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百年,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全州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2011年以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紧紧抓住国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楚雄州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按照“广覆盖、保基本” 的工作要求和“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多元发展”的工作思路,通过建机制、扩资源、强队伍、重管理、勇创新、促公平等工作举措,促进了彝州学前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建机制。建立学前教育领导、投入、管理、评价长效机制,是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立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的办园体制,健全“州县统筹、以县为主、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细化明确了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卫生、公安等部门的职责,为全州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体制保障。二是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的同时,从2012年起,州级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引导支持县市学前教育发展。并要求县市学前教育财政拨款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5%以上。三是建立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制度,继续坚持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机制和民办幼儿园年审制度,从政府层面和教育管理层面加强学前教育监督、管理。四是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市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实绩考核以及县市教育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奖惩和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通过加强领导,完善体制、机制,为加快全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扩资源。在充分调研和认真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楚雄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规划》和《楚雄州“十二五”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在“十二五”期间,全州计划投入5.42亿元,新建幼儿园182所、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造幼儿园102所、增设小学附属幼儿园413所,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11年以来,全州共争取下达学前教育项目建设资金近1.1亿元,实施新建幼儿园项目21个、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项目84个、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262个;下达2012年、2013年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奖代补支持县市学前教育发展;下达城市学前教育发展资金564.41万元,支持县市城区学前教育的发展;争取中央和省民办教育发展奖补资金490万元,对4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奖补;下达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432.92万元,资助贫困幼儿12303人次。从2011年至2013年5月,全州已下达州级以上学前教育资金近1.4亿元,涉及实施项目417个。
三、强队伍。一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小学富余教师培训转岗等方式,满足学前教育规模迅速扩张的现实需要。2011年以来,全州新增学前教育教职工712人,总数达到2831人。二是将学前教育教师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和国培计划,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制度。三年来,全州共培训幼儿园园长(副园长)265人次,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保育员等1480人次,公办幼儿园教师培训面达95%以上。三是各县市以省一级示范幼儿园为辐射,利用暑假对辖区内所有学前教育教师进行了一轮全员培训。通过以上举措,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极大提升,为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认真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培训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安排,2013年6月,州教育局组织24名一级幼儿园园长、幼教专干、教研员参加了省级培训,组织90名县市幼教专干、教研员省示范园园长、骨干教师进行了为期5天的州级培训。各县市根据要求,均按要求组织了县级培训和园本培训,《指南》培训覆盖面做到了100%。
四、重管理。为实现学前教育规模扩张和内涵提升的协调发展,几年来,州教育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一级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幼儿园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指导意见的通知》、《楚雄州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指导方案》、《楚雄州教育局关于对学前教育机构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和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楚雄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并将学前教育纳入县市教育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每学期开学工作综合检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和督导评估工作,对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保教行为、提高科学保教水平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
五、勇创新。认真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0]2号)有关税收、建设用地、收费、奖补、派驻公办教师、政府购买服务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一是《楚雄州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中,设立了省级示范民办幼儿园奖补项目,对评定为省二级一等以上示范性幼儿园的牟定县迎世艺术幼儿园、大姚县金碧幼儿园分别给予了34万元、54.7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其中,州、县各承担50%)。2013年11月,根据州人民政府安排,州级有关部门对《楚雄州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进行了全面修订,加大了对农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省级示范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力度,同时对45所民办幼儿园给予了226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二是县市积极落实奖补措施。如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为鼓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均制定了民办幼儿园办园经费补助办法,促进了民办学前教育的较快发展。三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普惠性、示范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年内,争取中央、省民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480万元,根据办园规模对4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5万元到20万元的奖补。四是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特别要求各县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准入、审批制度,并在学前民办教育机构年检过程中,严格标准,对办学条件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坚决的行政手段停止招生甚至取消其办学资格。
六、促公平。一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大力发展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根据我州山区面大、人口分散的特点,我们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大力举办乡村幼儿园和小学附属幼儿园。2011年以来,全州新增幼儿园79所,其中农村新增55所。另外,通过目前正进行的21所乡村幼儿园新建项目、84个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和262个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项目的实施,解决近6000余名幼儿入园问题,满足广覆盖、保基本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二是让人民群众享受低收费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根据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子女能上低收费、质量好的普惠性幼儿园。目前,全州一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保育费60元,教育费60元,杂费30元。由于优质公办幼儿园收费的调控,民办幼儿园收费得到有效限制,全州绝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低于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群众子女能够享受低收费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三是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帮扶工作,提升薄弱幼儿园办园水平。全州19所省一级示范性幼儿园确立了对口帮扶对象26所(其中公办11所,民办14所,企业班1所)。通过对口支援工作的有效开展,省一级示范幼儿园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被帮扶的薄弱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对缩小公、民办幼儿园和城、乡幼儿园差距,促进全州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取到了良好效果。四是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11年,全州通过省、州、县三级配套,共投入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432.92万元,资助幼儿12303人次。
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州共有幼儿园279所,在园(班)幼儿52853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79所、6320人,学前3年幼儿毛入园(班)率比2010年提高了14.74个百分点、达到了69%,学前1年儿童毛入园(班)率达到92.56%,基本实现了预定的目标任务。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认真总结3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3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统筹、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提升质量,推动全州学前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为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作出更大的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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