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部地区率先单独组建清算与破产审判机构,成功审结了“中国二重双重整案”等一大批大要案,其司法重整“二重模式”被最高法院评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德阳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在国家级经开区设立分局和司法所;德阳市县两级政法部门办案业务机构均达到内设机构总数的80%以上……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创新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努力把编制配置到最需要、使用效益最高的地方,全市政法专项编制管理成效显著、亮点频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俞伟称,近年来,德阳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工作坚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创新政法机关内部挖潜和动态管理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方法,以“政策研讨”为导向,从“等靠观望”向“主动创新”转变;以“持续改革”为抓手,从“单一数量管理”向“精细化结构管理”转变;以“创新机制”为手段,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以“协调融合”为亮点,从“经验管理”向“制度管理”转变,逐步有效化解政法专项编制的供需矛盾,较好地促进了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和集约化使用,提高了政法机关工作效率。
2015年初,中央编办下发《关于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地方挖潜增效提供了方向和路径。面对新要求,我市机构编制、政法各部门积极互动,把牢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势和方向,形成合力创新管理新认识、新思路。一是加强和创新政法专项编制管理,有利于提高政法机关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能力,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是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在政法专项编制总量严控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创新管理来提高编制使用效能。三是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需要机构编制、政法各部门共同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性工作来抓,认真研究,逐步推进。
加强和创新政法专项编制管理,是保障政法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需要。我市以重在创新的理念为重点,优化编制布局、内部挖潜扎实稳妥,以“五个发展理念”为根本遵循,进一步转观念、转重心、调方式,加大政法专项编制内部挖潜力度,切实缓解了供需矛盾,实现政法工作全面提升、财政负担减轻、社会环境和谐等多赢局面。在实践中,全市公安、法院、检察和司法系统加大了围绕重点需求配置编制资源力度,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积极推动编制内部挖潜,使编制管理工作呈现出新气象。
加强和创新政法专项编制管理,是管住管好政法专项编制的需要。我市以重在协调的理念为核心,借势借力,引导和激发政法各部门内在动力,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政法各部门积极依托政策优势,主动创新求变,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一是进一步规范编制管理。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大部分县(市、区)通过修订司法部门“三定”规定来调整编制配置模块,保证改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二是进一步提升政法干部综合素质。近年来,充分利用新增政法专项编制严把“进人关”,招录一大批高学历、懂专业的人才,政法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得到改善;市直政法部门有计划选派年轻业务骨干到县(市、区)对口部门挂职锻炼,探索岗编分离管理新模式,有效加强和充实基层办案力量;注重通过岗位练兵、外出深造、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增强干警岗位技能、办案质量,提升效率;注重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办法,将干警晋职晋级、提拔使用与岗位能力素质结合起来,坚持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原则,充分调动一线办案干警的工作能动性。三是推进监督检查、政府购买服务跟进。重点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定期对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基础信息进行结构性分析,将分析结果作为优化结构和科学决策的依据,解决结构性超编、人员结构不优、基层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有效推进了政法编制工作的管理,尽力把编制配置到最需要、使用效益最高的地方。
“加大创新和挖潜力度,再提高编制使用效能。”俞伟表示,接下来,将在问题导向中弥补发展短板,在应对挑战中厚植发展优势,联动政法各部门主动创新求变,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优化政法专项编制布局,切实保障政法事业健康发展。(记者 张进才 实习生 舒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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