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现结合德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次总部署、总动员。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施政纲领,凝聚了全党全社会关于深化改革的共识和智慧,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对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作出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系统规划了四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路线图、时间表,吹响了四川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是四川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依据和行动指南。
德阳因改革而生,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过去30多年,我市在全国全省率先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财政包干体制改革、粮食体制改革、县级综合体制改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等,改革开放推动德阳经济社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德阳的今天。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强市之路、富民之路、幸福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力源泉。当前,德阳发展已进入新阶段,正面临新挑战,更需要新突破。我们必须正视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转型升级压力加大、创新发展动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民生福祉、治理环境污染、改进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强烈愿望,大力弘扬“厚德务实、敢为人先”的新时期德阳精神,以“敢闯”的锐气和“会闯”的睿智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最大限度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化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建立健全有利于德阳科学发展、群众生活幸福的体制机制,为争当四川科学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中国西部经济文化强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不懈推进“一三五八”发展战略,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破除改革阻力,激发市场活力,挖掘创新潜力,提升社会合力,凝聚发展动力,奋力开辟深化改革新路径,力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为推进德阳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3.目标任务。围绕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按照省委对德阳“五个走在前列”的要求,积极探索具有德阳特色的改革开放之路,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到2015年,在群众最期盼的改革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7年,在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到2020年,全面完成深化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改革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4.基本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改革正确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全局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德阳优势和特色,大胆探索,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敢为人先,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牢牢把握“四个导向”,即问题导向、法治导向、市场导向、民生导向,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矛盾和问题上,把改革创新实践纳入法治化轨道,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客观规律,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向改革要红利、向改革要活力。正确处理“五个关系”,即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胆子要大与步子要稳、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的关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最大限度集中全市智慧,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争取改革战略主动,努力开拓富民强市更加广阔的前景。
二、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
5.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健全民营企业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财政、金融、税收、科技创新、信用担保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品牌发展、市场融资、技术创新、跨国(境)经营。支持中小企业进入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融资。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孵化园建设,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财产和合法权益。
6.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政资分开,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打破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及企业分散管理的格局,建立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鼓励企业法人和各类投资者按照市场规则,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探索推进“人资分离”改革,重组盘活企业闲置资产资源。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成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管理属地化。建立和完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和职工薪酬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国企经营投资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7.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和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三、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8.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实行“非禁即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推进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实行先照后证,放宽注册资本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试点市场主体网上全程登记。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9.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大力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土地要素配置和差别化用地机制改革,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竞争有序、公开出让矿业权制度。完善水、电、气等领域差别化、阶梯式价格制度。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完善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记录黑名单、投诉惩处制度。
10.加快金融创新发展。支持国际性、全国性金融机构进入德阳,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资本投资入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德阳银行的改革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信用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探索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规范农村资金互助社。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积极发展面向农村、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合作金融、融资租赁、产业基金、风投基金等新型金融服务,认真落实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等支持政策。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加快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鼓励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融资,促进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推进新型城镇化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深入推动银保合作,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依法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体系,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水平。
11.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开放活民间投资,加快投资领域简政放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政府不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创新民间投资机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养老、能源、扶贫、助残等公共事业投资领域。探索市、县政府共建资源和收益共享、权责共担的融资平台。加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2.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政府对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全面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积极推广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建立健全“12345”热线服务机制。推进乡镇(街道)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功能。改进发展成果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完善促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发展质量、民生改善和生态建设等的考核。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在已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13.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编制行政职权目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运行程序和监督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推行政务服务办理要件、流程、条件和时限公示制度,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探索不公开事项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权力。公开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中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探索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除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新设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年检、年审和注册。全面清理规范并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加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力度,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下放涉及群众个人申请事项的服务职能,积极探索扩大重点园区审批权限。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公开规范的中介服务平台,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功能,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功能,推行网上预审、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审批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
