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公正公平执法,又要便民利民,这是牟定县法治工作一直追求的目标。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日前,笔者深入牟定政法系统采访,发现委托执法、综合执法、诉调对接、“一村一警一助理”等许多全新的做法,这些就是最好的答案。
委托执法缩短“执法半径”
不久前,牟定县江坡镇综治办主任李景荣和镇土地管理所、城建办的执法人员,来到高平村委会丁家村,向违法占用公共道路私自搭建围栏的村民丁某讲清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下发了限期强制拆除的通知。不到一周时间,围栏拆除,道路修复了正常,28户人家拍手叫好。
“以前我们没有执法权,发现违法行为只能向上级执法部门汇报,等执法部门下来现场勘察,再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拆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至少也需要个把月的时间。现在有了执法权,一个星期就可办理完成!” 在镇综治办工作多年的李景荣告诉我们,在乡镇工作,不仅得有人“跑腿”,还得有执法的“武器”,现在实行委托执法,办理违法案件要比以前快得多。
李景荣所说的委托执法,是2015年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支持下,江坡镇整合现有的行政资源,积极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探索开展了委托行政执法,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卫计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5家单位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江坡镇政府在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不增加乡镇负担的基础上,从镇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中选取优秀工作人员组成执法队伍,通过培训,有42名机关干部持有委托执法证,执法人员根据规范的执法文书进行执法。
据分管政法工作的副镇长刘文勇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行政执法工作难度加大,一方面,上级行政执法部门由于工作点多面广,对一些偏远农村的违法行为无法实现有效监管,导致行政执法工作或多或少出现死角盲区;另一方面,乡镇政府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权责不一致、不匹配的问题,出现有责任管、无权利处理的情况。“针对群众举报以及舆情监控的热点问题,执法人员可以快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刘文勇说。
谈及委托执法的好处,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春俊说:“江坡镇率先在全县开展委托行政执法,有助于加强监管网络体系建设,解决乡镇工作权责不一的问题,有效治理了违法行为,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工作格局,实现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县、乡镇两级‘一竿子插到底’” 。
综合执法破解“看得见管不着”
牟定县新桥镇官河村委会的村民吴彦夫妇,2013年在未取得生育服务证的情况下就生下女儿吴馨月,镇政府的干部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发现这一情况后,镇综治办联合派出所、计生办马上介入处理。
“以前镇村干部进村,发现违法方面的问题,受制于执法权限,只能逐级汇报,有问题‘看得见却管不着’。”镇计生办主任李海勤说,“到问题调查清楚需要好长时间,现在有了省法制办颁布的行政综合执法证,发现问题就可马上办理。”
乡镇工作点多面广,涉及问题方方面面,综合执法是关键一环。今年年初,县政府将新桥镇列为全县综合行政执法试点,镇政府具有法定执法主体资格的同时,具有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划入的行政执法事项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执法领域涉及土地管理、卫计、水务、文化、食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农村环境、农村规划与建设等方面。
“过去,基层的执法力量比较薄弱,专业能力不足,队伍素质不尽如人意,一些存在的问题往往‘看得见’却‘管不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镇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副镇长经科说,“现在实行综合执法,通过培训,全镇60名机关干部拥有综合执法证,发现违法行为,无需向上级执法部门报告,马上就可以办理。”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春俊说:“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构建了阳光透明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使市场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进一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走向法制化轨道,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诉调对接赢民心
“我本打算到法院打官司的,可没想到,不用正式立案,事情这么快就得到解决!” 11月10日上午,在牟定县法院诉调对接服务中心,刚刚成功调解了一件经济矛盾纠纷,当事人朱光卓对诉调对接服务中心赞不绝口。
