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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维权化积案 讨回欠薪暖民心――绵阳市总工会、人社局、司法局联合帮助52位民工成功讨回165万余元欠薪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4/1/7

联合维权化积案 讨回欠薪暖民心

联合维权化积案 讨回欠薪暖民心

   


绵阳市在开展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中,创新建立联合维权机制,有效整合总工会、人社局和司法局的优势资源,形成民工讨薪维权合力,切实维护广大民工合法权益。2014年1月6日,绵阳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在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来自绵阳、遂宁的梁伯丽、王伟、王艳群等52位农民工讨回165万余元欠薪并举行隆重的发放仪式。为此,拖欠一年之久的民工欠薪积案, 在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和市司法局三家联合办理下仅历时二十余天就成功结案。

来自绵阳、遂宁的52名农民工,绵阳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绵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绵阳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和绵阳某建筑公司代表以及各级媒体记者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欠薪发放仪式。绵阳市总工会副主席梁山、市司法局副局长奉光明等领导出席发放仪式。仪式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梁山主持。

  市司法局副局长奉光明同志在发放仪式上讲话。他说,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高度关注民工生活、生存和维权问题,当民工兄弟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社会各界和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总是伸出援助之手。由于高速发展的经济与现行社会管理的不相适应,导致包括建筑工地拖欠民工工资等社会问题出现。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工会、人社部门为你们提供法律保护,将通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整合法律援助资源、深化便民服务措施,一如既往地做好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的民工兄弟能够拿到拖欠工钱。同时也希望民工朋友们注意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务工过程中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留好工资发放单等依法维权的证据。

在发放仪式上,民工代表还分别向绵阳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分别赠送了旌旗,以表达他们深情的谢意!

2013年12月11日,梁伯丽、王伟、王艳群等52位农民工,集体到绵阳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反映求助,请求帮助他们解决在绵阳某建筑工地务工,被一小老板拖欠共计165万余元工资,长达1年之久,多次讨要无果,请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帮助的问题。因案情重大,涉及民工人数多,市总工会在家的领导都参加了民工的接待,市总党组书记副主席彭时荣,在了解完情况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制定方案,安排布置维权工作,并责成副主席梁山牵头,法律部负责,马上协调劳动、司法一道尽快化解矛盾,帮助民工维权讨薪。并将这一情况分别向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司法局进行了通报,三方共同派员组成了工作组,展开了联合维权。随后三方工作组分别召集民工代表、承建单位、小老板,多次到工会进行约谈,核实情况,进行协调处理。

工作组首先进行了人员分工,绵阳市总工会法律部委派徐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绵阳市司法局委派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林军(四川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共同负责此案的调查核实和协调处置工作。

经调查,这些农民工都是绵阳某建筑工地承担土建、钢筋、支模、外架等工程的几个班组民工。从2012年 2月份开始,他们被第三方劳务分包人曹某(自然人)等三名包工头招募到该工地务工,在务工期间,由于曹某等三人与该项目劳务总包的某劳务公司发生工程争议,劳务总包方与分包人曹某等私下协商,提前终止了劳务分包合同,曹某等人同意提前撤场。2013年3月曹某等人在农民工完全不知情、也没有结算民工工资的情况下,欺骗民工撤离了工地,并向民工作出支付工资的承诺,至今未能兑现。

承办人员先后多次与十多位民工代表、以及小老板曹某等以及承建单位负责人李总了解情况。经核实,曹某等人是该工地二工段3#、5#楼(土建、钢筋、支模、外架等工程)的实际承包人,在分包过程中,因与所挂靠的另一劳务公司负责人袁某发生争议,经销商进行了撤场工程结算,曹某等人在2013年2月份和3月份,以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名义组织十几个亲友到市委、市政府封堵大门,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曹某等人被绵阳有关部门列入建筑行业黑名单。后来经过有关部门调解,于2013年3月份形成会议纪要,后又于4月10日在相关部门的主持下达成有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的《和解协议》,由劳务公司在三天内,先支付曹某等人300万元劳务工程费用,主要用于解决民工工资拖欠。但曹某等人在拿到钱后,并没有支付民工一分钱工资,反而向法院起诉要求劳务公司和建筑公司多支付130多万元的工程款,法院判决仍按《和解协议》履行,曹某等人败诉后就动了歪脑筋,将130万元按比例分摊给各个班组,各班组民工非常气愤,正酝酿采取激进方式讨薪,后经其他民工指点,找绵阳市总工会帮助维权。

承办人员与民工代表经过反复沟通,首先要求他们理性和依法维权,阐明绵阳工会、人社局和司法局坚决支持他们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态度,在工作组同志的耐心劝导下,民工们看到了希望,情绪稳定,并承诺采纳联合办案组的意见和建议,绝不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希望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尽快帮助他们解决欠薪问题。

经过与承建单位负责人多次约谈,反复讲政策、做工作、进行欠薪责任分析,讲稳定大局。承建单位负责人主动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民工欠薪问题的处理。承建单位同时说明:由于前期劳务公司与劳务分包人之间出现工程结算争议,引发了极端事件,目前按照法院判决和《和解协议》约定,尚有320余万元工程款未付给曹某等人,他们愿意先行垫付。但承建单位与欠薪民工之间没有直接的用工关系,希望支付程序合法,因此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给他们出具支付令或限期支付通知书,承建单位即刻将民工工资直接垫付发放到民工手里。对于承建单位的积极态度,参与约谈的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3年12月20日,市总工会与市劳动监察大队、市司法局派员律师一道,在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前期调查核实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步骤,三方共同认为,目前条件已经成熟,证据链已经形成,尚待欠薪民工工资册最后清理审定后,绵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完全可以向承建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先解决完民工欠薪问题,劳务公司与分包人之间的纠纷再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2013年12月25日上午,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承建单位派员与民工班组长、民工代表一道,在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同对民工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名册,再次进行了清理。并报承建单位审核认可。此次共清理确认欠薪民工人数52人,欠薪总额额为1,651,506.00元。

2014年1月6日,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向承建单位正式发出了《限期整改指令书》,承建单位在接到指令书后,积极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备齐了165万余元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资金,并于2014年1月6日下午,在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和市司法局的共同主持监督下,成功组织了现场发放。

至此,一起拖欠52名民工165万余元的积案在市总工会、人社局和司法局三家联合维权下,顺利得到了解决,这也是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和司法局三家联合部署“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后的第一积案,有效地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 绵阳市司法局 法律援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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