15.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同步编制、统筹安排,增强预算约束力。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全面启动县(市、区)“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财政民生支出优先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整合,改进和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逐步取消重点支出挂钩方式和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健全区域间财政利益分享机制,研究制定共建园区的财税利益分享办法。加强政府性资金使用绩效考核,提高使用效率。深化政府债务管理改革,规范和完善债务举借程序,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继续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扩面试点。强化非税收入管理。
五、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16.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农业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权等农村产权折价入股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或新型股份合作社。
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力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加快发展,着力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健全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7.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坚持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民家庭所有,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晰农村各类产权权属。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建立“量价分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积极推行土地委托代理制、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信托制、土地联耕联种等土地流转新形式。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建立完善县(市、区)、乡(镇)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机构,鼓励发展农村产权评估、抵押担保等中介服务组织。完善城乡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多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抓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省级试点,探索盘活农户各类产权,通过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担保等多种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探索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制组织。认真落实农民增收书记县长负责制。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规划实施市级连片扶贫、产业扶贫和插花扶贫项目,推进专业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程,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
18.深化用地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上的统一部署,统筹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同责。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范围和规模。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探索有条件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
19.完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提升城镇化质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进城镇化转型发展、加快发展,走出一条形态适宜、产城相融、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路子。完善全域德阳规划体系,按照“三环五廊”的全域空间布局,深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百万人口中心城市建设,推动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一般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协调发展,积极构建“1+5+X”市域城镇体系。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健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护制度。建立财政支持城镇化建设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支持市、县两级投融资平台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合作,多渠道筹集新型城镇化建设所需资金。完善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机制,突出农村特色,尊重农民意愿,加快建设产村一体、功能完善的“幸福美丽新村”。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限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健全实有人口动态服务管理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有序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20.深化扩权强县和扩权强镇改革。总结推广扩权强县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放权、让利、搞活,能放到县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县。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积极争取具备条件的县(市)撤县(市)设市(区)。继续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区域重点镇,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撤乡设镇或撤镇改设街道办。加强小城镇建设,突出抓好工业镇、旅游镇、商贸镇等特色小城镇建设。
六、完善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
21.完善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完善产业高端发展、联动发展、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构建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实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深入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西部新型化工基地建设,着力完善机械、食品、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机制,建立健全通用航空、节能环保、油气装备、储能电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带动中小配套企业协调发展,推动德阳制造向德阳创造转变。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西部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和四川省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农工贸旅一体化、产加销服一条龙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深化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培育现代物流、商贸流通、现代金融、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等服务产业,鼓励发展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加快建设四川现代服务业基地。建立跨区域产业合作联动发展机制,完善在产业转移、产业对接、产业合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促进产业关联度高的县(市、区)按照产业链分工实现集群发展。
22.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组织实施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多种创新主体竞争发展,产业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全部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鼓励大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成果或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入股,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财政和金融支持,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鼓励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孵化器等研发平台,建设信息服务、检验检测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企业开放。创新科技攻关管理和组织方式,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匹配资金链,由科技部门建立统一的科研项目库统筹管理,逐步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
23.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围绕我市重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院所高校组建燃汽轮机、油气钻采装备、电工专用设备、通用航空、石墨烯、储能电池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重大关键技术集中攻关。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和落实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推动应用技术开发及成果全面市场化、资本化。推进德阳市技术转移中心等转化平台建设。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支持发展科技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科技担保、科技债券等,建立科技企业与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联动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地方科技银行建设,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构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体系,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完善中国(德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运作机制,构建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体系。
24.建立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完善鼓励创新创造的人才机制,以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双百工程”为载体,探索建立引进初始创业人才及团队的政策措施,广泛吸纳市外境外人才投身德阳改革发展事业。加快推进旌阳区省级人才优先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力度,探索在企业建立人才工作联系站,构建企业人才工作网络。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探索建立适应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开发等科技活动特点的评价体系。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化力量设奖。开展企业股权激励、专项产品利润分成、项目承包责任等激励机制试点,探索科技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
25.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加强市、县两级部门信息中心机构和业务整合,防止重复建设。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化资源,围绕城市智能运转、企业智能运营、生活智能便捷、政府智能服务等,加快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加强信息通信高速网络和枢纽建设,提升基础信息服务能力,加快“三网融合”进程。组织实施信息惠民工程,促进信息消费。加快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两化”融合数字园区和示范企业建设,打造工业“云制造”基地和“工业云”服务平台。
七、完善全域开放体制机制
26.完善成德同城化体制机制。深化完善成德同城化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同城化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层次、全方位交流合作体制机制。编制完善成德同城化发展系列规划,加大同城化合作项目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共建共享机制和产业共兴发展机制。以成都-广汉-旌阳-罗江、成都-什邡-绵竹、成都-中江为轴线,进一步做强“三线”经济发展带。鼓励支持县域开展同城化合作,完善中江与金堂的合作机制,加快成德工业园区建设;深化广汉与新都、青白江的交流合作,探索建设“边界试验区”;积极促进什邡、广汉与彭州的交流合作。
27.拓展区域合作深度广度。充分发挥德阳在成都经济区、成德绵高新技术产业带的独特区位和产业优势,深化与成都经济圈、成渝经济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形成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区域合作扶持政策、奖励制度和利益共建共享、收益分成机制,鼓励支持罗江、绵竹深化与绵阳的全方位合作。加快绵竹德阿产业园建设步伐,深化环龙门山旅游合作机制,推进产业合作发展共赢。深化与援建省市、港澳台等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等经济区的合作发展。加大对口援建芦山、阿坝工作力度。
