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以1986年7月姚安县前场镇新街大蒜研究会的成立为起步标志。经过27年的实践和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彝州特色的发展之路,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萌发起步阶段(1986-1999年,13年)。二是探索创新阶段(2000-2006年,6年)。三是统筹规范阶段(2007年至今6年)。这一阶段出现了公司+协会+合作社+基地“四位一体”经营模式,逐渐形成了“统筹发展、规范发展、创新发展”的实践经验。
截至今年6月,全州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累计达3312个,成员达28.6万人(户),其中农民专业协会179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517个。组建了“楚雄州精品果蔬产业协会”等9个州级农民专业协会,成立了“楚雄州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2011年8月,楚雄州精品果蔬产业协会在全省首家成立了省农技协精品果蔬技术交流中心。全州所有乡(镇)和76%以上的村(居)委会都组建了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形成了纵横交织、上下贯通的组织网络体系。农民合作组织在普及科学技术、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全州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6228元,比上年增长35%。
统筹发展 努力营造好环境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科协牵头,各级各部门联动,形成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加强领导、统筹发展,州委、州政府在2006年成立了楚雄州农民专业协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2008年又调整为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州委副书记任组长、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委政研室、州政府研究室、科协、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工商局、水务局、林业局、科技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扶贫开发办、环保局、烟草专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畜牧兽医局、农发行、农业银行、省农村信用社楚雄办事处、农科所、供销社、农产品检测中心27个部门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科协。各县(市)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并建立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各级科协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科协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共同推进合作组织发展的强大合力。
制定和落实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环境。早在2000年,州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农技协归口科协指导管理;2003年,全州、全省农技协现场推进会分别在元谋县召开,总结、交流、推广楚雄州发展农技协先进经验。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技协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营造了农技协发展的宽松环境。各县市也相继出台了适合当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了全州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编印了《农民增收之路——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调研文集》、《楚雄科普》等书籍和刊物;《楚雄日报》经常宣传报道农民合作组织;楚雄电视台拍摄了《希望的田野——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掠影》电视专题片;省科协等部门和楚雄州委、州政府联合在楚雄举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第四届云南省科学技术论坛”,有关专家汇集楚雄,共同研讨合作组织发展问题和“楚雄发展模式”,为进一步促进合作组织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规范发展 大力培树好典型
抓骨干培训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素质,加强管理,提高了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为提高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分批分期组织合作组织建设骨干培训,加强合作组织骨干队伍建设。
为加强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州科协、州农业局、州民政局、州工商局联合制定了《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及实施方案》;州科协、州民政局制定了《楚雄州农民专业协会管理规定》;州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工作的意见》。对全州合作组织的组建、审批、注册登记和管理等相关事宜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对合作组织的管理。州科协编印了《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手册》,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制度范本,以制度规范协会的活动和运行,使协会的管理日趋规范。
抓先进示范创建工作,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提升了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质量。为培强壮大合作组织,示范带动全州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每年创建一批示范单位,全州累计创建省级、州级、县级示范合作组织200多个。2012年州政府命名了30个高原特色农业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10年,州科协、州农业局、州民政局、州工商局制发了《关于开展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全州组织创建州级合作组织示范单位28个。在深入调研、总结“十一五”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州科协、州财政局制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先进示范单位创建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全州组织创建州级合作组织先进示范单位30个;2012年,创建州级、县级合作组织先进示范单位30多个;2013年,创建州级、县级合作组织先进示范单位40多个。
近年来,科协系统组织农协会实施“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44个,以实施项目带动合作组织更好发展。2012年,州科协荣获中国农技协“全国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奖,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有3个农协会荣获“全国先进农技协”奖,有16个农协会获“全省先进农技协”奖。 此外,2006年有16个农协会被省科协、省民政厅评选为全省“百强农技协”。
创新发展 积极探索好路子
积极探索与土地流转相结合的新路子,创新了经营形式,扩大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内涵和合作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一些合作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促进合作组织与土地流转有机结合,使合作组织的内涵和合作的内容不断扩大,从技术交流合作和产销合作,扩大到产权合作和资本合作。全州参与土地流转的合作组织逐渐增多。实践证明,在合作组织的平台上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改革更加有效,土地流转的不断改革对合作组织的发展有助推器的作用。
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四位一体”的新路子,推进了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近年来,楚雄州在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的实践中,在“协会·公司·经纪人”的基础上,出现了“四位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了新路子。“四位一体”,即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四者一体化。“四位一体”把公司在市场营销方面的强势,合作社在市场销售和保护农民(社员)利益方面的优势,协会在组织农民生产和普及推广科技方面的优势,基地在聚合各种生产要素和示范带动方面的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形成经济组织联合体或复合型组织,形成联合舰队,克服各自的缺点和短处,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点和长处,获得1+1>2的效果。如:元谋东方红有限公司+元谋东方红葡萄种植合作社+元谋东方红葡萄种植协会+东方红葡萄种植科普示范基地等,都是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四位一体”经营的典型案例。
