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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合力共建平安永仁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楚雄日报 2019/4/15

永仁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州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中国阳光城、云南北大门、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的“一城一门一区”发展定位,认真落实“一极两区三争创五进位”发展举措,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环境,全力守护云南北大门。4次获得“省级先进平安县”和“州级先进平安县”荣誉,2018年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位列全省第3名、全州第1名。

提高政治站位 履行重大政治责任

永仁县坚持高站位、高起点,紧贴“六个围绕”,精心组织、科学谋划、高位推进,广泛摸排收集线索,精准打击,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把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县共召开推进会42场(次)、2000余人,组建8个宣传小分队到乡入村开展“小彝剧”和专题宣讲等16场(次)、3000余人;开展扫黑除恶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七进”活动,发放告知书14万份、知识汇编10.36万册;组织开展5轮督导检查,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发动全员参与。坚持内宣、外宣并举,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联动,创新宣传方式,扎实抓好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对外宣传,着力构建多角度、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工作格局。突出宣传实效性,向县乡机关单位和宾馆、医院等窗口部门发放扫黑除恶知识挂历1万份、台历0.5万本,三角宣传台卡1万个;利用“96885”等信息平台发送手机短信2.5万条,通过平安永仁、永仁警方等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15万条次;制作宣传视频音频资料,利用广播电视台和63个村(社区)乡村“大喇叭”滚动播放公告等宣传资料;组织4631人参加扫黑除恶知识测试,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学习活动474场(次)。

依法重拳出击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

加强协作配合,联合作战,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集中精力依法打击影响大、有震慑力的案件,突破一批质量高、群众普遍满意的案件,为平安永仁建设作好坚强后盾。

依法严厉打击。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热情,公布举报方式和渠道,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消除后顾之忧。核查涉黑涉恶线索21条,获取有效线索9条。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29件,摧毁涉恶团伙3个,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69人,其中,3个涉恶团伙抓获嫌疑人35人、刑事拘留32人、批捕25人;移送起诉31人。办理“保护伞”案件1件。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涉恶刑事案件5件、23人,县法院已审判3件、9人,其余2件、14人正在审理中。

合力攻坚巩固。组织开展“扫垢除污”“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办理符合涉恶类行政案件121件。充分发挥永仁公安检查站“过滤器”的作用,合力攻坚扫黑除恶。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缴获各类毒品19.2千克,已收戒吸毒人员29人。其中,已强制隔离戒毒16人。

强化综合治理 形成齐抓共管态势

深挖彻查细究 打“伞”行动取得实效

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自查自纠。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63个村(社区)652个村民小组中开展是否参与“涉黑涉恶”自检自查,7236名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围绕坚决不隐瞒“涉黑涉恶”线索、坚决不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坚决不包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进入“涉黑涉恶关系网”、坚决不当“涉黑涉恶保护伞”“五个坚决”内容作出了承诺。

深挖彻查。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线索摸排工作。整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平台资源,及时对所有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119件,属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件,其中,党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件,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线索3件。核查反映党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件,立案2件2人,党纪处分2件2人。依法坚决办理1件1人涉“保护伞”案件。

强化组织建设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基层根基不牢、社会正气不足,黑恶势力就会乘虚而入、繁衍滋生。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该县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治理体系,筑牢扫黑除恶堤坝。

完善机制建设。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发挥村(居)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城乡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落实村党组织运行规则,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定期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充分利用“农民夜校”等平台,深入宣传普及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关要求。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农村恶势力团伙失去滋生及蔓延的气候和土壤。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措施,坚持“一村一策”,逐村制定“县委书记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整顿、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整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整顿”方案。2018年,共排查整顿6个软弱涣散行政村党组织。建立健全“村霸”和庸懒滑贪“四类村官”整治长效机制,2018年以来,共整治3名“村霸”和庸懒滑贪“四类村官”。按照“五不能”“六不宜”的标准,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完成63个村(社区)641名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联审。

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责任,靠前指挥,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加大统筹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成立了42个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人员155人。县扫黑办整合县委政法委机关和政法部门力量,抽调17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做到实体实战化运作。县扫黑办分为综合协调、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保护伞”、组织建设、督查督办、宣传发动7个工作组,明确职责任务,挂图作战,统筹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8年以来,共组织动员会、推进会等全县性会议13次,扫黑办主任会议5次,各类协调会17场(次)。

层层压实责任。县委与7个乡镇32个成员单位,各乡镇各部门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226份,层层压实责任。组织抓好省委巡视组、省第十督导组、州第二督导组巡视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成立县处级领导为组长的7个督导组,开展督导。利用好督导检查“利器”,推动各级各部门扫黑办在经费保障、技术装备、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解决落实,县级财政保障工作经费7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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