28.深化吸引投资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备案+审批”的外资管理模式。依法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抓住国家推进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的有利条件,积极吸引外资进入金融、教育、卫生、医疗、旅游、电子商务等领域。发挥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作用,创新承接重大产业转移方式,实行精准招商、延伸现有优势产业链招商,健全引进重大项目定期通报和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引资与引技、引智相结合,推动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企业来德阳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整合各部门力量,建立“大招商”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完善“招大、引强、选优”机制,鼓励国内外资金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建立项目评审机制和项目形象建设进度与落实优惠政策挂钩的双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实行全程代办、引导帮办,即报即办、跟踪督办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投资环境。
29.强化开放型经济载体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和扩区,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建设国别合作园区。推动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加工贸易承接地、外贸转型基地示范建设,加快发展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整合资源,积极推进德阳广汉国家高新区申报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德阳海关、检验检疫机构作用,积极推进口岸建设和综合保税区申报筹建。创新国内外市场联动拓展机制,用好“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等活动平台。积极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以品牌、技术、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综合竞争新优势,推进内外结合的专业市场建设,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友好往来机制,拓展友好城市交往合作渠道。
八、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30.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探索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和方式,深化监督工作内容,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及时总结监督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和优化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科学界定政府提请审议和向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范畴,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程序,加强对相关事项的调查研究,确保重大决策依法、民主、科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定期听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报告。
完善公民旁听人代会、常委会议制度和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深化“双联”工作,推动建立代表履职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
31.完善协商民主制度。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主体多元、渠道广泛、形式多样、协同贯通、规范有序、富有成效的协商民主体系,深入开展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切实把协商纳入重大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党派地方委员会直接向同级中共党委提出建议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更加活跃有序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发挥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
32.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监督委员会相互监督、协调运转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行村民议事会制度,完善村(居)民议事、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证、社区评议等制度,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总结推广中江村规民约经验。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推动基层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转变,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权责范围,剥离社区行政职能。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
33.加快建设法治德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努力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公共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推进依法执政,完善党委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各级党委决策权限,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核作为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健全党委领导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法规把关。
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探索执法重心下移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制度。
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全面推行审务、检务、警务公开、检察官办案制度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强化对法律活动的监督,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健全社会矫正保障体系。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九、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34.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力制约、权力公开、权力监督。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完善决策失误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用好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加强行政监察,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35.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形成反腐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实施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实行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廉政报告制度,开展市直机关和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派驻纪检机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在责任制考核中的作用。建立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责实录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全程记实制,完善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
研究制定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继续完善纪委向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制度,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及预警系统。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加强与组织、群工、信访、审计等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增强巡察实效。强化宣传引导,完善舆情处置,占领反腐倡廉舆论阵地。
36.深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建立健全改进文风会风、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治理“吃拿卡要”、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基层及群众等制度。完善“走建惠”工作机制,坚持用好台账工作法,大力开展“为民服务阳光行动”,继续办好“德阳效能”微博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介,大力开展网上群众路线活动。推动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大兴调研之风,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干部驻乡进村入户蹲点调研制度。完善机关公职人员“两岗三定”制度,全面推进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健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
十、完善文化强市建设体制机制
37.加强和改进文化管理。理顺党政部门与其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快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筹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制度。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涉事地方和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的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增强主流文化传播力。规范新闻发布制度。完善媒体自律机制,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
38.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支持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做强做大新闻传播阵地,支持市级新闻媒体走全媒体、集团化发展道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推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探索文化企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建立引导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机制,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支持民营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鼓励文艺人才、文化产品进入市场。深入挖掘三星堆文明、三国文化、德孝文化、红色文化、绵竹年画等各类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机制。鼓励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提高德阳文化软实力。
39.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农家书屋、体育健身等设施,推进“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试点,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坚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场馆的公益属性,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场馆理事会制度。
十一、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40.加快教育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现代法治教育融入学校课堂、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构建能力为重的教育教学体系,强化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教育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教育督导,推行中小学校督学责任区制度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教育助学工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教育入园儿童和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启动教师县管校用改革,实施校际协同共建工程,探索区域内学校整体推进机制。发展特殊教育,开展全纳教育模式探索、残疾人高中部(班)试点。加快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中高职衔接,开展职业院校产教深度融合试点,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对民办学校逐步实行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制度。
