、生态墓穴1000个,进一步夯实丧葬基础设施。投入资金1520万元,积极稳妥推进火化区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为加快推进公墓建设,禄丰县还积极走出去向安宁、玉溪等地区学习,借鉴经验,不断探索公墓建设方式,采取县乡协同整合投入、村集体山林土地参股、村组集体资金投资参建、以公益性公墓预期收益为担保由公墓建设施工方垫资建设等多种模式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有效缓解了殡葬基础设施滞后与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
随着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禄丰县龙翔公墓(经营性公墓)规模小、经营环境滞后、难于满足丧属群众祭扫、入墓安葬的现实需求等问题逐步凸显。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禄丰县统筹谋划,成立了县经营性公墓建设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引进云南大惠陵园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禄丰县清凉山人文纪念园项目,拟建成生态景观型经营性公墓。同时,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及运营管理将逐步交由县级平台公司统筹,为禄丰县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更好的社会支持。
目前,禄丰县建有殡仪馆1个、经营性公墓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一期)共新建标准墓穴5308个、生态葬墓穴118个,经营性公墓新建标准墓穴500个、生态葬墓穴1000个。
宣传引导 殡葬新风深入人心
禄丰县将《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作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创新宣传方式,谋划宣传思路、搭建宣传平台、构筑宣传阵地、探索宣传手段,通过宣传引导,殡葬新风深入人心。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持续不断地开展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同时,进一步推进“清明节文明祭扫”活动,做好清明期间文明祭扫新风尚的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宣传惠民殡葬新政策、新举措。截至目前,全县投入殡葬改革宣传经费20余万元,发放殡葬改革告知书17.6万份、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册2.03万份,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文艺演出12场次。
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十个严禁”和丧事报告制度,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2.9万余份,全县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同时,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县各党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民政部门集中供养人员亡故后遗体一律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或生态葬。让党员干部带头,在全县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持续宣传殡葬改革新理念,引导群众摒弃丧葬陋习,厚养薄葬、生前尽孝,文明节俭办丧事。截至4月30日,党员干部带头迁坟平坟17冢、拆除活人墓461冢,群众自行销毁棺木14891具。
为让旧俗变新风,禄丰县还在各个乡镇行政村组建红白理事会,推选村里有威望、公道正派的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进入理事会。“理事会为红白喜事规定节约可行的办事流程,不但能把事办好,而且杜绝了攀比之风,还给群众减轻了经济负担,得到了很多群众的认可和赞同。”勤丰镇镇长李艳刚介绍。
以人为本 政策减免惠民利民
“建公墓容易进公墓难”,为了让群众破陋习树新风,禄丰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办法》《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订出台《禄丰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规定》,明确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指导价,全面公开遗体接运、馆内搬运、消毒、存放及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让丧属透明消费、满意消费;对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其他群体死亡后火化进公墓安葬的,一次性给予补助,切实减轻丧属群众的负担。
禄丰县通过广泛调研,积极学习、借鉴周边县(市)的先进做法,在比对州内大部分县(市)殡葬惠民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县情、民情实际,在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将殡葬惠民补助标准调整到3000元至4000元,将生态安葬补助标准调整到8000元,将捐献遗体补助标准调整到1万元。同时,为打消群众“拿不到补助”的顾虑,禄丰县始终坚持每月兑付一次补助资金,即:上月亡故人员家庭的补助资金于次月10日前,由县民政局下拨到乡镇专户,再由乡镇于15个工作日内兑付到群众。此外,将火化环节不出钱、进入公墓安葬有补助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火化费、遗体接运费由县殡仪馆在收费时直接减免。通过实施一系列举措,引导群众逐步接受和认可新的安葬形式,自觉自愿地进公墓安葬逝者,提高公益性公墓使用率。截至4月30日,全县共亡故3901人,火化遗体1998具,寄存骨灰1290盒,减免寄存费38010元,进入公墓安葬1674人,为符合减免政策的1637例亡故人员减免遗体接运费、火化费186.1万元,为符合补助政策的948例亡故人员拨付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补助资金307万元。增加预算迁坟平坟、拆除活人墓、销毁棺木等补助资金974.786万元。
现在的禄丰,新的安葬模式逐步推广,“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新风尚渐入人心。每逢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等祭祀节日,当地群众都自觉以植树、摆放鲜花或进行网上祭扫替代烧纸来表达哀思。禄丰县殡葬改革正朝着更加惠民、更加绿色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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