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中共毕节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年10月16日 10阅读 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 2017/5/2

至,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毕节市委进行巡视“回头看”。,省委巡视组向毕节市委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管党治党不严。

1.对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易发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今年2月修订印发《中共毕节市第二届委员会工作规则》,强调从严管党治党,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对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进行调整。二是年初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5次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其他领导根据分工,在年初部门工作中均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三是启动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组成6个巡察组,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开展巡察。四是出台《毕节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管理制度》,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履责有痕、倒查有据。五是年初以来,通过各级党委(党组)一季度向上级书面报告、领导干部“三述”、约谈、函询、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党治党的日常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六是落实“一案双查”和“签字背书”制度,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一票否决”。七是紧盯脱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及重点人员,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民生监督组共发现问题1419件,立案483件,党政纪处分31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涉案金额1053.97万元。

2.各类案件存量虽减,但增量加大,大案、要案、窝案增多。

整改情况: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是持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公安等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审计、财政、组织、银行等协作协同办案,切实增强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市委召开反腐败协调会议1次;抽调市县乡纪检监察部门、司法系统近100人(次)配合办案。二是突出办案工作重点。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建立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线索及早发现快速查处机制,重点关注政治问题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案件。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把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巡察对象,通过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正在制定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管和自我约束。四是强化普纪宣传教育。制定普纪教育五年规划,将“两准则四条例”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提升纪律和规矩意识。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立案733件,结案578件,同比分别增长19.4%、1.4%,处分626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挽回经济损失927.21万元。严肃查处了金沙县原县委常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曾益刚等严重腐败案件,收到了良好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重执纪轻问责。从巡视整改情况来看,对移交问题线索的当事人依规依纪进行了追究,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但对分管领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展失责问题“大起底”“大研判”专项行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不力的,一律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46个,对3个党组织、5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内问责,其中16人受到纪律处分。严肃对金海湖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履责不力进行问责,责令其向市委、市纪委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有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和影响,通过其亲属直接介入管辖的领域,参与工程项目,官商勾联,收受钱财,以权牟取非法利益。

整改情况:一是发改、财政、工能、住建等部门针对本部、系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审批流程、人员风险点等方面,制作流程图,公布监督电话,加强监督。二是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设立检察联络室、聘请监督员、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等方式,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今年以来,共组织16批次1028人到市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三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部分基层党组织不健全,软弱涣散,村级班子配备不强,没有凝聚力、战斗力。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制定《关于开展后进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基层党组织分类7项标准和后进村党组织13条负面清单;目前,各县(区)已经完成遍访排查工作,待复核结束后,将建立台账,严格按照精准识别、靶向治疗、精准评估的方式进行整顿。二是

创新推进基层组织设置。下发《毕节市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在产业链设立党组织,联合建立党组织等形式,取得了明显成效。黔西县林泉镇聚集农民讲师党员、种养殖大户党员建立“能人党支部”,充分发挥他们在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赫章县平山乡中寨村与七星关区洪山社区创新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村党支部+社区党支部”联网,建立“毕节购”农产品网上销售远教电商平台,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三是选好村级班子带头人。选优配强3648名村级党组织书记(其中,从机关事业单位下派607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425名,兼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182人),村级班子在换届后得到充实,村干部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2.有的基层干部学习不够,抓落实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没有威信,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弱;有的法律意识不强,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乡村换届后新进乡镇班子人员多的实际,市委组织部组织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组织委员、分管扶贫的领导等进行专题培训,全市各级分别对1.2万余名乡村两级干部进行轮训,切实提升能力。二是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干部沉下基层,大力开展“圆梦小康专家行动计划”“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等活动,选派1280名专家参与“圆梦小康”工作,选派2032名科技人员与1981个贫困村开展科技结对包村,建成“千元院”“万元田”2100余个。三是加强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评选市县乡三级农民讲师4100余名,开展农技巡讲2.2万余场次。实施“情系毕节人才回归”计划,扶持1215名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等经济实体。扶持返乡创业人员1092人,领办基地800多个,带动群众脱贫致富2200余户8500余人。四是着力构建“一核多元”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健立以服务组织、服务队伍、服务平台、服务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一核多元”服务体系,健全26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3648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经验做法在《中国组织人事报》刊登。五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开展“两承诺三亮剑”专项行动,组织540个市县两级具有行政审批权限和窗口服务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6.7万名党员干部进行公开承诺,向“审批不快办、部署不落实、到村不干事”亮剑,共问责305人,党政纪处分101人,召回管理452人。

