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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法援有功绩 依法治国是契机――绵阳市召开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2020年09月24日 10阅读 来源: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3/9/2


为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总结表彰十年来绵阳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创新辉煌。8月30日,绵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

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市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群工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残联相关领导;市、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站点)负责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和受援群众代表;驻绵部队和媒体记者参加座谈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兴春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建民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绵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奉光明同志首先总结回顾了十年来我市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工作情况。自2003年9月1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以维护稳定为己任,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我市创新举措,在全省第一个将法律援助窗口引入惠民帮扶中心,实现法律援助窗口规范服务;第一个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民生工程,使法律援助工作从此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督查重要内容;第一个编创并实施《法律援助程序细则》,保证法律援助依法有序开展。

目前,我市已建法律援助受理厅11个,建立镇、乡(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82个,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人员发展到270余人,法律援助注册律师达到18人,每年市县两级财政法律援助经费预算超过200万元。十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群众36.32万人次,其中受理案件2.82万件。通过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38亿元。十年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后25次荣获国家、省、市先进集体,其中国家级6次、省级9次、市级10次,多次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绵阳法律援助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艰难发展历程。

会上,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梓潼县、西科大法律援助站代表就法律援助参与重大涉稳涉访事件处置做法、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援助服务、援助人尽业奉献和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等情况作了简要发言。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粟佩作为律师代表发言,受援群众代表在会上讲述了法律援助对他们的帮助和关怀,表达了对法律援助的感激之情。应邀参会的各部门领导就加强交流协作、通力配合,促进绵阳法律援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建民同志作重要讲话。任建民副市长指出,十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任建民副市长强调,我市当前正处于科技城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矛盾纠纷也将凸显,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要充分认清当前全市的形势任务,结合实际,打造绵阳法律援助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任建民副市长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要加强市县两级惠民帮扶中心和援助中心的窗口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打造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要将“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向镇乡(街道)以及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延伸,拓展村(社)法律援助联络员(点)建设。二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现有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就业就学、社会保障、民工讨薪维权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能够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三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要按照我市《法律援助程序细则》要求,综合案件性质和办案人员专业特长等因素指派承办人,严格审查承办人的资质条件,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要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四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要主动加强与媒体联系协调,通过各种新兴媒体,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手段和语言加强宣传,推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要与市委政府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相结合,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最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兴春同志作重要指示。

陈书记指出,法律援助情系困难群众,关系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光荣崇高的事业。十年前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标志我国法律援助进入法制轨道。十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各界、法律援助人和援助志愿者的共同努力和无私奉献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座谈会上各部门和代表的发言都很真切,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陈书记强调,在新的时期,法律援助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为贫弱者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和服务等方面还应有大作为。一要围绕中心、提高认识,全力开展法律援助,推进绵阳法治建设。广大法律援助人要增强责任意识,满怀真情,热爱法律援助事业,在维护贫弱者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加强法律援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弘扬社会正气,传播社会正能量。二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在办理农民工讨薪、征地拆迁、信访等重大维稳和涉法涉诉案件中,工会、住建、人社、信访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不得推诿拒绝,形成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合力。三要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做到应援尽援。要将各基层、学校、监所的法律援助站点职能职责进一步拓展深化,确保高效运行,将法律援助这项为老百姓维权释疑、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做精做细。四要加强组织保障,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纪念座谈会为契机,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要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拨付到位。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上,播放了我市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成果的汇报光碟;表彰了我市评选的涪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等15个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胡小君等30名法律援助办案标兵和涪城区农民工高开德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案等100件典型案例。参会领导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市司法局 法律援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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