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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良好环境 加大培育力度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德阳日报 2015/10/14






——市民政部门切实采取措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纪实

近两年,市民政局努力为社会组织搭建培育平台,创造优良政策环境,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活力,为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和提升我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着力发展示范性社会组织

完善基地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主导,社区居民互助中心、社会组织评估中心、社会工作者协会和义工协会4家枢纽型社会组织为支撑的“三中心两协会”的运行模式。针对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特点和社会服务的需求,科学确定了基地的孵化、服务、集聚、评估、管理“五大功能”和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两类重点培育社会组织。进一步探索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双培育”机制,保证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

加大扶持培育力度。对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场地以及办公设备和物业后勤服务。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项目申报、项目策划等系统培训和个性化辅导,提升其造血功能。同时为入驻组织提供政策咨询、社会组织评估、公益资源对接等服务。目前共吸引了12家社会组织入驻基地。

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孵化培育,基地内的多家社会组织已成长为能够引领全市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的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和服务社会的示范型社会组织。入驻组织发挥各自特长参与社会服务,设立了“12349”居家养老呼援中心,开展守护特殊群体儿童的公益活动,打造互联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组织义工公益服务等一系列亮点工作广泛开展,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群众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着力培育公益性社会组织

在着力培育发展示范性社会组织的同时,市民政局面向基层,找准村(社区)社会组织需求类型,把发展邻里乡亲互助会作为公益慈善组织在基层探索发展的重要内容开展推广引导,倡导群众互帮互助,营造慈善氛围,为当地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走出困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先试先行,整体推进。以“自愿、自治、互助”的原则引导罗江县部分村(社区)探索成立“邻里乡亲互助会”,在指导成立登记、引导健康发展、规范内部治理的基础上,罗江县邻里乡亲互助会数量迅速增长,作用发挥明显。同时,在总结罗江县邻里乡亲互助会的经验上,由市政府印发了《全市推广邻里乡亲互助会实施方案》。目前,广汉市已成立了7家邻里乡亲互助会,其他各县(市、区)正在筹备指导之中,全市邻里乡亲互助会累计达到133个。全市邻里乡亲互助会依法累计收到社会各界捐款163.9万余元,帮扶救助困难群众9109人次,发放资金及物资47.5万余元。

积极扶持,加快发展。创新登记管理体制,根据实际情况放宽会员人数、开办资金等要求,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直接登记和备案双轨制降低互助会准入门槛。通过向先期试点成立的部分邻里乡亲互助会购买照顾本村失能老人的服务项目,增强互助会自我管理、优化服务的能力。建立了对邻里乡亲互助会慈善救助机制,从福彩公益金安排100万元,由市慈善会统一对各邻里乡亲互助会上报的帮扶对象按照互助会章程开展救助救济。

依法管理,规范引导。组织互助会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参加了全市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指导互助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重大活动报告、财务收支、社会捐赠和使用等制度建设。督促建立互助会资金收支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定期以书面、短信等方式向捐赠人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并通过广播和公开栏向群众公开。

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市民政局通过构建“培训+购买服务+等级评估+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培育发展机制,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水平和服务社会治理能力。

组织高标准的专题培训。举办全市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全市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市本级、各县(市、区)社会组织负责人140余人参加培训。邀请西南财经大学知名专家教授,组织了2015年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全市1000多人参加培训,促进了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能力提升。

科学规范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市民政局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原则,自2014年首次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在评估工作中,结合不同类别社会组织特点,科学制定了7大类综合评估指标,培育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成立了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建了由党政机关、社会组织、法律、财会、审计等相关单位中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通过社会组织申报和自评、第三方社会组织评估机构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公示评估结果4个评估步骤,科学开展评估工作。将社会组织等级证明纳入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在开展民政领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中,优先考虑让3A级以上评估等级社会组织承接购买项目。2014年,共有19家社会组织参与评估,评出4A级社会组织2个,3A级社会组织11个。2015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该局将继续规范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试行政府购买服务。2014年,全市民政部门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和在民政业务范围内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共计约320万元,其中市本级176万元。购买过程中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公开发包、公平竞争、公正评审规范购买行为,加强资金管理,注重绩效评估,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为探索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取得了初步经验。

开展购买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成立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评审委员会,建立了评审专家库,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具体项目评审、项目中期评审和末期评审,对评估对象、项目完成情况、服务成效、服务满意度、财务绩效规范性、综合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在全面提升购买项目实施效果的同时,提升承接项目社会组织的综合能力。

目前,市民政局正抓紧时间进行《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机制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审议、上报工作,全面加强我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制度设计工作,加快推进构建“多元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记者 肖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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