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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集中开展煤矿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020年09月28日 10阅读 来源:楚雄市国土资源局 2014/9/25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使非法违法行为基本得到根治,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明显下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关爱生命、关爱安全的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明显改善,为楚雄市煤矿行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决定从8月初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使活动顺利开展,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抽调全市相关15个职能部门参加并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中开展煤矿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通知要求,全市15个相关职能部门及涉煤乡(镇)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主要任务,密切联系煤矿安全监管及各职能部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执法效率,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监管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质量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市人民政府通知要求,全市要深刻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一是要打击煤矿企业无证照或证照失效非法生产、煤矿超层越界、一证多井或非正规开采;整治煤矿不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延期、变更和法人(矿长)安全资格证的复训、变更、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界限生产以及开拓布署、生产布局不合理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设备等问题。二是要打击以探代采、私挖滥采和盗采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整治2014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违法图斑,及其他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勘察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三是要打击煤矿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整治煤矿停产不到位、检查不到位、盯守不到位、整治不到位、验收不到位等问题。四是要打击煤矿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煤矿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边建设边生产或拖延建设工期以及以包代管、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五是要打击煤矿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整治煤矿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基础工作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煤尘防治不到位及应急救援不到位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六是要打击煤矿图实不符、弄虚作假、蓄意逃避安全监管监察的不诚信行为、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整治图纸测绘不及时、填绘不准确、标注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专项行动期间,行动组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对煤矿非法违规生产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有关部门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建议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相关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按职能职责划分负责单位跟踪督办。要紧紧盯住今年涉及关闭和整合技改的煤矿,加大惩治工作力度。对“打非治违”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和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监管措施,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加大对“打非治违”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矿井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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