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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七着力七确保”破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难题

2020年10月10日 10阅读 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2/11/22

近年来,我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典型引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围绕“抓基层、强基础、利长远和突重点、破难题、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突出“培树典型、筑牢阵地、健全机制、扩大覆盖、整治软散、强化保障”的工作重点,加强队伍、阵地、制度、载体、保障五个基本建设,抓好“七个着力”,做到“七个确保”,为推进富民强州进程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着力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有人理事”。一是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体系。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实行对县市委、州属党(工)委及州级部门党组进行党建责任制考核,并严格奖惩。二是建立了三级书记“双向述职”制度。从2009年起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县市委、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委和本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会议)抓基层党建工作“双向述职”制度,逐步在全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体系,此项工作多次得到了省委组织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三是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挂点联系制度。研究制定了《楚雄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对联系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制度》和《楚雄州机关干部挂钩联系自然村制度》,建立健全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结对联系县市、示范点和自然村制度和机关干部挂钩联系自然村制度。目前,全州共建立了省州县三级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693个。四是健全基层党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制度。将基层党建工作七项经费落实情况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情况作为州委考核县市委和县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票否决”事项。五是建立集中整治后进党组织长效机制。在城乡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和后进村(社区)整顿建设活动,坚持每年原则上按照10%的比例倒排确定一批后进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党委以及其他领域的后进党组织集中治理整顿。目前,全州确定了101个后进村(社区),占全州村(社区)总数的9.24%。对矛盾特别多、群众意见大、长期处于瘫痪状态的村(社区)党组织,采取选派党组织第一书记、副书记或名誉书记以及抽调得力干部驻点等方式集中开展整顿工作,全州先后从州、县、乡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村党支部书记85名、党建工作指导员91名、“人民勤务员”206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全州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把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解决基层党建工作“有人理事”问题。

——着力完善选人管人育人机制,确保“能人干事”。一是完善选人管人机制。抓住村“两委”换届的契机,积极把一批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党员选拔进村级班子,并从州、县、乡机关中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村“两委”班子的选举,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活力。在第四届村“两委”换届中,大批农村实用人才进入了村组干部行列。同时,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建立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及时发现、整顿、调整机制。二是完善后备力量培养机制。在各基层党组织建立优秀村民库、入党积极分子库、重点培养对象库,全面实行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坚持实施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 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注重在回乡务工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带头致富人员等一些先进群体中发展党员。2006年以来,全州培养农村党员致富先锋6249人,带领53699户87628名党员群众开展创业致富。三是构建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机制。在全州农村普遍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开设楚雄州“专家乡村讲坛”。“专家乡村讲堂”开办以来,全州累计参与单位461家,派出专家1526名,深入村(社区)1098个,开展服务4743场次,服务农村党员群众35.4万人。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优化了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了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基本实现了农村“能人干事”。

——着力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确保“方便办事”。一是调整优化村级党组织设置。在行政村一级普遍成立党总支,在正式党员人数众多、经济成份多元化、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行政村成立党委,在正式党员人数较多、有活动场所、具备有关条件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单独成立党支部。目前,全州1037个行政村,设有11个党委、966个党总支、60个党支部,全州14630个村民小组有10565个设立党组织,其中有6347个成立党支部。二是探索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在一些条件具备的地方,探索“镇村联建”、“机关联村”、“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组织等模式。目前,全州共成立73个行业协会党支部。三是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找准党建工作与农村改革发展的结合点,把党组织活动与发展农业、建设农村、致富农民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改变重管理轻服务、命令多协商少的领导方式,多从政策指导、资金支持、项目引进、信息咨询、科技推广等方面为有创业能力的农村党员提供帮助,鼓励和引导他们带领农民共同致富。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进一步优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解决了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不便的问题,实现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方便办事”。