3.农村集体经济薄弱。

整改情况:制定《关于发展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实现村村有经营主体,全部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一是抓好试点示范。选取100个村作为市级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试点,每村投入资金20万元;同时督促指导七星关区等7个县(区)落实全省财政支持千村集体经济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共投入资金2.93亿元,覆盖293个村。通过异地置业、入股大型国有企业、商业银行等方式,以及采取“公司+村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发展农业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是推进农业园区建设。市农委牵头,出台加快推进乡镇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有实力、有能力、有潜力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主导农业园区的发展,支持村集体入股参与农业园区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力争2017年实现所有贫困乡镇建有农业园区。三是大力推进远教电商平台建设。在2016年基础上,今年再选10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带领群众不断增收致富

4.党的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欠账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摸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民政、财政等相关人员组成专业队伍,对全市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二是启动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活动阵地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规划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规范提高一批的要求,对村级组织活动阵地进行提级改造,目前全市已启动了850余个村级活动阵地建设。三是强化管理。出台村级活动阵地管理使用的相关办法,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村级活动阵地有效发挥作用。

(五)党的组织生活不严格

1.多数市级班子成员重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轻支部组织生活会,没有自觉参加支部生活,在双重组织生活上自我要求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列入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目前市委2017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已经拟定印发。二是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毕组通〔2017〕1号),明确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组建10个督导组分赴县(区)和市直部门,切实加强督查和指导,并全程参加了51个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截至3月中旬,全市共有8033个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市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均参加了所在支部和基层联系点的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部分市级班子成员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参加“三会一课”支部活动次数不够,没有起到带头表率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开展。二是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三是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市级班子成员所在支部进行督查,对执行落实不好的及时提醒。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

(一)文山会海、工作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存在。

1.会议多,以会议贯彻会议,多次开、层层开,主要领导应接不暇,增加了基层干部“来回跑”负担,影响工作安排与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毕节市会议管理规定》,严控全市性会议数量、规模。二是压缩和精简不必要的会议和活动,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相近或时间靠近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能以部门名义开的会议,不以市委名义开;能开电视电话会议的,尽量不集中召开。三是切实贯彻精简数量、提高质量、注重实效、节约费用原则,提倡开小会、开短会、讲短话,不断提高办会效率和会议质量。截止2017年4月中旬,以市委名义召开会议5次,比去年同期减少50%。

2.现在下发的文件比原来是减少了,但“白头”通知、“便签”“填表”文件却在增多,使得基层干部的时间被大量填写表格和准备材料占用,导致深入调研少,研究工作少,抓落实少,忙时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发文管理有关规定,减少发文数量,没有发文必要的,一律不发文。二是加强对中央、省党委政府文件精神领会学习,熟悉掌握当前的政策精神,不断提高行文的质量。三是严格非正式公文审签程序,加强对非正式通知、文件的管理,非必要的通知坚决不发,需要发的必须有党委、政府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下发。

3.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开展“两承诺三亮剑”专项行动,执行市、县综合部门“一把手”媒体公开承诺和党员干部书面承诺制度,继续向窗口单位干部审批不快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部署不落实、乡村干部到村不干事“亮剑”,倒逼各级干部履职尽责;同时建立通报曝光机制,形成有力震慑。二是严格落实“市级领导必到乡、县级领导必到村、乡级领导必到组、村干部必到户”制度,深入推行“三同”体验,督促各级干部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的过程中锻炼党性、洗礼心灵、增强本领,切实把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办好。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生监督进万家”活动,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同时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扶贫项目、征地拆迁、留守儿童、校园犯罪及社会治安等问题的整治,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二)有的问题“树倒根存”,遇到温床又出苗头

1.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部分单位及企业设立“账外账”发放津补贴,利用重复报销,虚假发票套取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严明纪律。在重要时间节点,下发严肃纪律通知,要求各单位严肃财经纪律,禁止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二是强化督查。今年3月,市委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同时市县财政部门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对180家(市直检查20户,各县区检查160户)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2.接待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毕节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超标准接待现象。二是在接待中,严格按照接待用酒要求,多采用本地生产的酒水进行接待。三是使用酒水时,严格执行用酒审批制度,按程序填写《接待审批单》和《领料单》,报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领用酒水,并在用酒时谨慎保管、节约使用。

3.个别单位还有公款旅游、购买土特产送礼、变相公款吃喝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提醒警示。在“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运用多种形式向全市各级干部打招呼,严明作风纪律和规矩。二是注重摸底调查。2月下旬,全市共对1785单位开设食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单位食堂管理,防止公款吃喝转入食堂等隐形“四风”问题奠定基础。三是注重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元旦、春节、清明重要节点,就公款旅游、购买土特产送礼、变相公款吃喝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同时采取面上督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开设食堂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处理24人、党政纪处分24人。四是注重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全市共分5批次对1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充分发挥震慑效应。

