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待遇800余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7余亿元,统筹基金支付6.8余亿元,大病基金支付3.5余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人次30余万,医疗总费用4.9余亿元,统筹基金支付2.4余亿元,大病基金支付500余万元。覆盖范围广,报销比例大,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报销和大病补充报销比例达百70―90%。但一些重大特殊疾病患者医疗费用高昂,尽管基本医疗及大病补充报销力度大,病人自付部分金额仍然很高,一般家庭难以承受。市医保局积极做好医保工作,推进精准扶贫,针对部分患者,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更有效、更精准的医疗保险政策。
扩大报销范围
2016年1月20日,按照《关于规范特殊重症疾病门诊治疗的通知》(绵人社办〔2016〕13号)文件,新增了报销项目及标准,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具体如下:
一、各种恶性肿瘤。各种恶性肿瘤在门诊放化疗费用经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按照50%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在此基础之上将各种恶性肿瘤手术、放化疗治疗后的复查、免疫治疗、镇痛治疗及中医药治疗纳入了补充医疗报销范围。放化疗报销上限为每人每年1万元;以上4项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50%的报销比例进行补充报销,合计报销上限为每人每年1万元。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的相关检查、治疗、材料和用药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按照50%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比如说,罗某因慢性肾功能衰竭于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2月2日在四川省中医医院门诊进行透析治疗,医疗总费用22543.52元,基本医疗基金支付15449.33元,剩余合规医疗费用5970.39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2985.20元,合计报销18434.53元,减轻了罗某的经济负担。
三、肝、肾、骨髓移植术后。肝、肾、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一些诊疗项目及常规检查项目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按照50%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并且建立医保与定点药店药价谈判机制,药价低于医院的价格,实行了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预付制,参保患者自付部分由零售药店与参保患者结算,余额由定点药店垫付,极大的方便了参保患者,减轻了参保患者经济压力。
四、血友病。将门诊或住院期间输注血液制品、ABO血型及亚型测定、RH测定、抗体筛查的费用纳入了补充医疗报销范围,按照50%的报销比较进行补充报销。
五、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将门诊或住院期间输注血液制品、ABO血型及亚型测定、RH测定、抗体筛查的费用纳入了补充医疗报销范围,按照50%的报销比较进行补充报销。
血友病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的治疗依赖血液制品的输注,而输注血液制品费用较高,且伴随着血型测定等检查项目,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以前是属于全自费,一分钱也不能报销,给参保患者造成了较大的经济负担,将其纳入报销范围后,有助于改善参保患者经济状况,提高生活质量。
通过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并将这些新的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时向承担补充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宣传,组织商业保险机构学习,狠抓落实,加大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大病患者待遇及时兑现,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新增单病种药物报销
按照《关于将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和慢性丙型肝炎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定项管理的通知》(绵人社办〔2016〕12号)文件,将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朗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对丙型肝炎治疗进行规范。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是对中老年人视力危害极大的退行性疾病,可造成不可逆的视力减退甚至致盲,是影响50岁以上人群眼睛健康的重要原因。此病严重影响了患者生存质量,但治疗费用高昂(我国首个自主研发且唯一有效的治疗该疾病的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约6800元/支),极容易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为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市人社局及时制定了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认定标准及治疗计划,将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郎沐注射液)药品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5%的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5万元。根据临床治疗指南,除初始三个月外,一般为每三个月注射一支,一年总费用约为2.72万元,除去统筹基金支付,厂家补助,参保患者只需支付很少的一部分,完全满足了患者需要。
丙型肝炎呈全球性流行,可导致肝脏慢性炎症坏死和纤维化,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未来20年内与HCV感染相关的死亡率(肝衰竭及肝细胞癌导致的死亡)将继续增加,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危害极大,已成为严重的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根据目前的临床治疗指南,慢性丙型肝炎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治愈的,但治疗费用过高,导致大部分患者放弃治疗。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市人社局采取了以下措施:患慢性丙型肝炎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使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2b的,定点医院采取住院费管理的门诊治疗(日间病房)模式开具药品,药品费用按对应报销比例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采取日间病房治疗模式,也节省了护理费、床位费等费用,进一步减轻了参保患者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医保基金不必要的支出,这是一种创新的、经济的、科学的方式。
努力探索改善不足
我市各相关部门历年来都在关注着绵阳市的医保政策与日益发展着的绵阳人民的经济和生活水平相适应,并积极发现不足,探索解决办法,为百姓减负担,合理利用医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通过不断探索,不断讨论,出台了《关于将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药品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绵人社办〔2015〕137号),将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药品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根据临床治疗指南,治疗该病每年的医疗费用大约在10―30万元,巨大的经济压力打消了广大患者治疗的积极性,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的补助及定点医疗机构的优惠,治疗费用降低到了6―10万元,极大的减轻了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患者的经济负担。将参保人员因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产生的络氨酸激酶抑制剂药品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后,基本医疗保险按75%的比例支付,每个病种支付的限额为每人每年6万元,参保患者自付的治疗费用进一步减少,达到了精准扶贫的效果。通过不断探索研讨,不断改进完善,这一系列措施一方面极大的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让参保人员能够及时得到规范合理的治疗,提高生存质量,同时我们也在精简报销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对困难群众采取报销费用送上门的措施,这对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使得医保基金能够合理分配,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节省医保基金,精准扶贫,用到该用的群众身上,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这一系列措施正是在贯彻以人为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幸福绵阳,让绵阳人民感受到伸手可触的幸福,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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