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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彩云间

2020年09月28日 10阅读 来源:楚雄日报 2017/12/22

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工作在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关心指导下,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楚雄市委、市政府抓住机遇,围绕“碧水绕城、林茂花艳、青山环绕、生态宜居”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人文城市、绿色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为目标,采取“抓重点、破难点、造亮点、建机制”的工作措施,坚持党政推动与全民参与并行、面上推动与重点突破并进、生态建设与资源管护并重、环境优化与彰显特色并举,高位推进,创森工作成绩突出。

近年来,楚雄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取得全省县域经济“10强县”第2名。同时,该市境内有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紫溪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先后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200个最适合人居的中小城市”、“省级园林城市”、“核桃油之乡”等称号,被誉为“滇中翡翠”、“西南氧吧”,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良好生态资源是楚雄市的最大优势,也是楚雄市实现跨越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所在。2016年11月,楚雄市委、市政府立足全市发展大局,把创森工作作为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具体实践,积极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6年12月14日,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对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给予备案,并支持楚雄市启动森林城市建设,楚雄市及时组织编制《楚雄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并于2017年3月26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目前,全市森林面积达34.15万公顷,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8%,城市建成区绿地、绿化覆盖率、绿质提升显著。全市新增绿地面积336.44公顷,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1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17平方米,义务植树尽责率达100%,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5%以上。

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领导为副组长,27个部门、15个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高位推动,以坚强的组织保障推进创建工作。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排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挂图作战,倒逼推进。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方案”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围绕5大体系40项指标要求,细化量化目标体系,实行条目化管理,制定项目责任清单,细化任务分解。

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对乡镇、市属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考评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权重及分值,严格组织考核,切实把责任压实压紧,强力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规划引领 扎实推进

以创森总体规划为统领,注重规划的执行和落实,推动森林城市创建从规划蓝图变为美好现实。突出重点,围绕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林带化目标,实施五大创森工程。

实施公园提升改造工程。投资3.15亿元对太阳历文化园等城区5个公园进行提升改造,着力打造“园林”精品,20公顷以上大型生态游憩场所达7处,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需求。

实施增绿补绿工程。突出中心城区和重点乡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建好森林公园和生态景观带,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各类公园、游园、绿岛等,大力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在村镇建设上实施“林村相依”工程,构建森林乡村体系,以交通沿线、农田林网、镇村驻地、村庄庭院等为重点,同步创建了一批森林小镇和绿色村庄。在树种选择上坚持乡土化、多样化、自然化的理念,按照“上乔、中灌、下花草”的绿化种植模式,栽种适宜春夏秋冬种植的乔、灌、草等本土绿化植物,完成乔木种植38.42万株,灌木种植1408.57万株,绿篱种植387.65万平方米,城区乔木种植面积比例占到绿地面积的66.54%,森林覆盖率达76.93%,实现市民出门500米范围内有公园绿地、“人在景中”、“城在林中”、“森林抱城”目标。

实施“林荫环道”工程。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旅游专线、铁路和市乡道路为重点,抓好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让公路线、铁路线变成绿化线、风景线,街道树冠覆盖率达32.73%,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7.06%,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1.34%。

实施绿色水岸建设工程。对城区“一江两河”实行以水引绿,改造绿化面积7.1万平方米,水岸林木绿化率为86.32%,形成基础配套、设施完善、错落有致、自然和谐的景观带,努力建设“抬头不见太阳、低头不见土壤”的街道绿化。同时,利用生态景观打造城市慢行系统空间,建成自行车道35公里、健康步道52公里,建设自然和谐的市民活动场所。

实施全民义务植树工程。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组织形式,规划义务植树基地和绿化点。通过“认建认养”的方式履行植树义务,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捐资植树和单位认捐树木活动。今年,州、市干部职工义务植树捐资746.86万元,不断推动义务植树向大众化、社会化、市场化发展,提高义务植树的参与率和尽责率。同时,授予摩尔农庄、中国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园“森林生态文化教育基地”称号,授予紫溪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授予6个村庄“森林村庄”示范村称号。

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

坚持“大地植绿”与“心中播绿”并重,在全社会厚植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对分布在城区的125株古树名木建档立卡挂牌保护,落实管护责任,明确“监护人”;对彝海公园定植的169株清香木、黄连木、滇朴等大树采取由单位或者个人自愿的方式组织认捐冠名挂牌,实行协议管理,认捐者享有监护权、知情权和树木的标志权以及冠名权。

发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20万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知识宣传手册》1万份、捐赠倡议书2万份。在州、市电视台滚动播放《鹿鸣青城》创森宣传片和利用现有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创森宣传标语,在人员集中区域和显著位置制作创森宣传标牌260余块和标语380余条,制作播出宣传片,不断加大创森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市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逐步形成全社会参与创森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

创新机制 加大投入

积极争取州农发行贷款支持,先后投入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资金3亿元,切实推进130个森林城市创建重点项目、城市绿化主要工程和15个乡镇集镇绿化项目。编制了约5.4亿元的一系列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并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融资工作,力争年内促成第一批林业PPP项目落地,为楚雄市森林城市创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截至目前,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已投入16.88亿元(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28类130个重点项目。

统筹联动 共建共享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旅游城市、平安城市为抓手,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分阶段、有重点、递进式推进创建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联动性和整体性,以共性目标的落实带动个性目标的实现,以专项行动的实效夯实联动创建基础,形成城乡共建、联创联动、互相促进、各有侧重、齐头并进、共享发展的良好格局。

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将积极巩固创建成果,不断健全机制、改革创新、营造氛围,抓好日常监管维护,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写好绿与洁“文章”,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在多种树、种好树的基础上,抓好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的推广,强化环境保护,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目标,努力让植绿、护绿、爱绿的意识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根植于居民心中,让楚雄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使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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