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社保变迁,波澜壮阔。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武定县社会保障事业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在罗婺大地上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民生雨露,成就辉煌!
2014年以来,武定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81209人全部参保,参保率为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105050人,参保率100%。
从无到有 在改革中探索前行
1978年以前,我国长期实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即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上的“企业保险”制度。国务院1986年颁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开始由原来的“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为以后的社会保障改革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上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期。传统的劳动保险制度由企业包揽劳动者生老病死伤残等所有福利,企业负担过重,难以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为此,1991年至1997年,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史上接连出台了三份重要文件——1991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就养老保险问题第一次作出重大决策,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1995年3月,国务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下发《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1997年7月,国务院在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模式走向统一,并为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也成为医疗社会保险改革的途径。
今年75岁的江灿文,是武定县劳动人事局的退休干部,是武定县最早从事养老保险工作的人员之一。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他见证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武定不断发展完善的艰辛历程,也亲身感受到改革开放40年来武定县社会保险事业给人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实惠。“武定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是从1988年7月开始的。当时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武定县劳动服务公司统一开展这项工作,一直到1991年才成立武定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养老保险统筹金发放的管理与探索中,武定县首创的‘委托银行发放’经验,方便了离退休人员,增加了银行储蓄收入,得到省、州劳动人事部门的充分肯定并作经验推广。1990年至2001年,武定县的社会保险工作多次被评为行业先进,得到省、州、县的表彰奖励。”时任武定县劳动人事局劳动服务公司经理的江灿文回忆说。
据《武定县情》(1993年5月版)记载,武定县从1988年8月开始,对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内的固定职工,离、退休人员实行离退休金社会统筹制度,并由县劳动局统一征缴统筹基金。至1990年末,全县参统单位有65个,其中,国营单位48个,集体单位17个。参统人员中有固定职工1437人,离、退休人员465人。共征收统筹金856049元,发放统筹金725762元。对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至1990年末,全县有 506个合同制工人纳入了养老保险,共收缴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金160264元。
以人为本 在发展中追求卓越
改革开放40年来,武定县为适应经济体制转轨要求,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使社会保障成为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和巨大作用越来越得到彰显,社会保障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
社保制度及体系日趋健全完善。从上世纪80年代探索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到相继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框架体系基本形成,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截至2018年12月,全县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191820人,是1990年的100倍。其中,机关事业职工7762人,企业职工8057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6001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66021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928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53093人。参加失业保险7115人,其中,城镇职工4688人。全年有14053户28711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中,城镇6242户12910人,农村7811户15801人。民政优抚革命伤残军人107人、在乡复员军人110人。有养老院11个,收养778人,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
保险基金规模逐步扩大。应对老龄化的基金储备更加充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国家财政实力的增强,我国不断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投入,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明显提升。国家连续11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到2014年底,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2000多元,增长了两倍。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
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街道)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为参保单位和群众广泛开展社保登记、待遇支付、政策咨询等服务。
扩大覆盖 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织牢社保网络,共享幸福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武定县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保扩面征缴,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健全,统筹层次不断提高,实现了由单位和家庭保障向社会保障、由覆盖城镇职工向覆盖城乡居民、由单一保障向多层次保障的方式转变,社会保障网络越织越牢。与此同时,该县认真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和清欠工作,强化社保基金使用管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制度体系不断健全。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先后启动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社会保障制度更加成熟稳定,公平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经过一系列探索,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相继建立并逐步规范和完善,将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并通过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努力实现多层次保障。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保、失有所助、生有所补的工作目标。
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加大社会保险征缴力度,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逐步从国有企业向各类私营企业、从正式职工向全体就业人员、从城镇居民向城乡居民扩展,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从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扩大到各类企业职工,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合同制工人到全民参保,失业保险覆盖城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工伤保险由企业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生育保险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职工,参保人数逐年增多,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保基本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连续13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适时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进行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逐年提高;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进行提升。
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稽核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均单独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足额进行支付,基金抵抗风险和共济调节能力显著增强。
服务能力全面提高。进一步整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各项业务,切实解决社保经办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至2018年,全县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25.6万张,持卡缴费人群覆盖率和持卡领取待遇人群覆盖率均达98%以上,开通全县11个乡镇社会保险业务专用网络,启动实施全县医疗保险“一卡通”建设项目,推动社保经办业务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就近就地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工作流程,变事后服务为事前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难点服务为重点服务,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一回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的工作目标。
峥嵘岁月写风流,扬帆破浪再起航。《武定县“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体系比较健全,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到2020年,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在98%以上。武定县社会保障事业将与时代同行,在全县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好“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刘东宇 妥自圆 凤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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