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牟定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县人民的努力下,2017年,全县1231户425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1.73%,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全县小康社会总体实现程度已达83.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36亿元,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0.96%,拉动经济增长5.12个百分点。而牟定县乡村人口145461万人,乡村人口比重达71.7%,提升农村消费能力将极大促进经济发展,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目前牟定县农村消费市场还存在的三个短板,影响农村消费市场繁荣。
一、消费设施不完善
(一)农村经营分散。农村国土面积大,村民居住分散,经营分散,商品品种少。
(二)农村经营规模小。农村经营普遍存在规模小,单打独斗,资金、信息、技术不能共享,流通成本高,经营业绩不佳,抵御风险能力差,农村流通现代化得不到健康发展。
(三)农村经营商品质量不高。农村流通市场商品质量差、卫生环境差、价格低廉。主要是:一是经营者整体素质不高。二是经营者自律意识缺乏。
(四)物流制约电商发展。当前农村电商市场普遍存在的“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难题制约着行业发展。农村电商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限于农村物流,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差、网点少,农户居住分散,订单少,导致快递下乡未能很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尤为明显,仍需用户通过长途自取,严重制约了农村网购的积极性。
二、消费环境有待提升
(一)城乡收入差距大。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3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0元,虽然农村收入增长达8%,与城镇相比,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仍较大,农村居民收入决定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仍然较低,农民收入增长缺乏稳定性和长效性仍是制约农村消费的主要原因。
(二)购买能力弱。2017年,乡村人口145120人,60周岁以上人口达34263人,占16.9%,全县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村多数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老人、儿童购买能力弱,导致农村消费能力低。
(三)电商发展缓慢。全县注册电商企业26户,仅在全县7乡(镇)政府所在地建立了电子商务服务站,进入试运营阶段,行政村、自然村网点仍是空白。由于农户居住分散,网购数量少,发货网单少,致使农村电商发展缓慢。
(四)农村电商人才紧缺。牟定县电商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市场的主体发育不健全,配送的基础设施滞后,发展环境不完善,还面临着严重的人才缺乏问题。如今网络快速发达的社会,不懂营销、不懂推广包装等,都是制约农村电商发展的因素之一。
三、消费维权困难
(一)农村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薄弱。农村消费市场较为零散,市场监管部门迫于人力物力原因,宣传不到位,大多农村消费者主动维权的意识不够。主要表现在几方面: 1.质量安全意识不强。2.消费观念落后。3.对消费维权行为缺乏了解,不了解哪些消费问题可以维权,也不知道上哪维权,怎么维权。4.传统观念影响大,对于小纠纷,出于观念和情感等原因,部分消费者更加倾向于“忍气吞声”,而没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二)消费过程中缺乏维权有力证据。农村消费市场,大多数农村便利店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凭证,也无购物记录,使消费者在进行维权时因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而遭遇维权困难。
(三)农村消费者维权成本较高。市场监管部门因人力缺乏等原因无法随时对辖区内各农村消费市场进行监管、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农村消费市场存在分散不集中、偏远交通不便等特征,尤其是偏远地区农村消费者,由于路途远,路费、误工费等维权成本高,一些农村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还会遇到鉴定难、调处难、赔付难等问题,维权成果难以实现。
(四)流动商贩对象确定难。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城市管理加强、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等因素影响,流动商贩开始向偏远农村地区转移阵地,一些不法流动商贩将劣质商品以次充好,农民消费者购买这些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或维修时,流动商贩早已不见踪影,给市场监管部门调处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五)执法人员对农村市场管理到位难。原因在于:一是农村地域广。尤其是一些地势险峻、交通不便的地区,人口不集中,经营网点分散,点多面广。二是农村市场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示范引导。由于农村消费能力薄弱,利润微薄,一些大型、正规、集团型超市无意进驻,使农村市场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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