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楚雄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意见》指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州、县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即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党员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查找问题。领导班子要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会诊”,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深查细照、认领问题。
《实施意见》强调,要全面深入开展谈心交心,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要与党员普遍谈心。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按照“四必谈”要求,至少开展两轮谈心交心。
《实施意见》要求,州、县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书记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其他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各县市委、州属各党(工)委结合实际、区别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对照检查材料要写得实、画像准,重点写清“四风”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自己动手,杜绝工作人员代写,严禁抄袭照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严格审核把关,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定。
《实施意见》强调,州、县市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要求,从5月下旬或6月上旬开始,分3批,州、县市、乡镇逐级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有辣味,动真碰硬、敢于交锋,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实施意见》强调,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在7月初至7月15日,召开一次高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指导推动联系点开展活动为标杆,蹲点指导、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示范带动。各县市委、州属各党(工)委及州级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落实领导责任,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对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安排,组织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并指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分级分类指导,高度重视形式主义问题,把功夫下在实处,坚决防止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各级督导组要认真履职尽责,从实督导、从严把关。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坚持上下联动、边查边改。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反腐败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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