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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2017年十项民生工程出台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泸州网 2017/3/2







  ;今年,泸州市将对58.4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扶持82989名农村扶贫对象脱贫,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9000套……3月1日,泸州市印发了《2017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泸州市2017年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正式确定。十大民生工程包括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等各个方面。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8%

(图源来自网络)

  泸州市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劳务品牌培训188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8500人,对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2.77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8%。

  扶持82989名农村扶贫对象脱贫

  农村扶贫解困方面,要扶持82989名农村扶贫对象脱贫。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扶持5500名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支持边远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1006套农村教师周转房。

  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学杂费

  对58.4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为5.6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为2.35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计划为国家和省级地方试点地区25.83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

  制定发布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低限;为全市121420名困难家庭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8%,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20件民生实事

(图源来自网络)

  1、改善提升220公里农村公路,完成县乡道改造100公里、村道改造120公里。

  2、建成农村渡口渡改桥5座。

  3、改造3378户农村危房。

  4、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9000套。

  5、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670户。

  6、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7、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

  8、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报销。

  9、扎实推进全民预防保健工作。

  10、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2017年全面推进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现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 ;11、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2、在民族自治地区行政村全面实行学前双语教育(此项不涉及泸州)。

  13、对贫困家庭在教育卫生方面的特殊困难实行基金救助。

  14、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70元)。

  15、全面实现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

  16、实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城乡垃圾、污水集中整治建设行动计划。

  17、治理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390户农户。

  18、建设100个贫困村文化室。

  19、对贫困家庭发展产业给予贷款分险和基金扶持。

  20、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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