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全州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百个案件比技能,千名法官进基层,万名群众评法院”活动为抓手,突出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司法公信建设三项重点,大胆创新,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063件,审执结15118件,结案率94.12%,同比上升1.46个百分点。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22件,审执结2720件,结案率96.39%,同比上升1.19个百分点。已审结的7291件一审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3183件,经调解撤诉1194件,调撤率60.03%,在去年调撤率上升3.42个百分点的基础上,今年又上升2.47个百分点。全州共有10家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先进创建率达90.91%,中级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反规避执行先进法院”。
一、在提素质、增活力上下功夫,队伍建设有了新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从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出发,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法官队伍。
以党建带队建,找准抓党建与审判的连接点。全州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的工作思路,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把支部建在庭上,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建立党委、总支、支部68个,配备党务干部130名。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级法院民一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楚雄市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州法院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文明行业”,中级法院连续四次评为“省级文明单位”,9家基层法院被省、州命名为“文明单位”,全州法院文明单位创建率达90.91%,涌现了“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永仁法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邱德英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求实效转方式,突出干警思想工作的着力点。针对少数干警存在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奉献精神缺失、不善做群众工作等问题,改变“说教式”的传统思想工作方式,实施“上挂下派”制度,中级法院全体干警轮流到基层法庭锻炼3个月,基层法院每半年选送一名干警到中级法院顶岗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实现由“灌输”、“说教”式向“感悟”、“体验”式转变,通过深入基层“接地气”,体验基层工作的艰辛,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语言,让干警找回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那份感情,增强做好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群众工作的能力。
讲实绩建机制,激活干警工作热情的兴奋点。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让想干事的有机会,敢干事的有位置,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褒奖,一线干警有奔头。中级法院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全州法院竞聘中层领导干部14名,面向基层遴选缺额法官15名,形成优秀干部在一线成长锻炼,优秀人才从基层产生的新格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重互补搭平台,连接干警学习交流的互动点。为增强干警把握大局的能力,做到胸怀全局、知情出力,中级法院邀请专家学者就“楚雄州十二五规划”、“楚雄州工业总体布局”、“滇中经济圈建设”等专题开展全员培训;为开阔干警眼界,组织全州510名法官赴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培训;充实“法官论坛”内容;实施新老法官“传帮带”;在全省首创案件会商制度,为凝聚智慧、增进交流、共同学习搭建了良好平台。
人性化的队伍管理,使广大干警团结干事、和谐共事、按章办事的意识得到增强,把握大局能力、司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州法院连续多年保持零违纪。工作中加班加点的多了,迟到早退的少了;专心致志钻业务的多了,串岗聊天乱议论的少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多了,说怪话、发牢骚、乱猜疑的少了;比技能、讲奉献的多了,比待遇、讲条件的少了。
二、在科学化、精细化上下功夫,审判管理迈上新台阶
全州法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这一中心,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审判质效为目标,探索推行精细化管理新机制。
完善制度,强化落实,增强审判管理制度化。坚持以制兴院,用制管人,按制办事。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中级法院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并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跟踪督办,责任到人,定期考评通报。使法院各项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规范体系,强化科技,增强审判管理科学化。实现分散管理向统一管理的转变;完善审判质效标准体系,科学评判办案质效;对审判工作进行层层分解,健全评价方法,严格奖惩措施,激励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全州上下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你追我赶、争先进位蔚然成风。坚持以信息化带动规范化,不断增强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科技含量,全州法院信息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增强审判管理层级化。细化院长、分管副院长、庭长、审判员的职责,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减少二级班子的案件考核基数,把工作重心放在审判管理上,放在分析研究新时期审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上,放在指导服务基层上。完善院、庭长监督指导办案制度,细化院、庭长在办案把关、文书签发、审判质效管理、法官业绩考评等方面的职责。科学界定上下级法院工作职责,规范案件请示制度,切实推行改判、发回案件通报、点评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实行“一对一”交流指导,联合开展重点调研,上诉案例讲评,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统一司法尺度。
把握节点,强化流程,增强审判管理精细化。坚持立、审、执、监一盘棋思想,强化审判流程管理。通过案件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环节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实现案件审批网上流转、法律文书网上签发、司法统计自动生成、审限自动跟踪管理,全面及时管控案件各环节。细化对审判和执行工作全程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全省法院率先进行司法拍卖改革,引进第三方参与拍卖,使拍卖更透明。建立随机分案机制,实施分权制约,实行轮岗交流。建立审执运行态势分析制度,每月召开院务会,盘点收结案情况,努力实现均衡结案。
精细化管理使司法效能明显提升。工作中案结事了多了,新增信访少了;案件办结率、调解率、执行率高了,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少了;法律文书注重说理性多了,瑕疵失误少了;审理案件通盘考虑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多了,一判了之的少了;上下级法院之间沟通交流的多了,各自为政的少了。
三、在讲能动、促公开上下功夫,司法公信取得新成效
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推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以有所作为赢得社会的理解支持。
敞开院门,贴近民众,提升工作透明度。在2010年第二批选任156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2012年又面向农村增选了29名人民陪审员。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案件审理608件、1032人次。全州法院组织开展了“百个案件比技能,千名法官进基层,万名群众评法院”为载体的“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厂矿公开开庭138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1552人次,群众旁听庭审18529人次。通过深入群众,搭建法院与民众沟通的桥梁,增强了司法透明度。
