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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召开义务教育阶段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会

2020年10月10日 10阅读 来源:成都日报 2017/12/2

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逐步规范,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逐步落实,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但提前招生、“凭证”入学和“重点班”问题仍然存在。

为解决市民关注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全面清理举办、承办、协办违规竞赛活动的相关要求,昨日,市教育局专门召开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会。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守土有责,对规范招生入学工作要经常抓、真管真抓、敢管敢抓;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正视问题,要有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平和稳定。会上,市教育局对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门提出了“三不准”:

一是不准提前招生。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扩班招生,不得以接收转学生的名义擅自在非起始年级增加班数,变相违规招生。

二是不准“凭证”招生、入学。严禁通过任何形式以学生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单独、委托或变相委托个人、社会其他机构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各类培训班,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均视为凭证入学。

三是不准设重点班、实验班等,必须均衡分班。要求学校须规范编班办班行为,实行均衡编班,不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

“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上下部门联动,发现一起违规行为就查处一起,接受舆论监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相关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同时鼓励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举报监督。

此外,在会上,全市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签订了《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承诺书》,承诺坚决执行各级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锦江区、青羊区,石室中学、成都外国语学校、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七中育才、树德实验等部分区(市)县教育局、公民办学校就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作了座谈发言,其中,青羊区教育局、锦江区教育局与成外、实外作为代表在会上现场签订“承诺书”。

学校承诺: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快慢班

学校承诺书

一、杜绝提前招生入学行为。严格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不提前开展(或变相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和录取新生工作;不通过举办相关培训、考(测)试或委托其他机构提前(或变相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擅自在非起始年级增加班数或超过规定班额接收转学生,变相违规招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不采用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以各类竞赛、测试、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为义务教育段的民间竞赛、考级等选拔性考(测)试活动提供场地、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

三、规范编班办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不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诺:

民办校违规严重将吊销办学许可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承诺书

一、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要求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开展(或变相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和录取新生工作,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测试、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三、规范编班办班行为。要求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不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

四、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及监督,严格规范各项要求,立即整改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中小学校及主要负责同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及相应的行政处分,其中民办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

■解读

对于市民特别关注的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市教育局普一处处长进行解答。

哪些学校签承诺书?

解答:该承诺书,我们要覆盖全部学校。其中,市属直管学校与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署了承诺书后交到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按照要求督促各区(市)县管学校签署承诺书。我们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局长签署承诺书,各学校校长签署承诺书。

“重点班”究竟是指什么?

解答:按照教育部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均衡编班,不能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学校可以根据自己需求组织考试,进行均衡的“S”形分班,比如前六名依次序分在六个班级,严禁“一刀切”地把优秀学生都集中在一个班级。同时,我们也不建议学校用“实验班、基地班”等名称来命名班级,以免市民造成误解。

■新闻链接

今年我市规范

招生入学工作回顾

?4月25日 市教育局出台年检通知,对民办学校举办、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非政府部门举办或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各类竞赛、考级等活动,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的,责令整改、暂停招生,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列入信用“黑名单”。

?5月16日 市教育局颁布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通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和中小学校、教育文化类培训机构等均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包括“奥数”“华赛”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学科培训、竞赛或考级活动。

?5月31日 市教育局、工商局、公安局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民办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征集15名志愿者作为市民观察员。

?6月2日 市教育局联合民政局、公安局、工商局发布公告,明确要求不得组织学前、义务教育段学生参加区域性、跨区域性统考、联考、排位,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诱导学生参加包括“奥数”“华赛”等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不得为上述竞赛或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不得“以考(赛)促(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

?7月-9月 市教育局牵头建立全市民办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周报制度,各区(市)县政府周周报表,分部门、分区域汇总举报投诉受理情况、实地查勘情况、违法违规事实查处情况和下达整改(处罚)通知情况等。从第五期开始,行动滞后的区(市)县,在全市周报表相应栏目“亮红灯”。

?11月17日 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全面清理举办、承办、协办违规竞赛活动的通知》,正式发布“最严禁奥令”。

?12月1日 市教育局召开义务教育阶段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会,我市各区(市)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各学校负责人在会上签订关于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承诺书》。(记者 赵子君)

原标题:昨日,市教育局召开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会 招生入学“三不准” 校长要签承诺书

相关新闻1: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出炉 明年5月开始申请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相关精神,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按照《指导意见》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其他区(市)县各为一个区域)。

按要求,2018年拟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人在办理入学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截至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申请人需提供截至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于2018年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

其中,根据以往办理情况,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家长注意三点。

第一,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指导意见》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居住地未变更的,按2018年的小升初政策执行;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除可报考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学校当年小升初的其他批次入学(三、四批次),也不提供流水号,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报考艺体特长生时需提供的资料:   (1)学生的户籍证明(含身份证号);(2)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3)小学综合素质报告单(或就读小学提供的相关证明);(4)符合艺体特长生报名条件。

第二,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为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但是个别进城务工人员,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此外,按照“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各区(市)县政府,将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制定区域内的具体实施细则。(记者 赵子君)

相关新闻2:《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印发 变相体罚幼童造成不良影响 将被“一票否决”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我省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四川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办法》督导评估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对辖区内所有面向3-6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公民办幼儿园(班、点)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周期原则上为3年。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按属地原则统筹安排,做出分年度督导评估规划,确保一个督导评估周期内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督导评估主要采取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

此次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个方面。

具体为:办园条件包括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安全卫生包括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等。保育教育包括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教职工队伍包括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保安员等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等。内部管理包括幼儿园组织机构建设、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幼儿园发展规划、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

7种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按照要求,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值得注意的是,幼儿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督导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1.未取得办园许可的、证照不齐全的以及年审不合格的;

2.出现使用D级危房的;

3.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的;

4.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发生虐待、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童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6.制度不健全或内部管理不力,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

7.园长及负责人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记者 赵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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