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5月8日是第68个“世界红十字日”。红十字运动起源于十九世纪欧洲的战地救护,距今已有150余年历史,红十字组织遍布世界各地,在国际、国内的备灾救灾、人道救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宝山区红十字会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红十字会及宝山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履行红会的工作职责。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一起回顾2014年宝山区红十字工作,让“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永驻心中。
宝山区红十字会2014年工作回顾
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建设。
1、召开宝山区红十字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宝山区红十字会2013年工作总结(审议稿)》、《宝山区红十字会2014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及《2013年宝山区红十字会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议稿)》,审议并通过了聘请名誉会长以及更换理事的议案。为全区红会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进一步完善街镇、园区红十字会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制订并下发《2014年度宝山区镇、街道、园区红十字会工作考核办法》,落实评估考核机制,并组织开展一年两次评估工作,年中开展工作自评,年末对12个街镇和1个城市工业园区开展了考核评估。
3、开展“博爱家园”创建试点工作。根据市红会《关于试点开展“博爱家园”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全区积极开展“博爱家园”创建工作,各街镇积极响应申报,大场镇、罗店镇、顾村镇和淞南镇成为首批创建试点单位。根据创建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创建区级“博爱家园”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相关评估。在创建过程中,针对救灾联络员不足的问题,举办了救灾联络员培训班,104名专兼职干部参加了培训。向社区家庭发放《现场初级救护手册》合计34000余本。强化“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开展,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营造社区“人人献爱心,爱心暖人人”的博爱氛围。
4、进一步规范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上海市红十字会冠名医疗机构工作要点》,规范经费使用,积极开展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应急救援队培训,加强与各有关医院的联络,推进符合红十字特色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爱心救助活动,为宝山区红十字护理院符合条件的老人配送了护理用品,设立了爱心病床。
5、继续做好红十字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全年建成红十字服务中心1家,新建红十字服务站36家,加强调研与走访,督促推动基层认真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点半年自查自评,提高服务阵地的规范化水平。全区现已建成红十字服务中心9家,红十字服务站353家。
落实措施,进一步做好“三救”、“三献”工作。
1、积极开展备灾救灾。一是做好云南鲁甸地震募捐工作。全区共募集善款205万余元,列全市各区县红十字会第一名,募捐款按要求全部上交市红会,转往灾区。二是做好日常募捐工作,全区募集善款总额87.8万元(其中各街镇募集40万元,区红会募集47.8万元),通过开展为大病青少年献爱心主题活动,募集善款34万余元;各医疗机构开展“5?8门诊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8.9万余元。三是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对区内4户火灾家庭进行救助,发放慰问款4.2万元。
2、全面完成区政府实事项目。每月为符合条件的重度失智老人配送价值200余元的护理用品,开展志愿服务,定期为受助对象发放护理用品。2014年,项目受益对象达3458人次,发放护理用品共计70万元。组织开展10期介护培训,300余人接受了相关的知识培训。对部分受助者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开展评估和督导。
3、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做好“千万人帮万家”活动,对全区830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款物41万多元。对全区23名居家麻风病人中的致残者进行慰问,发放慰问款1.3万元。对7例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病患发放慰问款20万元。对1例罹患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发放慰问款0.4万元。对98名大病患儿发放慰问款29万余元,“为大病青少年献爱心”项目荣获市人道救助特色项目奖。
4、创新工作方法,做好救护培训工作。建立和推进救护培训“五进”工作机制。“进学校”:在教育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卫生老师、体育老师、班主任及学生,分级分类按需开展救护培训,力求三年内做到全覆盖。“进机关”:结合区“三个中心”建设,与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在“窗口单位”开展现场初级救护培训,计划三年时间内做到全覆盖。同时,在新进公务员、中青班等学习班中,增设了救护培训课程。“进企业”:各街镇对辖区内企业,尤其对建筑工地、工厂、钢铁企业等重点高风险单位和职业,开展针对性的救护知识培训。“进社区”:结合“博爱家园”创建工作,向社区每个居民家庭发放一本《现场救护手册》,目标三年内达到全覆盖。“进公共场所”:与区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协商,以顾村公园为试点,在区域内人流较大的公园、商场、公交站点配置红十字急救箱,指定专人,落实管理,同时对工作人员开展救护知识培训。在“五进”工作推进过程中,针对师资严重缺乏的问题,积极与卫生、教育等部门协调,组织师资培训,充实师资力量,新增了77名师资。全年完成救护员培训1545名,普及培训31434名。
