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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20年09月28日 10阅读 来源:楚雄日报 2017/8/14

压实责任落实从严治党

今年3月5日,大姚县6名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述廉,现场回答县纪委委员提出的问题。述廉和提问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党委(党组)如何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把主体责任抓好才能把工作落实到位。在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大姚县坚持舞好“龙头”,把“党委(党组)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5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次专题研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为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大姚县层层签订责任制,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县级领导班子、乡镇、党群部门、政府部门四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与73个单位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分别与下属党组织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格局。“签了责任制,我就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动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重任。”金碧镇党委书记李贵昌说。

在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大姚县各级纪检部门切实负起执纪监督职责,努力种好党风廉政建设执纪监督的“责任田”,掌好“方向盘”,当好“领航员”。组织31名县处级干部到县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县纪委领导为全县129个村(社区)党组织的书记、主任和大学生村官500余人讲授廉政党课;按要求对41个集体和1490名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审查,聚焦了主业主责,做到了失责必问,挺纪在前,执纪监督做到了紧抓不放,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张从华)

筑好防线严守纪律规矩

从古至今,纪律和规矩都是无法逾越的。对于党员干部,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

大姚县坚持筑好防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预防,扎实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党纪教育清源头。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邀请州纪委领导为全县500余名县、乡、村干部讲廉政党课;用活县廉政教育基地,组织乡镇、县级部门干部职工到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开展廉洁家风教育活动,聆听良好家风宣讲报告会,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1100余份;督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讲授党课182场次。

提醒监督常态化。在节假日前夕,利用手机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500余条,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计约谈等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今年以来,共有7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

专项检查明责任。制定《关于对贯彻落实全州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7条措施、防灾减灾工作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情况开展重点专项纪律检查方案》,对全县重点项目、防灾减灾、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等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对落实脱贫攻坚技能扶贫工作不到位的22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集体约谈。 (郭媅媅)

执好“戒尺”持续整治“四风”

“你未按要求参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也未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请你到县纪委监察局接受约谈……”近日,大姚县7家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因违反会议纪律受到约谈并被全县通报批评。

像这样严肃工作纪律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已成为大姚县狠纠“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今年以来,该县狠抓纪律作风不手软,发出会议纪律督查通报2期,通报了12个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和7名主要领导,公开问责单位4个5次,问责干部8人。

大姚县纪委注重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用好纪律这把“戒尺”,持之以恒纠正不正之风,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先后制定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干部问责制等一系列文件,健全完善了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制度,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节节落实、点点发力。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组,通过上下联动式的高频度检查,持续加大对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工作纪律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要保持作风建设的坚定韧劲,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放松,既要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保持韧劲、耐心和恒心,持续加压发力,也要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宗林强调。

坚持以上率下。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对纪委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进行不定时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开展组织提醒谈话。与此同时,聚焦脱贫攻坚领域作风问题,实行半月一次电话督查、一月一次抽查,每季度一次联合督查,半年定期巡查,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黎永平)

用好“四种形态”严抓纪律审查

近年来,大姚县认真落实“三转”,聚焦主业,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突出“合”力量、“管”线索、“严”审查,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合”力量。整合全县纪律审查资源,将全县12个乡镇划分成3大片区,55个县级部门和20个省州驻大姚单位划分成7大片区,按照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的要求, 3个纪检监察室分片区负责联系12个乡镇,7个派出纪工委分别负责55个县级部门及联系指导20个省州驻大姚单位。在纪律审查中,小分工大合作,相互配合,构筑了以12个乡镇纪委、县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7个派出纪工委的纪律审查责任网络机制,增强了纪律审查力量。

“管”线索。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多方收集、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归口办理”的原则,把过去处于零散状态的问题线索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做到问题线索“专人”管理、“专柜”储存,杜绝了问题线索私自存放、私自处理、失密泄密、跑风漏气的情况发生。

“严”审查。转变纪律审查方式,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在“严”字上下功夫,从严执纪、违纪必究,不搞“以纪代法”,做到纪严于法,有“病”快治,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零容忍”,发现一起,快查快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十八大以来,全县共立案187件189人,挽回经济损失2781.96万元。(华 莉)

深化巡察发挥利剑作用

自2016年11月启动首轮巡察以来,大姚县紧紧围绕“六大纪律”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确保巡察工作出成效。

巡察工作实行县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监督主体和巡察单位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财政等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格局。巡察中,灵活运用交叉巡察、板块轮动、巡察 “回头看”、“点穴式”巡察等方式,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巡察时,坚持问题导向,把敢于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衡量和提升巡察质量的首要标准,重点监督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重点关注党组(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制定出台了《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每年安排巡察不少于3轮,五年内实现对全县12乡镇党委和68个县级部门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有力“再威慑”。

目前,全县已开展三轮巡察,共巡察12个县级部门、7个乡镇党委。首轮巡察发现问题62个,提出整改意见27条,已经整改结束;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94个、问题线索18件,提出意见建议81条,已整改22条;第三轮巡察已经全面启动,三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到被巡察单位。(王文丽)

强化监督助力脱贫攻坚

7月20日至7月21日,大姚县纪委监察局第三督查组对赵家店、龙街镇等镇村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工作队员在岗情况、指纹打卡机使用情况、扶贫资金拨付情况等方面发出督查通报。这是今年该县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以来,县纪委第三次专项工作纪律督查。

今年以来,大姚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大姚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和《大姚县驻村扶贫日志报告制度》,实行县级领导挂乡镇,每月到乡、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时间不少于12天,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必须全年在岗在位。同时,建立专项纪律督查机制。县纪委负责动态管理工作专项纪律检查,把动态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的重点内容。适时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在位、履职效能、纪律作风等情况开展全方位检查督查,对作风不实、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蹲点驻村时间未达到要求的工作队员,按照干管权限作召回问责、免职乃至降级等组织处理。建立“群众参与式”督查机制。实行挂包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信息化监督管理,配备指纹打卡机到各乡镇和行政村。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在县乡村组四级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把不符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0种情形列为举报范围,凡举报经查证据属实的,将把被举报对象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剔除,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梁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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