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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打黑除恶出重拳、下狠心 彻底铲除“拦路虎”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泸州新闻网 2014/11/24







  昨(21)日,泸州市集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暨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到明年3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暨社会治安专项整治。会议强调,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暨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表明的一个态度、一个承诺,是一项关乎全局、关乎民心的重大战役,必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委书记蒋辅义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雁,市政协主席喻双参加会议。会议在各区县设分会场,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进行现场直播。

  蒋辅义强调,持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和省委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这项斗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而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必须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这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现实需要,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更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黑恶势力不仅影响社会治安,而且破坏市场秩序,直接影响经济发展;我们必须出重拳、下狠心,彻底铲除影响和制约泸州加快发展的“拦路虎”。

  二是强化整治实效。对黑恶势力,必须以铁的面孔、铁的心肠、铁的手腕果断出击、重拳整治,切实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打出声威、打出实效。要打得“快”。从现在起,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开展深入的排摸调查工作,严格落实排摸工作责任制,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网络等有效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努力查找、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当务之急,要抽调精兵强将,尽快打掉一批“两抢一盗”、扒窃犯罪、吸贩毒团伙,端掉一批销赃窝点,追缴一批被盗被抢财物。要打得“准”。对可能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认真摸底排查,严厉打击六个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即严厉打击在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领域雇黑佣黑、实施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等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盘踞在各类市场、建筑工地等场所的市霸、行霸、路霸、货霸、砂霸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农村基层选举的家族宗族恶势力、非法宗教势力和各类乡霸、村霸、街霸;严厉打击隐匿在娱乐场所操纵“黄赌毒”以及聚集在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和车站、码头等流动人口聚集地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非法放贷、暴力讨债、“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严厉打击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要重点处置违法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严重扰乱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行为;着力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严肃处理阻碍、破坏重大项目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打得“深”。就是要深挖细查、顺藤摸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以最坚强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铲除一切黑恶腐败现象。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职务高低,不管在岗还是已经退休,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净化社会风气。对那些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一经发现,一律顶格重处。要打得“稳”。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依法办事。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党委一把手负总责,政法委书记具体抓,公检法司通力协作。各区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打黑除恶和治安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区(县)委书记负总责,各区县政法委书记牵头抓,各区县公检法司主要领导具体抓;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和派出所长是直接责任人。从现在开始,哪个地方黑恶势力猖獗、治安问题突出,必须启动相关程序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经费保障、加强舆论宣传。

  蒋辅义强调,当前泸州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项任务艰巨繁重,迫切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政治生态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上下痛下决心、鼓足干劲,全力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暨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为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清主持,副市长、公安局长封安安排部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暨社会治安专项整治工作。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在市上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市级有关部门及驻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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