5、完善服务窗口制度,继续做好少儿住院互助基金项目。为了更好地做好少儿基金工作,优化服务,区红会建立了《宝山区红十字服务窗口制度与标准》,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新学年,在区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区教育局、区卫计委等有关单位的帮助配合下,为176954名18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办理了参保手续,覆盖率达到99%,接收参保费1415.6万多元,2014年,少儿互助基金办理区级医疗机构诊疗费用报销4830人次,报销金额389.2万余元,市三级医院诊疗费用报销4000余人次,报销金额792万余元,基本达到收支平衡。为促进宝山社会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6、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主题活动。联合团区委,与上海大学、震旦职业学院、邦德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宣传和志愿服务工作。5月,在震旦学院开展了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培训动员征募活动,174名志愿者进行血样采集。10月,在上海大学开展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入库活动,316名志愿者进行血样采集。联合团区委,充分利用“学雷锋纪念日”在青年中广泛宣传动员,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各街镇积极发动组织志愿者加入中华骨髓库。2014年,全区完成入库人数551人,1名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成功配对实现捐献。
7、积极举办遗体捐献和器官捐献纪念活动。组织遗体捐献实现者家属及志愿者62名,参加市红十字会统一组织的遗体捐献纪念活动。2014年,95名遗体捐献志愿者进行了登记,21人实现了遗体捐献遗愿。
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1、结合重大活动,积极主动宣传。“5·8” 世界红十字日期间,在《宝山报》上刊发专版,宣传红十字知识,介绍红十字核心业务,公示2013年宝山区红十字会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结合“5·12”防灾减灾日,会同区民防办、区民政局等单位举行了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活动。
2、关注受众需求,提高宣传实效。按照不同的人群需求,针对性的制作了7个系列的57块宣传版面,在全区各场所巡回展示,制作了《人道救助项目》和《造血干细胞捐献》专题项目手册,编印了12个救助项目的宣传单页,下发至基层,针对性开展宣传。制作了“博爱家园”专题宣传海报,张贴于红十字服务站点,贴近群众开展宣传。会同教育局,结合学校德育教育,开展国际人道法教育的试点宣传。
3、进一步做好捐赠信息公开,完善与捐赠打印系统的对接,确保公开、透明。区红会网站增设信息公开栏目,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坚持捐赠信息的“四公开”(即:捐赠指南、捐赠款物、重大项目支出、年度审计报告公开),切实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促进红会事业发展。
统筹兼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区红会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的统一部署,本着“两手抓、两不误”的工作原则,联系红会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了服务群众观念,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党性修养,树立了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了制度管理,严肃组织纪律。坚持问题为导向,抓落实整改。
2014年宝山区红十字会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宝山区红十字会依法开展了社会募捐和救灾、救助等工作。现将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宝山区红十字会款物募集和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 宝山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收支情况
2014年,宝山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收入280.46万元,支出285.31万元,上年结余转入145.19万元,历年累计结余140.34万元。
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一) 收入情况
1. 为云南鲁甸地震捐款205.58万元(其中:区红会接收102.39万元、街镇红会接收103.19万元,属定向捐赠);
2. 为本区大病青少年募捐活动捐款34.88万元;
3. 医疗卫生单位“5.8门诊一日捐”活动捐款12.03万元;
4. 区红会设置的募捐箱捐款0.40万元;
5. 爱心人士(单位)日常捐款1.57万元;
6. 结转杨行镇红十字会退还麻风病(病人去世)救助款0.20万元;
7. 市红会项目救助款24.30万元(其中:上年结存0.80万元);
8. 银行利息收入1.50万元。
(二) 支出情况
1.上缴上海市红十字会云南鲁甸地震捐款205.58万元(定向捐款,通过宝山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账户统一汇出);
2.用于救助本区大病青少年101人次,救助款30.30万元;
3.用于对口支援云南省维西县幼儿园食堂改造项目(宝山区统一安排项目)资金20.00万元;
4.用于救助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4人次,区红会配套救助款2.00万元;
5.用于区四套班子春节走访慰问2人次、帮困结对助困1人次,助困款0.35万元;
6.用于慰问特殊血友病患者10人次,慰问款0.50万元;
7.市红会项目救助款:用于先心病、麻风病、造血干细胞移植、火灾等项目救助24.30万元;
8.用于人道救助基金业务支出2.28万元,其中:用于上海市红十字捐赠平台项目实施服务费2.00万元(市红会2013年定向捐赠)、审计费0.25万元、银行手续费0.03万元。
(以上人道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已经上海达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发生金额不包括除鲁甸地震之外的街镇人道救助基金募集款项和其日常救助中所发放的匹配资金,金额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接受捐赠物资收支情况
无
特此报告
宝山区红十字会向社会各界的爱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宝山区红十字会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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