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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州政府发出通知要求 切实解决“三难”“四多”问题 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020年10月10日 10阅读 来源:楚雄日报 2014/2/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解决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和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四多”问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党委、政府实施办法的落实,州委、州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解决“三难”“四多”问题的有关规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三难”“四多”问题依然突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切实统一思想、树立责任意识,解决“三难”问题、提升服务水平,整治“四多”问题、突出工作实效,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优良作风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通知要求,解决“办事难”问题要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制度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和为难群众、拒绝为群众办事的行为。提倡马上就办、雷厉风行的作风,能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向群众说明情况。简化文件办理流程,提高文件办理时效,特急件1个工作日内、紧急件3个工作日内、一般件15个工作日内务必完成。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健全完善全州四级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通过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县市和州级各有关部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问题,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和通报“吃拿卡要”典型。

通知要求,解决“审批难” 问题要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精简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公开行政审批目录,严格限制行政审批权的设定。对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落实到位。继续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和下放一批州级部门审批权限,力争将州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至50项左右。严格规范和简化备案、核准的范围、程序,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绝不能以“备案”等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进一步向下级政府和重点产业园区下放审批权限。行业协会可以自律管理的项目,交由行业协会管理。继续压缩行政审批项目和时限,审批时限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再压缩1/3以上。

通知要求,解决“落地难” 问题要切实抓好重大项目推进落实。要实行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重大项目代办制、三级联动审批工作制“四项工作机制”,力争全州投资审批项目提速30%以上。不能一次性办结的事项,要协调相关部门首席代表办理。要强化重大示范带动项目落地推进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项目责任单位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项目落地中的各项前期工作;项目所在地政府要主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 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实行倒逼管理,加强对土地、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简化办事程序,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及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通知要求,解决“会议多” 问题要从严控制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分类管理制度以及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会议报批,州级各部门牵头召开的全州性会议必须按程序报州委办公室或州政府办公室审核后送相关州级领导审批;各部门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的本系统全州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相关的部门参加,会期不超过1天,需要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须报经州委书记、州长批准;全州性会议,特别是需要开到乡镇一级的电视电话会议,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召开会议。坚持实行5月、8月“无会月”制度。各级各部门每年召开的会议要比上年有所压缩。严格会议经费管理,按照州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会议分类标准,对会议地点选择和会议经费申请、使用、报销作出具体规定。实行会议经费审批制度,未经州委、州政府领导批准同意,财政部门不得划拨会议经费。

通知要求,解决“文件多” 问题要从严控制文件简报。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文件,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不再由党委、政府或其办公室名义发文;能由政府单独发文的,不再由党委、政府或其办公室联合发文。涉及同一事项的工作部署、配套政策、责任分工等需要发文的,尽量合并发文。能通过媒体、办公网络、电话、电报、便函等方式传递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严格规范公文报送,向州委、州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正文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特殊情况控制在3000字以内。简报要突出反映重要动态、经验和问题,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每期篇幅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各部门只保留1种简报报送州委、州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不得越级报送简报。各级各部门每年编发文件、简报数量要比上年减少。

通知要求,解决“活动多” 问题要从严控制各类节庆论坛会展活动。对节庆、论坛、会展、晚会等活动进行全面摸底普查和清理规范,严格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或已明令取消的,一律不得举办,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州直部门及所属单位不得与县市或企业联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及奢华的论坛、会展活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国有企业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不得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摊派、转嫁费用和拉赞助。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节庆、论坛、会展、晚会等活动。未经批准的活动,各级新闻媒体一律不得宣传报道。

通知要求,解决“评比多” 问题要从严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加强对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管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展;已取消的,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已转交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的,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批准的外,不得新增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确需增加的,须报经州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州委常委会或州政府常务会审定,并统一组织实施。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必须按程序送审,不得越级报批。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的检查达标活动,必须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要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解决“三难”“四多”问题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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