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毕节市针对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构建“破、降、改、助”机制,全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37.05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98.6%;2018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13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9.1%;民营经济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60%。
一、破“三难”,激发活力。破解在行政审批、注册登记条件、融资贷款等方面的困难和限制,降低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进入门槛,促进民营经济井喷式增长。一是破解“审批难”。坚持民营资本“非禁即入”原则,建立“一窗受理、集中审批”模式,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审批事项从583项减少至256项。明确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权限委托下放给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凡需要冠“贵州”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核准权,市、县(区)均可受理,并进行核准登记等,推动行政审批便利化。二是破解“注册难”。在深入推行注册资本金制度、先照后证、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简易退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县域通办制等商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注册前置条件限制;与全省同步实施“三十四证合一”改革。同时,启动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改革试点,颁发了全省市级第一张电子营业执照。2018年全市新注册市场主体9.024万户,原市工商局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予“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表现突出单位”称号。三是破解“融资难”。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积极组织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开展融资专场对接活动,建立民营企业“白名单”,创新融资担保方式,在推广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抵押,存单质押等担保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林权抵押、承包经营权抵押、小微企业互保联保、动产浮动抵押等新型担保方式。2018年末,全市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97.74亿元,较年初增加149.12亿元,同比增长59.99%。
二、降“三高”,减轻压力。针对民营企业用地成本高、用电成本高、物流成本高的实际,着力推动用地体制机制创新、电力供销方式转变和物流多式联运,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一是降低用电成本。建立发改、工信、能源、电力等多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对列入政府准入目录、用电量达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民营企业,实行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大直接交易范围。在全市推广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容量由100千伏安提升至200千伏安试点,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供电部门建立停电信息发布制度,提前告知用电企业,有效降低民营企业因停电造成的停产损失。截至2018年底,为全市108735家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用电价格降低10%,共计降低用电成本7058万元。二是降低用地成本。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结合实际探索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制度,缩短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引导民营企业合理布局,集中建设标准厂房供应土地,鼓励小微企业入住标准厂房。对符合产业政策、不改变工业用地用途、按程序提高容积率的民营企业,实行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等举措,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三是降低物流成本。利用市内织金、纳雍、大方、毕节东4个火车站开通货运业务的契机,由市交通和工信部门与铁路运输部门建立对接协调常态机制,及时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详细的铁路货运线路等信息,推行多式联运模式,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同时,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继续对持有路通卡通行全省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给予9.5折通行费优惠。引导全市物流企业结成2个物流联盟,整合物流资源,创新实施共仓、共配等物流新模式,降低物流成本。截至2018年底,仅铁路和公路运输就为民营企业节约物流运输成本超过1000万元以上。
三、改“三老”,增添动力。千方百计实施以技术创新、新兴发展路径提升、扶持政策调整,着力破解困扰民营企业发展遇到的难题,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一是改进“老技术”。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供给侧机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千企改造”工程,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创新推动技术成果向民营企业有效转化,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如七星关区明钧玻璃厂,通过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采用全自动数控拉边技术、玻璃四维搬运机器人等先进工艺和设备,建成日产1000吨的优质浮法玻璃基片生产线,2018年实现产值9.5亿元。二是改造“老路径”。采取政策引导、利益机制倒逼等措施,扭转依靠资源输出、原材料粗放加工等老的发展路径,淘汰转化效益低、高污染、高能耗等老旧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紧盯战略性新兴业态,鼓励民营企业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清洁能源、新型能源化工、新型建材等重点领域,培育发展了一批“大旅游”“大健康”“大数据”等生态利用型、低碳清洁型新兴产业。如毕节市金海湖新区通过引进贵州贵航新能源科技、贵州丕丕丕电子科技等公司发展锂电池项目23个,日产各类锂电池120万只以上,2018年实现产值18亿元,发放工人工资3000余万元以上。三是改变“老政策”。在与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积极清理不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老政策、老规定。同时,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毕节市提高民营经济比重五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促进毕节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文件,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四、助“三小”,做强实力。落实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着力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品牌提升和营商环境改善,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助“小企业”发展。以创建微型企业“两园一街一村”示范基地为重点,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星光行动”及“微企助农、创业增收”工程。全市建成12个微型企业示范园,在每个县(区)打造了一条微型企业示范街、一个微型企业特色村。2018年,全市扶持微型企业1744户,投资总额11.53亿元,带动创业848人,带动就业9154人。同时,在农村广泛宣传“3个15万元”微型企业扶持政策,引导创业农户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餐饮住宿、农副产品加工等微型企业,指导微型企业申请“3个15万元”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农村实体经济。二是助“小品牌”壮大。制定《2018实施商标战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指导县(区)立足区域特色和产业特点,扶持和培育地理标志商标,推动金沙贡茶、纳雍红玛瑙樱桃、纳雍高山茶、织金竹荪等12件地理标志商标获得了省级认定。对获得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的民营企业,市级给予20万元、县(区)给予10万元奖励。2018年,全市商标注册申请达3594件,有效商标总量达9057件。三是助“小环境”优化。在全省率先开展政府企业“双承诺双兑现”活动,建立“一企一策”帮扶机制,着力破解服务企业中一些看似无关紧要却容易造成不良影响的“小问题”“小风险”,坚决防止“茶杯里的风波”,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行“扫码评价”,实行企业评价政务服务机制倒逼破障碍、优服务,助推营商环境改善。据统计,全市联企干部共深入企业联系服务4994次,代办审批事项2718件,为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3912个,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1.86万个。(市委改革办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材料整理)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