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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理念塑造新形象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德阳日报 2004/2/3






    旌阳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连续多年保持了稳定的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水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近6年降到1.0以下;人口自然增长连续7年稳定在1‰以下,1990年以来,新生婴儿一孩率年年稳定在95%以上。该区群众生育观念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背后,是旌阳人为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人口环境所作的不懈的追求和努力。            
  旌阳区被市人口委纳入全市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区之后,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同行的先进经验、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发展趋势、群众对计生工作的内在需求,催生出了旌阳区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分级定改”的推进方案。
  “分级定改”是指县指导、乡服务、村(居)自治、组协助、户落实。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力求争取党政领导、加强部门协调、研究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导向和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为基层计划生育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并作好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业务指导;乡镇计划生育部门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科技药具、生育文化、生产生育和信息网络服务;村级组织切实担起组织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村民小组积极协助和配合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议事会搞好计划生育“三自”工作;家庭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要求自觉落实计划生育。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围绕“分级定改”方案的实施,以项目运作方式促成了新机制的建立和顺利运行。
  各级在实施“分级定改”方案的过程中,强化基础性改革、促进理念转化,按照一手抓整体推进,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一手抓重点突破,全力构造政策推动和综合治理的新格局。两年多来,全区上下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三项基础性改革方面加快整合、整体推进的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依法管理方面,突出抓好“一法三规一例”的宣传贯彻,着力增强计生队伍依法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干部岗前培训等制度,规范了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执法行为的相关法律文书和执法程序,公示了收费标准及相关根据,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杜绝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良作风和行为。
  几年来 旌阳区着力抓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计划生育组织管理形态,积极推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目前,全区203个村、57个社区居委都全面实现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目前,全区所有的村(居)委会都依法结合实际制定了合法的《自治章程》,累计印刷4万多册,并发放到户,同时制定印发《村(居)民自治议事会制》和《村(居)民自治村务公开制度》,使基层计生工作逐渐走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良性发展轨道。
  2003年以来,旌阳区计生局依靠计生服务、全面提升计生工作形象和工作水平,着力从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方便群众上下功夫,受到上级部门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好评。
  全区各级计生组织积极推行免费服务,对育龄群众实行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避孕药具、计划生育手术等多项证件免费办理和服务,累计为育龄群众免手术费90余万元;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兴办的福利院和敬老院,组织计生协会会员上门为孤寡老人服务,通过服务体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不断增强社区居委会保障功能,为城市居民和离岗、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办实事。全区各级计生部门狠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巩固和完善了县级计生服务站1个、乡镇计生服务站15个,98%的村建立了计生服务室;区乡两级计生服务站常年坚持1/3的力量、时间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下乡、进村、入户,为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咨询活动,每年接受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达到26万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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