提高效率,注重质量,提升社会公信度。坚持和完善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着眼于案结、事了、人和,注重审判工作质效,积极探索案件质效评估新方法,科学合理匹配人、财、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新途径,努力实现当繁则繁,宜简就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使审判工作全面提速;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庭审竞赛活动,用好庭审平台,向公众展示人民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度。
转变作风,以人为本,提升基层满意度。全州法院坚持重心下移,切实发挥领导、指导、服务、保障、协调、监督基层的作用。在州、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下,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得到调整充实;基层队伍知识和年龄结构不断优化;中级法院审判庭已开工建设,立项新建和改、扩建的6家基层法院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两级法院招聘200名速录员,“案多人少”的压力得到缓解。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搭平台、建机制,倾心为基层办实事,使基层一线同志在得安心,干得舒心,做基层基础工作更有信心。
服务大局,能动司法,提升干群认同度。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从发展,一切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努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有所作为。主动走出院门,重心前移,超前服务,能动司法,发挥专业优势和特点,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中当好参谋,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中及时掌握信息,提出建议,参与化解,为党委政府解难;在执法办案、为民服务中,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和情、理、法的高度相融,以此赢得辖区干部群众的理解认同。
通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大力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真心实意办实事,对外公信力不断提升。工作中广大法官主动服务、能动司法的事多了,被动应付、坐堂问案的少了;当事人理性维权、服判息诉的多了,无理缠诉、闹访的少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关心帮助、理解支持的多了,横加指责、妄加评论的少了;公民主动要求旁听案件、参与司法的多了,无端猜疑、偏听偏信的少了。
实践表明,只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法院工作才能无往而不胜;只有坚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才能卓有成效;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才能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只有坚持抓好审判第一要务,才能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只有坚持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司法的根本,才能获得做好工作的力量源泉;只有坚持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才能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只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才能使法院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只有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才能实现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只有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才能实现全州法院工作整体联动、全面发展。
面对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信访老案化解、息诉难,法院信访工作压力大;“执行难”问题虽有缓解,但要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面临的任务仍然艰巨;少数干警依法主动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强,化解纠纷、做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司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的现象尚未根本杜绝,队伍作风仍需改进;部分法官尤其是一线法官工作压力过大,身心健康状况堪忧。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予以关注。
2013年的工作思路
2013年,全州法院工作思路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公正审判为核心,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深化“八项司法”、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着力点,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拓展,为富民强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化能动司法、积极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要超越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狭隘视野,摒弃被动司法、消极裁判的落后理念,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作为,超前服务,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围绕云南“两强一堡”和楚雄融入滇中经济圈战略,找准法院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为彝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深化和谐司法、协同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工作总布局,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做法治楚雄建设的坚强捍卫者。坚决贯彻执行“宽严相济”、“调解优先”、“化解行政争议”等一系列司法政策,加强涉案风险评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纠纷。依靠体制优势解决执行难。以支持当事人合理诉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逐步健全解决涉诉信访问题长效机制。
三、深化廉洁司法、阳光司法,努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法院党建和队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守住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廉洁底线,做法治楚雄建设的模范实践者。认真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巩固“百千万”活动成果,扩大接受外部监督的广度、深度、强度,以公开公正促公信。统筹推进司法规范化和司法改革工作,以管理监督促公信。大力加强审务督察工作,坚持对不公不廉行为零容忍,抓早抓小,及时查纠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违法违规行为,以从严治院促公信。
四、深化基层司法、民本司法,夯实法院审判事业基础
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保障,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加强青年干警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把有经验、有水平的干警稳定在基层一线。加强对基层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司法条件,打造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法官身心健康、依法履职的文化氛围。弘扬服务理念,加强涉诉舆情、社情、民意的收集分析,了解社会动态,适时回应社会新期待、新要求,增强司法的社会认同度,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决心在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胸怀全局,勠力同心,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奋力推动全州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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