朱光卓是牟定县共和镇金马社区的村民,在2012年至2016年担任村民小组长期间,通过村民代表同意,用集体资金修建了垃圾池、排水沟及防盖板,共花去5.3万元。今年,新的村民小组长上任后反映,修建工程费用高,而且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属于他个人行为,要求他自行承担4650元的资金支出。为了这个事情,双方一直在纠缠。无奈之下,朱光卓只好到县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开庭审理。
朱光卓到牟定县法院立案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书面征询其是否同意诉前调解,如同意先不用正式立案,可将案件交由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员主持调解,朱光卓同意诉前调解。
11月10日上午,朱光卓和新上任的村民小组长、金马社区干部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先从村间公益事业建设是利民惠民的层面聊起,随后又结合法律规定,入情入理地做调解工作。不到一个上午,事情很快解决,朱光卓无需自行承担任何费用,于是双方握手言和。朱光卓高兴地说:“这种调解方式既节省了诉讼费用,又有利于避免矛盾激化,也省去开庭、执行等环节,缩短了时间,提高解决问题效率。”
“以前审理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案件,需要3个月才能解决,若是普通程序,需要半年,特殊程序需要一年以上,当事人觉得时间长、费用高、败诉风险大,还是选择调解较便捷,既具有法院法律文书一样的效力,还节省时间和费用!”县法院立案庭长朱东京说。牟定县自去年7月成立了牟定县诉调对接中心,中心设有四室一站,即指导分流室、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司法确认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县司法局派出两名调解员,配合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案件的类型涵盖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
“一场官司十年仇,经过调解案结事了!”县司法局局长刘兆枝说,诉调对接中心整合了人民调解和司法审判两个工作机制的资源,加大审判参与人民调解的力度,加强与全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构建起了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依托,健全完善了医患、林权、企地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校园纠纷6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实行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联动,强化审判的职能作用前移,形成 “调判结合、重在源头”的多元化解纠纷的有效机制。
据统计,牟定县诉调对接服务中心成立一年多来,全县受理3771件人民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98.5%,标的1.26亿元,有251件实现有效对接,受到法官的参与指导。其中,在中心调解的27件在诉前即得以化解,有10件经“绿色通道”免费司法确认。
警务小助理发挥大作用
“靠边停,这里车子不准再过去了……”11月6日下午5时30分,在牟定县江坡镇高平中心小学路口,高平村党总支书记杜昌虎身穿交警协管警服,正在学校路口指挥交通。
“这不是高平村的党总支书记吗,怎么当起交通协管员了?”笔者的话音刚落,带领我们前往采访的江坡派出所民警赵春华说:“杜书记是村里的警务助理员,维持交通秩序是他的职责之一。”
“以前当村支书,进村入户调解矛盾纠纷不管用,群众爱搭不理,自从当上村里的警务员,说话做事管用多了。”杜书记说,以前村里每年都有40多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较低。今年以来全村只有25件,比以前下降了一半。
民警赵春华是江坡镇高平和民乐两个村的主任助理。去年民乐村发生一起打架事件,接到报警,他一时赶不到,就通知村里的警务员杨福前去处理。等他们赶到现场的时候,警务员杨福已将受伤人员送到村卫生室进行了伤口处理,收集了当事人打架的工具,还保护好现场,这样一来,调查取证、案件办理就方便快速多了。
在江坡派出所,4名民警像赵春华一样分别担任13个村委会主任助理。同时,每个村聘任了1名熟悉村情的村支书或主任为警务助理员。
去年,牟定县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多,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所占比重大,“空心村”问题较为突出及农村地区村庄分散,难以做到警情快处的问题,积极探索实践“一村一警一助理”警务机制。在各派出所选派优秀民警,担任驻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或主任助理,实现“一村一警”;以政治品行优、群众基础好、本地情况熟为前提条件,从各村(社区)书记或主任中选取1名同志担任村(社区)警务助理,实现“一村一助理”, 打通了警务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一村一警一助理”警务机制推行以来,全县89名警务助理在驻村民警的指导下,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警务工作,充分发挥了情报信息收集员、法制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群众服务员、交通协管员、社会治安巡逻员“六大员”的作用,警务助理在村社区民警指导下,共收集上报苗头性、预警性情报信息157条,提供线索破获刑事案件42件、查处治安案件183件、调解纠纷662起;开展治安巡逻1325次,发现、制止违法犯罪活动266 次;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和为民服务1765次。其中,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上门服务56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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