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我州按照“五位一体”的发展总要求,更加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制定并实施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抓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确立了生态立州、环境优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州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成绩显著。为强化污染减排,州政府将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到11个工作领域,细化为46个工作目标,州级15个牵头单位、29个部门共同参与落实;与10县市政府、6个州级相关部门签订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减排目标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制度,认真落实减排月报、季报、核查核算等工作。建立减排项目建设倒逼机制,强化减排工作督查。“十二五”以来,全州累计完成省级重点减排项目183个,项目完成率为 100%。
建设项目环评服务更加到位。州政府批准成立了楚雄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明确经济建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严把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新增量。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对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依法审批,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烟草水源工程等民生基础建设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十二五”以来,全州环保部门累计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904个,项目总投资483.57亿元。全州没有因环评工作不到位影响项目开工建设和运行生产。
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扎实推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楚雄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安排专项资金对环境空气自动站进行改造更新。开展污染源普查和县城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及数据更新,编制了相关方案;配合省环保厅编制完成《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争取中央资金2575万元实施楚雄市九龙甸水库污染防治、2060万元实施青山嘴水库库区污染防治,全州19个在用县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州建成的11座污水处理厂和10个垃圾处理场运行正常。加强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全州先后组织实施94家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共完成审核评估和验收35家,通过评估待验收13家。
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将39家企业列为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重点,12个项目列为“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稳步推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集中整治重金属污染突出环境问题,连续5年开展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减排项目等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关停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生产企业5家。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大力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对2011年以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和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改等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全州累计受理环境污染投诉纠纷和信访1952件,调处率达100%。
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生态恢复与保护等,共争取到中央和省、州级环保专项资金4904万元,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04个。目前,全州已创建州级绿色学校287所、省级绿色学校93所,受国家级表彰绿色学校2所;创建州级绿色社区5个、省级绿色社区24个,州级环境教育基地4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11个。
环境质量状况得到持续改善。全州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金沙江水系中江边、大湾子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毛板桥和青山嘴水库断面为Ⅲ类水质,水质状况为良好;西观桥断面氨氮超标,为劣Ⅴ类水质,属重度污染。元江水系中礼社江口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绿汁江口、螺丝河桥、元江口、小江口断面水质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星宿江大桥断面水质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水文站、腾龙桥断面氨氮超标,为Ⅴ类水质,属中度污染。全州19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及以上标准。楚雄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全州先后投入环境宣传教育经费近120万元,组织开展了新《环保法》、“两高”环境司法解释、清洁生产、总量减排、农村环保、污染防治等专项培训。大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科普日、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村寨”等活动及媒体宣传活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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