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组织大联合的新路子,推动了组织形式的创新发展,拓展了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空间。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联合会实现农民专业协会的组织创新。一是通过建立各级区域性联合会,对合作组织进行服务、指导和管理,实现农民合作组织服务和管理的社会化(民间化)。为把全州各类农民合作组织联合起来,积极引导和促进各类农民合作组织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搭建党委和政府部门联系、协调、服务农民合作组织的平台,州科协牵头组织成立了楚雄州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元谋、牟定等县也成立了县级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有条件的乡镇也正在积极准备成立联合会。二是通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联合会服务农业产业化建设。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把相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协会联合起来组建联合会,对本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协会进行服务和指导,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建设。三是通过成立州级农民合作组织,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搭建更大平台。州科协印发了《关于积极发展州属农民专业协会的意见》,积极动员支持具备一定条件、带动力强的经济实体型农协会申请组建州属农协会,允许其在全州范围内组建分会、发展会员,打破了地域限制,拓展了发展空间,为不断培强做大彝州农民专业协会寻找突破口。到目前为止,已成立了9个州级农民专业协会。
推进“四位一体”建设 促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
近年来,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实践中,我州出现了“四位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四位一体”就是农村经济组织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四者为一体,即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四位一体,这是四种组织形式相互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复合型经营组织形式,是各种经营组织的联合体。“四位一体”中,公司企业发挥着龙头作用,有较强的市场经营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能更好地与市场对接;合作社是合作组织的一种紧密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利益,发挥着对接市场与联系农户的双重作用;协会是合作组织的一种松散组织形式,能更广泛地组织农民,更广泛地推广科学技术,它具有组织和联系农户的明显优势;基地具有示范、引导的作用,它是农业生产要素的聚合点,是科技培训的重要场所,是高效农业的试验场,是公司、合作社和协会的一张名片。
着力培强做大农业龙头企业
牢固树立“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增收”的观念,着力培强做大农业龙头企业。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培强现有龙头企业。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一系列培优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集中资金、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从贷款贴息、政府补助、品牌扶持等方面予以扶持。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龙头企业新亮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和载体,引进新建、培优培强、做大提升一批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项目。三是加强龙头企业管理,提升企业内外竞争力。建立龙头企业动态监测机制,每年对获得省级、州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对新申报企业组织进行申报、审核,淘汰不达标企业,遴选新达标企业入围重点龙头企业,增强企业忧患意识,引导企业提升竞争力。
依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以公司法人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一样,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受法律保护。要依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是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引导更多的农民参加合作社,引导更多的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二是坚持正确的办社方向,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重大事项按照一人一票表决决定;建立健全合作社的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三是依法建立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实行盈余分配,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后,按惠顾额进行统筹分配。四是规范合作社的工商登记管理,重点在合作社名称、注册资金、经济性质等方面做好工商登记的规范工作。五是规范合作社的服务内容,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统一组织农业投入品的采购和供应,统一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统一提供品牌、包装和销售服务,统一申报和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及地方名牌。
继续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协会
农民专业协会是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发展的一种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它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主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要在总结州农民专业协会20多年的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协会。
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民主办会,按章程办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由农民自主决定、自我选择、不硬性推广一种模式,不规定指标任务。二是要规范登记管理,加强规范化建设,由科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要帮助和指导农民专业协会制定好章程,加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建设。三是要加强联合与合作,进一步引导和发展协会与公司、合作社、基地之间建立紧密的利益联接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四是要围绕主导产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建立上下贯通的农业行业协会或专业联合会组织体系,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五是要通过建立各级区域性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逐步实现农民合作组织的社会化管理,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在组织体系上的管理创新。
切实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科普示范基地在普及农村先进技术和农业新成果、新品种,传播现代农村科技信息以及先进管理方法,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建设:
一是要把基地建设与土地流转有机结合起来,农民把承包地出租给公司、合作社办的基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农民又作为基地的员工在基地干活,获得土地流转和基地打工的双重收益。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科普示范基地进一步扩大规模,引进新技术,更新品种,提高示范基地产品的科技含量,带动农民致富。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指导管理力度,帮助指导基地建立健全有关章程和规章制度,使其走上科学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对符合管理规范,效益较好的基地,进行命名表彰。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宣传力度,要从抓典型入手,选择能代表全州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和产业特色的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五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的信息、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基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推进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一体化建设
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各有其优势和长处,同时也各有其劣势和短处,通过一体化建设使其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就可以产生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聚合能量、共同发展、互利多赢的良好效果。
一体化建设就是要把公司在市场营销方面的强势、合作社在市场销售和保护农民(社员)利益方面的优势,协会在组织农民和推广技术方面的优势,与基地在聚合各种生产要素方面的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形成经济组织联合体或复合型组织,形成联合舰队,克服各自的缺点和短处,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点和长处,获得1+1>2的效果。楚雄州有很多这样的典型例子,如:元谋农美丽食品有限公司+元谋辛彝精品果蔬合作社+楚雄州精品果蔬产业协会+元谋龙橄新科普示范基地,元谋东方红有限公司+元谋东方红葡萄种植合作社+元谋东方红葡萄种植协会+东方红葡萄种植科普示范基地,禄丰大华实业有限公司+禄丰大华农产品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禄丰大华农产品种植营销专业技术协会+大华科普示范基地,牟定县大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牟定海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牟定县海源种养殖专业协会+科普示范基地,都是“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四位一体”经营的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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