适时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招考分离、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健全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制度。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自主招考或注册入学,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范围和规模。试行中职教学“知识+技能”的课程设置和考试评价办法。
4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升基本医保支付能力和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提升医保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异地就医同步结算机制。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爱机制。
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健全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机制。实施社会办医促进工程,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允许社会资金直接投向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推行医生多点执业,允许境外国外符合资质的医师来德阳执业。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乡村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建立城乡家庭医生制度,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与差别化服务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实用、共享、安全的卫生信息网络体系。
42.完善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扶持创业优惠政策,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及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返乡、创业培训情况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调处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43.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建立企业欠薪长效监管机制,有效地预防、处置和打击欠薪违法行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改革。完善特殊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健全更有利于促进居民增收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落实税收调节措施,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44.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异地转移接续信息系统和领取养老金资格异地论证系统。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激励机制。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减轻中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提高统筹层次。探索建筑业、服务业以及新兴产业等行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增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等机制。推广“邻里乡亲互助会”试点,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进入救助帮扶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深化“以房养老”制度试点,健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综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十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45.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建立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加快完善社会治理政策,破解社会难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规范、道德约束、行政管理、民主协商和舆论引导等手段,协调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以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加快推动街道、社区职能转变,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平台到村(社区)、服务到人”。
46.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扶持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简化登记手续,逐步扩大直接登记范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科协、文联、侨联、残联、关工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加强智库建设,完善专家顾问团等制度,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新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大力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7.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风险评估工作全覆盖、法治化。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重点解决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尖锐问题,加快构建“网上网下”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化的群众诉求受理办理工作体系。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疏导调解联动机制。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关注网络民意,建立网上矛盾纠纷信息动态采集、实时研判机制,推动网上矛盾纠纷网上化解。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落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完善和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约访和包案化解制度。
48.深入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实行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建立健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长效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主动警务战略”,全域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完善分级分类管控、衔接接纳、安置帮教、校正疏导等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十三、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49.建立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市域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明确不同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完善生态功能区规划,科学划定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资源利用红线,建立耕地保护红线制度,推行红线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总体规划,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约束。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管理政策。
50.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自然资源普查,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支持绵竹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积极推进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实行差别化资源价格,使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跨区域城市饮水水源保护合作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区、森林(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加快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支撑体系建设,探索推行碳排放、排污权交易试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建立生态创建配套激励机制。
51.健全环境治理和保护的体制机制。构建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统筹协调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建立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加强地震灾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创新和完善环评机制,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和综合治理机制,建设雾霾天气监测预警平台,启动空气质量PM2.5数据监测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实行生态环境损害一票否决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严格环境执法,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区域间环境治理联动和合作机制。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积极申报建设国家节能减排财政综合评审示范市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市。
十四、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52.完善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建立市领导牵头负责机制,健全改革项目化推进机制,按照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目标制定年度改革计划,及时细化量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具体任务,明确各个改革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制定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健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重大改革事项,及时解决改革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重大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各级党委(党组)要围绕全市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工作实际,推出本地区本部门改革计划和项目,强化保障机制,狠抓责任落实。
53.强化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在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鲜明“好干部”标准和“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科学考核评价制度,对领导班子和干部实行分类考核,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聚集人才的体制机制,完善优秀人才引进、评价、激励、约束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实施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制度,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力度。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基层干部特别是镇村干部的教育培养,探索建立基层干部激励长效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
54.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鼓励各地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建立全面深化改革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两新”组织的作用,调动群众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推进改革。鼓励支持干事者,关心保护改革者。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宣传解读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政策,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汇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
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群策群力,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中国西部经济文化强市而努力奋斗!
中共德阳市委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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