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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经验推向全国

2020年09月29日 10阅读 来源:成都日报 2019/1/25

2019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其中,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包括其中。


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于2017年1月获批成立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以“加强对自贸试验区内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简化维权程序,提升维权质效”为工作重点,依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积极探索并形成了审理流程模块化、管理机制集约化、操作方法标准化的“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以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的高效审理为突破,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快审机制”的运行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的引导作用,切实满足了四川自贸区创新发展需求,为四川自贸区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此,四川省自贸办已将“快审机制”作为可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向商务部推荐。今年,成都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快速审查机制提升案件审判效率的实践已经到了著书立说阶段,改革成果收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


快审实现又好又快 


当事人最快1小时领取判决书


多年来,各地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资源分配是以“随机分案、审判资源平均投入、审判流程一视同仁”为原则,随着近年来全国范围知识产权案件暴增,传统的资源分配模式导致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进而影响自贸区建设的司法资源供给。


快审机制的构建和运行是一套完整的制度构建,包括审理流程模块化、管理机制集约化、操作方法标准化三部分。以“两表”统领类型化案件审判思路,以“审助分流”实现类案充分的庭前准备,以“集中审理”实现庭审优质化,以“简化裁判文书”与详细的宣判说理相结合,实现当庭宣判。


以首批实践全流程快审机制的类型化案件为例,半天时间完成5件案件的审理,当事人等候1小时即直接领取裁判文书,较以往的庭审后再单独制作并送达裁判文书,至少节约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同时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仅有1件类型化案件因新证据而由二审改判。


经验全省推广


为全国法院提供好的模板


2017年5月19日,“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被四川省政府全创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为我省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


同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川府函〔2017〕84号文件确认“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为省内扩大试点的改革举措之一。同年7月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法院推广“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经验成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


专家认为:快审机制的创新意义在于优化了四川自贸区法治环境,营造了司法保护为主导的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氛围,也是自贸区内法院首次被推荐的具有高度可复制推广性的经验成果,为全国各地法院全面掌握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提供了一个好的模式。此外,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快审机制在改革思路上,与两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以创新的方法激励创新,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以改革的思维解决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要求高度契合,是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的一个积极实例。同时,快审机制也是审判权科学运行的方式之一,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有益实践案例。 


原标题:成都知识产权“快审”经验推向全国


相关新闻:信赖成都中院 越来越多中外当事人解决知产纠纷“优选成都”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7成立民事审判第三庭,对知识产权及涉外商事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2017年1月,成都中院获批设立内设的专门审判机构——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对全省范围内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部分市州的涉外商事案件进行集中管辖。2018年1月,成都中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也一并纳入知产庭的审理范围。


随着知产庭的运行、管辖的优化,成都中院紧紧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服务对外开放大局的目标,进一步改革创新、严格适法、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指引功能,为我市乃至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营商环境提升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


服务西部科技中心建设,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召开在蓉世界500强及外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跨区域集中管辖全省的专利、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纠纷,审结552件。助力西部文创中心建设,加强侵权惩处,提高赔偿标准,审结著作权、商标等侵权纠纷4367件。


 平等保护 


 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随着成都市“一带一路”建设和自贸区建设深入推进,涉外审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都中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中外企业、自然人的合法利益,为成都对外开放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在“霍尼韦尔商标案”“山特商标案”中,法院依法保护外国企业商标权,入选外商企业优质品牌保护十佳案例,充分展现成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心。在野马汽车公司诉福特(中国)汽车公司等侵犯商标权案中,法院依法判决福特(中国)汽车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随着司法能力、公正司法国际国内形象提升,越来越多的中外当事人信赖成都中院,主动将成都作为知识产权及涉外纠纷解决“优选地”。


近年,全省创新势头高涨,成都中院在对全省范围内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进行集中管辖的背景下,加大技术类案件审判力度,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


随着成都文创产业、品牌经济日益繁荣,著作权及商标司法保护需求日益凸显。2018年,成都中院共受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技术合同等民事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162件。在成都“一间房”教育公司与肖某网络科技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中,成都中院合理运用优势证据规则,认定当事人损失或被告获利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并采取裁量性赔偿方法,依法判决被告赔偿损失120万元。充分发挥刑罚的惩处、威慑功能,注重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的能力和条件,严惩知识产权犯罪,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高发态势。持续十年之久的“廖记棒棒鸡”商标之争,在行政审判、行政处罚与民事审判同步推进、标准一致的情况下,快速、妥善解决。


 加强制度机制创新


 增强当事人获得感


近年来,成都中院认真落实中央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要求,加强制度和机制创新,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满足知识产权保护及涉外主体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增强当事人司法获得感。


“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被省政府确定为我省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今年,该项改革成果入选国家发改委《全面创新改革实验百佳案例》。


2018年5月至今,成都中院已在5起案件中使用技术调查官。与成都市外办、四川大学东南亚法律研究中心合作,组建涉外审判法庭翻译员队伍,打通外国法查明渠道,提升涉外审判质效。


2018年,成都中院专门针对我市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常见风险、建议对策发布白皮书。成都中院先后接待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官员、美国知识产权律师协会等外宾的考察访问,并受邀出席“2017中国·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2018金砖五国知识产权与新经济融合发展高层会议”并作主题发言。通过广泛的对外交流,国内外的相关组织机构、企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者对成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优势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成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公平、公正、高效的形象得以有效提升。(记者 陈睿 晨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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