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25.8万贫困人口克期脱贫作为推动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强化精准扶贫,在全州打响了脱贫攻坚战。
我州山区面积达95%,少数民族人口占33.8%,全州9县1市有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个省级重点扶贫县。到2014年底,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全州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8万人,贫困乡镇25个,贫困行政村220个,贫困面大,扶贫任务繁重。针对贫困现状,我州明确责任,把克期脱贫作为跨越发展的首场攻坚战,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做到每个贫困乡有一名州级领导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每户贫困户有挂钩帮扶干部;在综合绩效考核中增加扶贫考核的权重,严格考核奖惩,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紧紧围绕脱贫、摘帽、增收3个主要目标,深入实施5年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集中力量抓好片区扶贫、基础设施、产业培育、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培训就业、生态保障7大攻坚行动,建立8项攻坚机制,做到8个精准和16个到村到户的攻坚计划,实现到2019年基本脱贫,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今年以来,我州积极编制农村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在方法步骤上,明确倒计时、时间表。2016年至2018年为三年脱贫攻坚期,具体目标是在2015年减少5万贫困人口的基础上,减少贫困人口18万人,6个贫困县、20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17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片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
2019年至2020年为两年巩固提升期。这一阶段,减少贫困人口2.8万人以上,1个贫困县(武定县)和5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50个贫困村出列。为防止脱贫人口反弹和返贫,进行全面巩固提升,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农村20万左右“两无”贫困人口,按照农村低保和社会救助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围绕三年攻坚,集中财力办大事、解难题,每年投入脱贫攻坚资金不少于100亿元,形成投入合力。一是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二是整合行业部门资金。每年整合行业部门资金不少于50亿元,改变以往各自为战、撒胡椒面的做法,统筹好不同渠道、不同性质的项目和资金,优化项目配套结构,集中力量,坚持高强度投入,打歼灭战。从明年开始,州级相关部门的资金只下到7个扶贫攻坚重点县,由县里按扶贫工作任务进行整合调配,优先把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扶贫攻坚的核心地区。三是加强金融扶贫投入。做到金融网点向贫困乡村优先布点,金融政策、支农贷款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金融资源优先向贫困乡村、贫困户配置。探索“四权”抵押方式试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小额信用贷款,信贷投入不少于10亿元。四是狠抓招商引资投入。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狠抓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引进资金不少于35亿元,加快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五是发动群众投工投劳。
抓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州、县市、乡镇、村各级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挂包帮”“转走访”。实行州级领导包一个贫困片区,联系一个县,挂点1个贫困乡镇,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村;每个贫困乡派驻一支扶贫工作队;每个贫困村派驻一个扶贫工作组、派出一名第一书记、有一个部门定点帮扶;每户贫困户有一名干部结对帮扶。切实构建起领导带头、全民上阵、全员扶贫的格局,动员各级干部包县、乡、村、组、户,不留死角。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部门挂联的县、乡、村、户名单保持长期不变、不作调整,干部结对帮扶的对象也长期不变、不作调整,实行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帮扶,做到不稳定脱贫、挂联单位不允许脱钩,直至包村包户的任务完成、贫困户彻底脱贫为止。二是协调服务好教育部、国土部、招商银行、中智公司及6所高校和20家省级单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以抓好“10·17”扶贫日活动为载体,努力营造“扶贫向善、济困光荣”的社会氛围,多渠道、多形式吸纳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爱心人士、企业等扶贫募捐资金,推动社会扶贫常态化。三是进一步强化扶贫机构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乡镇干部抓扶贫开发工作的能力水平,在真扶贫、扶真贫中发现、选拔干部,保证扶贫开发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
建立健全8项攻坚机制。一是建立精准扶贫机制。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脱贫攻坚工作格局。三是建立脱贫考核机制。四是建立脱贫激励机制。树立“摘穷帽为荣、戴穷帽为耻”的观念,加快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减贫、贫困乡镇出列、贫困县“摘帽”。五是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六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七是建立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八是建立扶贫攻坚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双推进”机制。按照“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要求,找准扶贫开发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结合点,实现扶贫开发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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