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排查居民院落消防安全隐患 切实抓好复工前后消防安全工作
今天是大年十五,是我国传统的元宵节,也是阖家欢聚团圆的日子,节日虽喜庆,安全不可忘。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增加,居民高度集中,老龄化、独居、留守儿童等人群的消防安全问题凸显,社会层面的火灾防控压力骤增。为全面加强居民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成都消防支队不断完善“责任明晰、网络健全、标本兼治、全民参与”的多元化防控体系,全方位、多举措纵深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
重点针对居民院落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2月15日,成都消防支队紧急召开视频会议,周密部署全市居民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会上要求立即组织警力并发动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辖区居民院落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求执勤中队将居民集中区域纳入灭火疏散演练范围,组织派出所、社区微型消防站开展联合演练,做到闻警即出,快速处置。同时,成都消防支队还开展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公司,着重对全市老旧居民院落、农民集中安置区、自建房、棚户区、城郊结合部、“三合一”、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并根据分析结果科学拟定了具体工作措施。
“我们将利用半个月时间,组织对全市建筑耐火等级为3级及以下,且同时有10户以上居民的住宅进行全面摸底,并就其周边水源、主管单位、存在隐患等问题建立健全台账。”成都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并且还将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市棚户区、老旧院落、城中村等部位的65岁以上独居、孤寡和留守老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充分利用街办、乡镇综治队员、网格化管理员、微型站队员以及消防中队等力量,按照“定位、定人、定责”的原则实施精确帮扶,确保安全。
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发生火灾“救人第一”
全面优化居民院落消防安全条件是强化火灾预防的重要措施,记者了解到,成都消防支队近期大规模开展了居民院落消防安全检查,力求最大限度减少居民院落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2月17日,成都消防支队支队长喻平文率队检查了武侯区双凤社区,重点就群租房、小型皮革厂房和老旧院落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在对这几类场所存在通道堵塞、私拉电线、违规充电用气、消防意识不强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的同时,强调要进一步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早日在灭火救援方面发挥作用。据统计,2月15日晚至2月17日下午,全支队共检查居民院落364个。
同时,为了切实加强居民院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成都消防支队于2月1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居民院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大队将辖区内木质和砖木结构的老旧院落、住宿楼相关情况及时向主管区消防中队提供,重点开展此类建筑集中区域的“六熟悉”工作,如遇老旧居民院落发生火灾,指挥中心要第一时间加强调度,一次性调集足够参战力量,到场中队严格遵守“救人第一”的原则,以最高的效率控火救人。
此外,为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全市公安现役、政府专职消防队全员在岗在位,组织开展了战备检查,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各执勤中队对辖区自建房、“三合一”等集中区域进行了实战演练,并加强了对社区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指导,督导辖区已建成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在大型活动期间、夜间等重点时段,强化对居民小区院落、自建房、“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的巡防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开展人员疏散和初期处置,并及时报警。
点面结合 全市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火灾防控,需点面结合,在加强居民院落消防安全的同时,还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记者了解到,成都消防支队以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组织各公安消防大队在辖区内深入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并组织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对居(村)住宅、城中村、棚户区、自建房和“三合一”场所开展为期1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消防部门还对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加强了监管。联合商务部门对全市重点节庆活动场所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全面排查,落实专人蹲点值守,消除火灾隐患;元宵节当晚,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零点”夜查消防安全集中行动;联合安监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民政部门对全市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取暖,加强管护人员消防技能培训,加快独立式感烟报警系统的推广进度,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确保弱势群体安全过冬。
此外,成都消防支队还特别加强了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两微”平台滚动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据了解,消防部门已紧急编印了《村民春节防火提示》和《社区居民春节防火提示》,对全市居民小区、棚户区、城中村进行免费发放,并张贴到居民楼院入口处。
节后复工高峰 各单位要严防火灾发生
春节结束后,各行各业都将迎来复工高峰,在放松了一个假期之后,人们的思想状态难免出现懈怠,消防部门提醒,各行各业要特别注意生产安全,防止火灾,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据成都消防支队的专家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规定,各单位在经营或管理期间,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防方案;二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是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自动消防系统的检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是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是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是依法建立消防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是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本单位人员查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部门强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周才钧 严盛永 记者 曹宇阳)
火灾高危预警提示
2011年至2015年的元宵节期间(农历正月十四至正月十六),全国公安消防部门共接报火灾2.1万起,死亡89人、受伤36人,直接财产损失1.6亿元。其中,发生较大火灾2起,死亡7人、受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50.5万元,未发生重特大火灾。
其中,元宵节当天火灾相对多发。近5年元宵节当天共发生火灾1.1万起,死亡31人、受伤13人、直接财产损失7476.6万元,火灾起数是平常的3.4倍,死亡人数是平常的1.6倍。
同时,乡镇农村火灾比重较大。乡镇农村发生火灾10249起,占总数的48.9%,死亡54人,占总数的60.7%;城市发生火灾6473起,占总数的30.9%,死亡26人,占总数的29.2%;县城城区发生火灾3080起,占总数的14.7%,死亡9人,占总数的10.1%。
此外,住宅火灾死亡人数最多。住宅火灾死亡71人,占总数的79.8%,商业场所火灾死亡6人,占6.7%,“三合一”场所火灾死亡4人,占4.5%,学校、娱乐场所、仓储场所、农副业场所各占1.1%,其他场所占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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