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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 我市实施公务员制度成绩斐然市人事局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 2006/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从1993年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到今天实施《公务员法》,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遵循《条例》宗旨,认真推行公务员制度,坚持不懈地探索完善公务员管理中的新思路、新方法,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在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上迈进了一大步。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公务员管理逐步走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实施公务员制度以来,市政府先后颁布《德阳市实施公务员制度范围界定办法》、《职位分类办法》、《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现有人员过渡办法》、《公务员录用办法》、《公务员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随着各级各部门在公务员管理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完善了公务员的职位管理、轮换、竞争上岗、职务升降、纪律、回避、申述、控告、职业道德建设、培训、奖励、惩戒、竞争上岗、退休等20余个政策法规,使公务员管理工作不断开拓创新,逐步走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
   
    强化教育培训,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本着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大力实施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先后开展了电子政务、计算机、涉外知识、WTO知识、知识经济、法律、依法行政、普通话、公共管理、行政许可法、创新能力、公务员基础知识、公务员法等课程,近10万人次参加了学习。通过培训,广大公务员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作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适应了新形势对公务员的新要求。
   
    引入竞争机制,市县乡三级机关进人形成“凡进必考”的新格局。为提高公务员素质,严把公务员“进口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先后组织了10余次招录公务员考试,13260余人踊跃报名,通过笔试、面试、考核、政审、体验、培训等程序,为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1421人。在招考中为广纳人才,打破了地域、身份、户籍界限,使公务员的结构得到改善,达到了用人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被录用者“三满意”。
   
    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促进了公务员行政效能的提高。自1998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对所有公务员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强化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对不胜任的干部予以调整。针对平时考核不落实的状况,从1999年起全面实施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推行使用《平时考核手册》,并与年度考核紧密结合,有效推进了考核工作的规范化。考核奖惩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公务员行政效能的提高。
   
    严格职位管理,普遍推行职位轮岗和竞争上岗,初步形成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紧紧抓住职位管理这一主线,建立了使用空缺职位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一人一职的规定,规范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程序,遏制了超职数配备现象,净化了用人环境。同时,全市广泛推进了职位轮岗和竞争上岗,实现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领导当楷模、机关作表率、基层树形象已蔚然成风。2004年市政府表彰了熊兆斌等10名同志为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先进个人。近7年来先后推荐国家部委、省政府表彰先进集体49个,先进个人78名;省级各部门表彰先进集体87个,先进个人269名;市政府表彰先进集体108个,先进个人267名。
   

    加强公务员法规监督检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执行干部人事法纪的意识。为严格执行政策法规,杜绝不正之风,从制度上防止腐败,人事部门多次组织对公务员法规和干部人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还不定期抽查单项法规的执行情况。在检查中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回避,不护短,找出公务员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通过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规和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按公务员法规办事和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成效显著。

    全面落实“五项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巫建平
   
    组织人事部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不仅要加强学习理解,严格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而且要深刻领会、正确把握精神实质,并以之为指导,不断健全完善公务员制度,努力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分类管理原则,依法管理及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原则。这五项原则,是对公务员管理的总要求,并贯穿于公务员管理各环节之中,正确把握这一精神实质,要求我们在公务员制度建设和管理活动中,必须全面坚持落实好“五项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原则,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操作,向社会公开有关公务员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考录选拔公务员的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考试内容的范围及考试方式方法、考试成绩及录用或选拔结果;向公务员公开考核、奖惩、职务升降、竞争上岗、辞职辞退等工作标准、依据和程序,落实公民或公务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平等原则,保证每个符合条件的公民平等参加公务员考录选拔;公务员在培训、工资福利和退休等方面,机会均等,权利平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在公务员录用、选拔和职务晋升等方面,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优升劣降,好中选优,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是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约束,通过明确公务员的义务、纪律,强化考核,实行惩戒、辞职辞退、回避制度和退出后的从业限制等措施,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另一方面,要重视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通过明确公务员的权利,建立奖励、晋升、培训制度,规定工资福利保险、退休养老和申述、控告制度,强化激励保障。两者并重,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保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
   
    三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标准和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反对任人唯亲,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真正把既有德又有才,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事的人选拔到干部队伍中来。要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在公务员考核、晋升和选拔任用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是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遵循科学管理方法,按照职位的性质、特点不同,产生、任免方式及管理主体不同,任用方式不同划分公务员类别,根据不同类型的管理对象分类采取适合各自特点的、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的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五是坚持法治原则。要加强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使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并相互配套。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管理公务员,杜绝公务员管理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要切实保护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行为,依法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切实保障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作者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提高素质能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法制办
   
    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着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管理能力。《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有利于保证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达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目标。
   
    认真学习《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通过学习,了解公务员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作为工作中规范和约束言行的指导,树立正当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的观念,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法》的宣传,通过座谈会邀请有关人士交流研讨;开辟学习宣传专栏解读,报道工作动态;开展专题调研,掌握实施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编辑出版宣传专刊;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考试等方式进行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用以鼓励和监督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的建设,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积极做好《公务员法》的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同时做好现有干部人事管理政策的清理工作,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为《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是我们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契机,政府法制部门要根据分类管理的原则,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各行政执法机构要加快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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