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泸州市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维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詹勇,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权,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刘康,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绯参加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维荣作主题新闻发布。

一、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印发实施《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泸州市工作方案》《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防反弹”攻坚二十二条措施》等,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一是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实施工业炉窑污染整治、“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重点企业深度治理等。二是强化城市大气污染管控。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露天烧烤、柴油货车超标排放等专项治理。三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修订和“一厂一策”编制,将全市541家重点企业全部纳入管控,提升精准管控水平。2019年,泸州主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1.4微克每立方米,主城区优良(II级以上)天数为306天。
(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统筹开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持续加强良好水体保护,长江干流、赤水河、永宁河等水体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沱江水质稳定保持Ш类;重点攻坚污染河流整治,强力推进濑溪河、龙溪河泸州段水质达标。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印发实施《泸州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已完成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沱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900余个,正在开展相关监测。94个长江干流泸州段岸线利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通过省级验收。累计投入1.7亿元,完成主城区玉带河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和玉带河水质提升工程。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市16个规模以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完成规范化建设;划定10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019年,全市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5.71%,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2%。
(三)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印发实施《泸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2019年度实施计划》等。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完成重点监管单位和园区土壤相关监测工作,完成7个重点区域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启动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建成投运1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加快推进5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二、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
(一)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进一步加强。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21.42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9%。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泸州行动,加强生态脆弱区治理,保护修复长江岸线资源。完成营造林37万亩,实施森林管护357.89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1.47万亩;新增森林面积7.4万亩、森林蓄积43.04万立方米。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1.5平方公里,治理岩溶区石漠化面积50平方公里。
(二)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
2017—2019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0多亿元,实施生态环保类项目51个,累计新改建城镇污水管网560公里,实现城市截污干管全覆盖;建成12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8.3万吨/日,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泸州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已建成投运;主城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100%、95%,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三)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与甘孜、凉山、攀枝花、宜宾签订《四川省长江(金沙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联合预警、联合检查、联合演练、信息互通、联合监测、协同应对等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全市共建成1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50个网格微站、2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1个辐射自动监测站,预警监测体系更加完善;加快推进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二期)建设,成功举办“天府使命—2019年长江出川断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得到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
三、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
(一)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泸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络机制和环保重大案件联席会议机制。完善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配合完成《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细则》的编制。制定《泸州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将全市9.62万亩集体天然商品林纳入国家补偿范围。
(二)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有序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深化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成立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优化配强执法队伍,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1763个,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三)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进一步健全。
强化生态环保宣传引导,打造了全省首个污染处理设施微缩模型馆,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垃圾分类高校联盟、环境典型违法案例巡展等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0万人。泸州环保“绿芽”行动获评2019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品质之星”,被列入四川省首批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示范项目,先后获评全省、全市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加强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将155家企业纳入市级环境信用评价试点范围。
(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体系进一步完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全力配合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机制,采取“点球交办、预警通报、曝光典型、行政约谈、办结销号”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努力提升整改实效,变问题“痛点”为整改“亮点”。2019年,全市各级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老鹰坵市政排污口的整治成效在2019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作为全省正面典型予以肯定。
四、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一)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初见成效。
优化产业布局。强化生态分区管控,严禁长江沱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严控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调整产业结构。聚焦白酒、电子信息、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现代医药、航空航天六大产业,编制《泸州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大力实施白酒、电子信息、新兴产业三个千亿产业工程。淘汰落后产能。2019年,共淘汰印染产能1400万米、电机20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活动。暂停核准备案烧结砖瓦新增产能,关停退出落后产能企业16家,停产整改不达标企业14家,压减产能7.5亿块标砖。
(二)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初见成效。
积极支持企业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实现绿色循环改造,全年总投资5.18亿元,实施绿色技术改造项目24个,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降幅超过7%。积极推进泸州国家高新区、纳溪经开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实施锅炉窑炉电能替代项目,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勘探开发;中广核古蔺德耀风电场项目启动验收试运行,汉能沙湾充电站“光充储”分布式光伏项目竣工投用。
(三)绿色生活方式转变初见成效。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积极推进绿色出行,优化调整公交运行线路,增长运距,提高周转效率和专用道利用率。加快推进1个大型公交综合枢纽和5个中小型公交换乘枢纽项目建设,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20辆,主城区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32.5%。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将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着力推动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坚强的绿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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