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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绵阳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成效明显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3/2/27

2012年绵阳中支认真按照总分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要求,以金融改善民生、扶持社会弱势群体为重点,积极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困难妇女和返乡农民工等社会困难人员给予信贷支持,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全年辖内各金融机构共向10112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小额担保贷款60946万元,帮助和带动了33253名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创业和就业,其中:全市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813笔,发放贷款1558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000万元的194.8%,带动和吸纳了6754名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全市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8299笔,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36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5亿元的302.4%,带动和吸纳了266499名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绵阳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得到了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12年绵阳中支在强力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主动加强与市劳动社保、妇联、财政、相关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和解决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市劳动社保、妇联、财政、银监和相关金融机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贷款担保额度,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贷款最高担保额度提高到8万元,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担保范围。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小额贷款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和政策,建立了妇女小额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稳步推进,全力促进众多失业人员实现了创业就业。
二是加强政策传导,确保金融支持到位。我中支通过召开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金融联席会议和金融形势分析会等形式向辖内金融机构广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措施,通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听取承办金融机构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并根据总分行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和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意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支持力度,做到应贷尽贷。
三是强化系统推进,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有效性。积极协调辖内各金融机构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建立竞争性的金融服务体系,促使承办金融机构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服务水平;引导承办金融机构开辟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手续,改进服务方式,将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方便城乡失业人员就近办理贷款,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动态掌握金融系统小额担保贷款推进情况,引导和督促承办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办理程序,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服务质量。
四是建立配套机制,激励金融机构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业务。2012年绵阳中支认真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通过组织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多措并举积极推动金融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急需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根据绵阳资金需求情况,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资金倾斜,对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得力的农村信用社等相关金融机构给予一些政策支持。同时加强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对支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取得实效的金融机构优先发放支农再贷款和办理再贴现,不断提高承办金融机构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稳步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在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我中支与市级各主管部门大力开展信用社区的创建,实现信用社区、创业培训和小额贷款的联动。通过创建信用社区,进一步改善小额担保贷款运行的外部环境,促使信用社区建设与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的共同推进。2012年全市对绵阳市红星街等10个新申报信用社区进行了审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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