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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督导室发布2016学年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方案

2020年10月12日 10阅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2018/12/29

6月8日上午,闵行区2016学年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方案发布暨学校督导员培训会在颛桥小学召开。今年即将接受综合督导的23所公民办中小学校的校长、学校督导员及相关的报告督学参加了会议。 

闵行教育督导室学校督导部陈惠红督学主持会议。她首先对2016学年闵行区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进行了解读。方案紧紧围绕国家和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的法规要求,体现闵行区教育综合改革的攻坚内容。新一轮的综合督导评估是闵行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次督导评估,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推进教育转型发展的意见》(闵府发【2016】68号)的文件精神,本轮综合督导将进一步用好信息化平台提高督导评价科学化水平,提升督导效能;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完善区域基于绩效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制度;进一步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聚焦内涵发展,形成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绩效。依托闵行区办学绩效督导评估平台,整合已有的学生成长档案、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教育质量监测、社会满意度测评等信息管理数据,我们建立并完善《闵行区中小学办学绩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不断优化督导评估系统,使教育督导过程便捷化、客观化、精准化,推进了督导评估技术和手段的创新,促进了评估形式、评估内容和评估对象的多元化,构建了学校自评、网上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教育内部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接着,陈惠红督学详细介绍了综合督导评估的四项基本流程、督导评估时间安排等,希望各学校校长和学校督导员明确督导要求和重要评估时间节点,全面动员学校师生,依据指标做好学校自评工作。督导室专兼职督学及相关评估人员将进一步进行培训,完成各自负责指标的材料审阅、网上互动和网上评估,再进行现场评估,通过听取报告、课堂听课、校园观测、访谈座谈等检验已获知的学校信息,做好现场评估工作,形成初步督导评估意见,及时向学校反馈,为学校提供改进方向。 

平台开发方介绍了闵行区绩效督导评价系统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对系统平台学校端的操作手册进行了解读,并向各校校长和学校督导员演示了平台使用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闵行区优秀学校督导员、见习督学、田园外国语小学蒋宛萍副校长,作了《如何做好学校督导员,在综合督导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主题经验分享。以她的亲身体验,为学校督导员做了贴切的工作定位,明确了五大工作职责,并详细介绍了在综合督导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她认为学校在接受综合督导过程中,学校督导员要明确职责,先行解读与整体把握指标体系;建立合理的分工与互查制度,及时进行自我反思与主动改进;注重展示学校的特色工作,向评估专家呈现重点资料等。这为后续即将接受督导的学校提供了重要借鉴和指导。 

何曙光副主任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进一步强调新一轮督导方案体现了闵行特色,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学校教育的导向性。综合督导方案始终围绕人的发展,以学生发展为本,这与闵行的教育目标和学校的办学方向不谋而合。第二,体现了教育的开放性。综合督导指标体系包含社会认同这一维度,表示学校应具备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和社会作用,提供让老百姓满意的教育。第三,具备整合性。不同于传统督导,新一轮综合督导借助信息化手段,统整不同数据库,学校自评、部门评价与数据评价相结合,评价结果相互印证,为学校提供更加客观、精准、及时的反馈。接着,他强调如何做好督导工作,应理解三个关系。第一,自评和督评的关系。学校在理解指标的基础上,将日常工作在平台中及时呈现,及时开展自评,评估人员也要及时在平台进行评价,开展互动交流,使督导工作常态化。第二,技术与内涵的关系。在信息化手段下,督导工作将更加便捷,但其目标并未随之改变,仍然是客观、精确地反映学校工作,促进学校工作改进和内涵发展,评价功效更不会因此而降低。第三,结果与过程的关系。希望督导工作重视过程,淡化结果。学校在接受督导过程中,尽力做好过程中的每一项工作,督导员转换角色,由监督指导走向为学校做好每一项服务,致力于学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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