——着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有钱干事”。一是强化县乡党委及涉农部门责任。制定激励扶持政策,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积极引进项目和资金,盘活现有资产,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着力培植和壮大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形成专业生产基地,增加集体收入。不断培强做大适合本村本地发展、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优势项目,建设龙头加工型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通过示范引导,联村发展,促进农民稳步增收。截至2011年底,全州1098个村(社区)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45个,3-10万元的村(社区)516个,1-3万元的村(社区)418个,1万元以下的村(社区)113个,全州10个县市中,已有8个县市全面消除了集体经济“空壳村”。二是切实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05年起,州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空壳村”和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同时,每年由县市财政解决每个村级党组织2万元工作经费,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三是作为优秀村官评比“一票否决”事项。州委规定: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农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主任)不能评为优秀,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优秀村官评选“一票否决”事项。同时,为帮助基层干部拓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思路,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益借鉴,把全州25个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汇编成《楚雄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案例》,统一发放到全州1098个村(社区)党组织。四是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州委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州城乡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互帮互助活动的意见》,决定在州、县机关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中认真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工作、帮助找到一条经济发展路子、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培养一批农村党员致富先锋、争取和实施一批发展项目、帮助建设一批党员活动场所、结对帮扶一批困难党员群众、帮助健全一套民主管村制度的“八个一”活动为载体的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促共进、资源共享。州级138家单位党组织与村党组织结成对子,并在信息、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结对村倾斜和帮助。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经济收入,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逐步缓解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兴办公益事业能力弱、在群众中号召力不强的问题,基本实现了“有钱办事”。

——着力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确保“有房议事”。一是高质量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2005年至今,全州先后投入1.55亿元资金,建成了一批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委会办公无场所、党员活动无阵地的问题,实现了全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覆盖。二是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州委组织部、州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着力解决部分村存在的重建设、轻管理,有场所、无活动等问题,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工作负全责。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委领导批示,并且由省委组织部转发各州市学习借鉴。三是延伸自然村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研究下发了《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整合各种建设资源,积极将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向自然村延伸。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全州绝大多数农村基层党组织基本解决了“有房议事”的问题。

——着力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关爱机制,确保“用心干事”。一是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基础补贴。从2009年1月起,村(社区)干部基础补贴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0元。提高后,楚雄州村(社区)干部基础补贴标准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人每月560元,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每人每月540元。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村(社区)干部,基础补贴标准再上浮20%。二是着力提高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从2010年起,州级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补助,各县市财政按人均每月不少于150元的标准配套相应的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经费。三是普遍推行村(社区)干部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各县市每年按照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奖金额度,对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有突出贡献的村(社区)干部进行奖励。四是建立村(社区)干部社会保障制度。为村(社区)干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探索建立村(社区)干部参加工伤、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的制度。把村(社区)干部纳入县级干部培训规划,确保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组织的集中培训。五是建立村(社区)干部政治关爱制度。每年组织开展楚雄州“百名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评比表彰活动,对评选出来的100名优秀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主任)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村官的,每月增发100元津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村官的,每月增发200元津贴。从2006年开始,州委每年评选出100名“农村党员致富先锋”,每名奖励1500元。坚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制度,建立优秀村(社区)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工作机制。2007年以来,全州已有69名优秀村干部经考试考察被录用为公务员,35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按程序被提拔为副乡镇长。六是建立村(社区)干部离任补助制度。对村级体制改革后正常离任的村(社区)干部,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由各县市财政给予一定的一次性离任补助。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逐步健全完善了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关爱农村党员干部机制,使他们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确保了“用心干事”。

——着力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确保“依章办事”。一是建立民主议事制度。2006年起,在全州全面推行农村党员民主议事制度,研究制定了《楚雄州农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听证制度》,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在村级重大决策前,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本村发展规划、公益事业建设、村集体财务收支、投工投劳、集资、工程招标、村集体资产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重大事项以及村民需要听证质询的其他事项进行听证质询,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党务公开制度。出台了《楚雄州农村基层党务公开试行办法》,将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每年必须对村(社区)党总支(支部)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三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州村级组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意见》,全面推行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在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村党支部(含党委、总支,下同)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将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同时,在县市、乡镇两级探索建立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党代表任期制,在村(社区)一级推行民主议事听证制和党务公开制,在村(居)民小组一级全面推行党员首议制,在全州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办事的程序和方法,促进了农村基层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实现了农村基层党组织“依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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