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日,泸州成为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这在泸州历史上尚属首次。地方立法权从无到有,泸州市怎样获得地方立法权?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我市迫切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昨日是国家宪法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进市人大常委会,向读者解读地方立法工作。
积极筹备 促泸州市获得首批地方立法权
“得知设区市将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我市高度重视,强势推进筹备工作,并成功入列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泸州市人大法制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筹备工作组副组长雷正云说。
今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对《立法法》的修改。修改后的《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经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可获得地方立法权。得知这一消息后,泸州市委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把我市地方立法筹备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为争取获得首批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省人大授权地方立法的各项条件积极筹备,健全法制委和法工委,落实工作人员,清理规范性文件,梳理立法需求,拟订立法规划计划和立法程序制度等,在积极开展立法筹备工作的同时,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11月2日,我市正式向省人大常委会申报了地方立法权。12月3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市已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雷正云说,目前全省首批只有13个城市获得了地方立法权。
成立机构 为地方立法权的行使做准备
“一切筹备工作都围绕2016年出台首部地方性法规的目标进行。”雷正云说,从今年3月开展筹备工作以来,主要做了三件事,建设立法能力、梳理立法需求、拟定立法程序,这些工作都是为今后地方立法权的行使做准备。
地方立法,首先要有机构、人员来开展工作。今年6月—8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先后去厦门、成都、深圳等地学习,考察学习立法经验。4月中旬,市委同意市人大设置法制委员会,在明年初市人代会上依法成立。11月,市人大常委会又组建了法工委。法制委和法工委人员都具有法学专业学历和法治实践经验。目前,整个机构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地方立法权一旦开始行使,我市哪些规范性文件要进行立、改、废?这一问题早在筹备组成立后就在着手解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梳理立法需求,拟定规划计划,对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和整理。经梳理,未来5年,我市拟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制定9部法规,在环境保护方面制定4部法规,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制定2部法规。在综合深圳市、成都市两地做法的基础上,我市征求多方意见,编制了《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6年—2020年立法规划(初步方案)》和《泸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初步方案)》。
“泸州首次获得地方立法权,虽然筹备组工作人员都是司法战线的‘老将’,但以前都是依法司法,立法工作却是一项没有经验的重大课题。”雷正云说,立法工作程序的确定至关重要,筹备工作组借鉴深圳市、成都市经验,起草了《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代拟稿)》和《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代拟稿)》,作为我市今后开展立法工作的工作程序。这一条例和指导意见在今年8月21日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今年10月下旬,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了泸州市人大法制委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第60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了泸州市人大法制委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首部地方性法规 解决城乡建设与管理问题
“我市将力争在2016年出台首部地方性法规。”雷正云说,根据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要发挥好立法的主导作用,开展好首部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工作。结合泸州实际,我市确定即将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律法规,将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展开。
雷正云说,目前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市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违法建设突出,物业管理不规范,城市执法体制不顺畅等问题,正制约着我市的发展。经过大量的调研、座谈,并征求市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人员、广大群众等意见后,我市确定了首部地方性法律法规将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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