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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年内解决万户最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

2020年10月13日 10阅读 来源: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8/09/10

据中国上海门户网:市房地局廉租办日前表示:上海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一套可操作的廉租住房运作机制和程序,争取年内解决落实1万户以上最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各区廉租办也把此事当作大事要事来抓,做到“不错一户、不漏一户”。

2003年12月底上海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消息传出后,市、区和各街道廉租办工作人员加快落实政策的步伐。据了解,截至2004年1月底,上海受理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家庭累计达到9496户,经过初审并公开告示的有9013户,其中审核符合条件的有8374户,至今已解决合适房源的家庭为7875户。其中7713户实行的是租金配租方式、162户实行的是实物配租方式,政策落实率达到94%以上。

上海实行廉租住房管理制度已有3年之久,三年来为广大“双困”家庭缓解了诸多困难和矛盾。

在徐汇区湖南街道有这样一件事:在一间6平方米的阁楼上,居住着姐弟两户共6口人,其中姐姐一家还是“双困”家庭,街道远近都知道这个“老大难”的居住矛盾。2003年区廉租办按政策给“鸽子笼”实行配租,17平方米的市中心一套老式住房给姐姐和她的女儿带来新的生活。去年底上海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以后,姐姐的丈夫尽管户口在外地,也享受到了“低保”津贴,可以再冲抵一部分母女在外租房的房租,一家三口激动万分。他们特意赶到街道廉租部门千恩万谢。弟弟一家因为不属“低保”,他们自己正在想办法解决。

据了解,该区“双困”户在2003年的政策落实比例达到95%以上,2004年可望不低于这个比例。

上海廉租住房制度最早实行于2000年10月,首先在长宁、闸北两个区开始进行试点。2001年6月,试点进一步扩大到徐汇、卢湾、杨浦、普陀、宝山、浦东等8个区,2001年12月在全市19个区县全面铺开。2003年4月和12月,先后放宽“双困”户的人均住房面积认定标准,使全市可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双困”达到1万户。

上海廉租住房制度是循序渐进逐步建立起来的。在2000年试点阶段期间,“双困”户认定标准是基于户人均月收入低于民政部门确定的城镇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线”,并规定接受救助要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去年4月认定标准进一步放宽至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12月再次放宽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7平方米以下且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及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照顾范围。

制度规定,对上述“双困”具体实行两种配租方式,一是实物配租、二是租金补贴。

所谓实物配租就是政府拿出家庭月收入5%的低租金向孤老、残疾等“特困户”按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标准给于住房上的直接帮助,各“双困”户按照不同条件实施轮候制度。

所谓租金补贴就是以人均7平方米为标准,给“双困”户按地段级差给予每平方米一定的补贴额度,然后“双困”户自己上市场租房。找到房子后直接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补贴租金则由廉租部门通过银行支付给房东。

上海还长期对离休干部、军烈属及低收入家庭实行租金减免政策。2003年上海获减免政策的达74.5万户次,减免租金超过2000万元。

在最近一次扩大廉租房受益面时,政府部门在配租方面进一步对动迁和非动迁地区的“双困”户作出新的调整。

在实物配租方面,规定市中心10个区每户平均10万元,其他区县定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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