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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带来发展强势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德阳日报 2003/12/12






    旌阳区的工业经济并非一路凯歌。今年1至5月,该区工业增加值比全市低9.5个百分点。对此,旌阳区委、区政府进行了认真分析:规模以上工业发展不快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工业下滑严重,而农村工业下滑是由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造成的,改革滞后已成为影响农村工业和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于是,区、乡两级分别成立了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吕世才、区长杨波挂帅,落实人员,明确程序和要求,坚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一厂一策,实现资产、债务、人员“三了断”,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完善土地、房产手续;同时,劳动、工商、税务、物价、卫生等部门全面落实对下岗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有人说,认清自身的优势,重点就明确了,突出重点抓主要矛盾,一盘就棋活了。旌阳区的工业企业,正是经历了伤筋动脉、脱胎换骨、强筋健体这样一个艰难历程,经济体制才有了质的飞跃;经济指标也是在全区形成了以民营企业为主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元化组合的区域经济新格局后,才一路飙升,企业也才有了活力。
  为构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做好企业改制等一系列工作,旌阳区委、区政府提出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总体思路,在1997年全区企业改制工作建立起的企业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档案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破立有序,逐步推进。为确保改制顺利进行,该区实行区级领导联系乡镇和重点企业制度,掌握全区企业改革进程,利用现场办公、调研座谈会等方式研究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企业改制工作被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从改制责任人每月工资中扣取责任金,以便将企业改制任务落实到人头。对企业改制中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资产出售或转让,加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等各方面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旌阳区已改制重点企业140户,占全部应改制重点企业97%,盘活国企资产2.3亿元、城镇集体企业资产6.4亿元。
  为筹措改革成本,他们一是采取变现国有资产,财政拿钱兜底,向社保移交离退休人员,转变国企、城镇集体企业职工身份等多种办法,来保证职工分流安置和铺平企业改制之路。同时,该区把民营企业引进企业改制当中,吸纳民间资金2.6亿元参与国企、城乡集体企业改制,为改制后的企业增添了活力。
  改制彰显无穷活力。旌阳区的企业经过“进有所为,退而有序”的调整后,多年困扰企业的债务重、产权不明晰、观念难转变、管理费用过高、人员多、机构臃肿、设备老化、劳动效益低等问题得到解决,实现了用工机制、分配机制、管理机制创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一大批规模以下中小企业茁壮成长。据了解,到年底,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将新增10户。而在49户未改制的乡镇企业中,有6户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有12户企业进入改制方案实施阶段,有13户企业进入改制方案制定和审批阶段,另外18户企业的改制准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刘  胜   陈德福
现实———麻烦不断的售后服务
  随着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各类家电走进千家万户,由此而来的售后服务纠纷也与日俱增。虽然,国家早已制定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通常称《三包规定》)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在日常消费中,有不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不诚信的经营者所侵害。
  免费保修不免费。
  案例:李姓消费者向德阳市消委会投诉称自己购买某品牌空调,厂家承诺3年免费保修,第二年发现质量问题,便要求厂家进行免费修理。可是,厂家称:其免费仅指上门费和维修服务免费,不包括材料费,一定要收取100元的材料费。
  点评:《三包规定》规定了经营者必须承担的最基本的“三包”责任,企业可以以自己完善的服务质量来对消费者承诺高于国家规定的服务,关键是承诺是否能兑现。上述投诉事件中,企业既然承诺免费保修,就应该兑现其承诺,如果只是部分免费,则当初就应该注明并向消费者说明哪部分要收费,哪部分是免费的,使消费者明明白白。在该投诉中,既然经营者作出了免费维修的承诺,又没有对免费的服务范围予以特别注明,就不应该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
  “终身维修”难终身。
  案例:2002年7月,消费者某女士购买某家电公司生产的饮水机,公司承诺“本机自出售之日起免费保修1年,终身维修”。2003年6月,消费者发现该饮水机有质量问题,要求维修时,已不见该公司的踪影,其先前向消费者承诺的“终身维修”也泡汤了。
  点评:“终身维修”本身就是一个概念不清、令人费解的词语,是经营者的终身维修义务呢,还是消费者享有终身维修的权利;是企业的“终身”,还是商品的“终身”。若是前者,那么就意味着终身维修止于企业消亡,假若是后者,企业是否能在市场上一直存在?芽从这例投诉来看,消费者在购物时,按照经营者的承诺,已付出了“终身维修”的厚望,结果往往是无法享受“终身”服务。企业承诺应该符合国家规定,明确承诺的项目,承诺能兑现的承诺。
  “包修”:只修理不退调。
  案例:消费者到德阳市消委会投诉称:购买某品牌洗衣机,对方承诺包修10年,一年后发生质量问题,经多次修理仍经常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多次要求厂家调换,厂家的回答是:“10年包修,只负责修理,不能退调”。
  点评:厂家的回答涉及两个问题:企业承诺10年包修期限,是否能履行这个承诺,若包修期内企业不存在了,岂不是又成了类似“终身保修”的空头承诺;通常称的“三包”,是企业承担对商品的包修理、包更换和包退货责任的简称,该企业承诺提出的“10年包修”,就意味着企业对三包责任的自动延长,如果是这样,那么在10年包修期内应按三包规定承担包修、包退、包换的责任。
探源———模糊不清的三包概念
  《三包规定》自1995年颁布实施已有8年了,其中售后服务的概念有待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三包规定》中均规定,在“三包”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消费者可提出免费调换或按规定退货的要求。其中,“修理两次”,是性能故障的两次呢,还是对同一问题的两次修理,或者是只要修理了两次,就能要求调换或退货。这些问题涉及各个法律、法规、规定的表述各有不同,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争议最多,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解释。
  企业提出诸如“10年包修”的承诺,是否视为该企业提出了高于“三包”规定的自律承诺?芽消费者应享受10年的修理调换和退货权利,还是仅仅是企业提出了10年免费修理的承诺?芽仍需明确规定。
  《三包规定》明确了“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但是,消费者经常遇到因企业倒闭,承诺不能兑现,销售方以“厂家倒闭”为由拒不履行承诺的尴尬情况。那么,若生产者单方面作出高于“三包”责任的承诺,是否可视同销售者也作出了高于“三包”规定,还是销售者只需承担国家规定的法定“三包”义务?芽
  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问题发生纠纷需要鉴定的,其检测、鉴定费用应该由经营者先行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这样,在形式上虽给予消费者以极大的主动权,但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不少问题,比如消费者向谁交纳担保金,担保形式如何,如何具体操作等问题。这些都需在实际操作中深入探讨。同时还应加大对企业不履行《三包规定》或承诺不兑现行为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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