三、换届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一)选人用人方面研究考虑有所欠缺

1.在2016年换届过程中存在个别选用干部推荐考核过程中私下拉票的情况,对有反映问题的干部考核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对违反换届纪律案非常重视,及时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及时纠正,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二是组织各单位和相关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三是督促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要求,畅通“12380”监督举报渠道,认真把关,对于档案存在问题的或有问题疑点的一律不上常委会研究,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2.干部结构不合理。干部队伍梯次在年龄、学历等方面搭配仍有欠缺,培养规划不尽合理,缺乏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引才政策。修订出台《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开辟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二是突出引进重点。大力推进“百千万人才工程、硕博乡官工程、千人计划工程、能人回乡工程”等“四项工程”,围绕工业、金融、农业产业化等重点领域引进人才。三是健全育才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发展型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决定》《毕节试验区人才基地重点产业、重点学科人才团队建设实施意见》《毕节市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农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等人才培育的系列文件。目前,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58万人,居全省第三。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省管专家申报工作,共推荐8人参加省管专家及省核心专家评选。

3.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联合对现有职数情况重新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目前正与省编办对接,确保在5月底前消化所有超职数的市管干部,6月底前完成全市超职数配备干部(含科级以下干部)的整改消化工作。

(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查市委常委会记录未见重大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的研究内容。一些市直单位、经济开发区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也不够好;有的党组研究重大事项未达到规定人数也做出决定,在执行决定上又随意变更。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毕节市委关于印发〈中共毕节市第二届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毕党发〔2017〕5号),对市委常委会会议规则、议题确定等内容进行明确。二是市委办切实做好市委常委会研究“三重一大”内容的记录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重大部署有据可查。三是深入推进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机制,将权力运行事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合理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细分权力运行环节和责任承担主体,把全程监督责任压实到单位“一把手”和相关工作人员。督促要求各部门公开每个“三重一大”事项所有运行环节,事项报告表、会议纪要、实施情况等相关资料不仅要在部门内公开,还要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配套制定《权力清单运行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情形、责任主体认定、责任追究方式等进行细化,严肃查处权力运行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制度的推行,使权力运行逐步规范,主体责任细化落实,监督效果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共通过网上公开“三重一大”事项16.9万个,整改问题2723件,问责处理409人;立案910件,党政纪处分773人。

四、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

(一)扶贫资金管理粗放

1.跑冒漏滴、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小微企业发展补助资金、农民工培训资金、民政低保资金等使用审批把关不严,给国家造成损失,同时也滋生腐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毕节市民生监督三年亮剑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将事关民生、安全、发展的财、权、人、物、事全部纳入监督视野,实现民生领域项目监督全覆盖、纪律审查全覆盖,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加强对跑冒漏滴、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每个季度通报查处情况。二是由主管部门对小微企业发展补助资金、农民工培训资金、民政低保资金等专项检查,着重发现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并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

2.违规收费并存放于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历年来颁布的各项明令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文件,各单位目前的各项收费项目都是根据相关文件依据和标准进行收费,无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强化财经纪律宣传学习,通过专项培训、工作提示牌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履行财经制度意识。

3.挪用、截留扶贫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财政改革,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事前、事中管理和控制,坚决防止挪用、截留扶贫等专项资金。二是强化财政监督,组织全市财政部门开展严肃财经纪律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二)扶贫项目实施不规范,项目主管部门监管不力,项目实施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政策执行不到位

1.部分项目未按程序取得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出现实施过程中边立项、边报批、边开工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毕节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考核细则》、《毕节市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投转固”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项目的审备核工作,第一季度共审备核项目20个。三是开展项目督促检查和专项稽查,发现问题3起,已全部整改到位。

2.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地点,未按程序报批,导致超概算投资。擅自提高生态移民安置房单价,增加了扶贫对象移民安置户负担。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毕节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业主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额、建设工期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或更改的必须按程序获批后方可实施。二是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考核管理和信息调度,出台《毕节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考核办法》,以目标考核倒逼项目建设,并对重大项目实行月调度。下发通知,就如何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招投标、加强质量监管等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加大督查稽查力度。至,市易地扶贫搬迁暨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稽查组对全市2012—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和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前期准备情况进行督查;4月7至14日对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同时督促各县(区)认真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暨扶贫生态移民住房政策,不得将建设用地、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管理不规范等增加的投资作为建房成本转嫁给搬迁群众,严格控制建房成本,超工程概算部分由县(区)政府统筹解决。

3.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生态移民、农村饮水、乡村公路等项目实施有的不经招投标,有的招投标程序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毕节市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毕节市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毕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毕节市招投标联席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3</spa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