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绵阳市落实2013年深化“大调解”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不断深化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机制建设,扎实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今年1-5月,全市各类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8435件,调解成功率97%、协议履行率99%,防止民转刑案件161件、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387件。
一、以推进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体系。针对各行业不断增多的新型矛盾纠纷,2011年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夯实“大调解”工作体系基础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通过强化与相关部门对接、召开现场会、年终考评等多种方式的推动推进,目前医患、交通、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15个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基本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范围已覆盖到社会生活各领域;在城镇小区、农村院落、车站、规模性市场(商场)、经济开发区(景区)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窗口4183个,进一步延伸了人民调解工作触角。近两年来,仅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就成功调解了市三医院、四○四医院与患者李加勇争议长达7年多、法院审理和多次调解未果、赔偿金额高达140余万元的医患纠纷,以及十八大前夕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指派的市中心医院与患者刘期全、权金顺死亡案等重大医患纠纷36件,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二、以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审核登记”为契机,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依法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结合审核登记工作对人民调解员队伍开展清理整顿,广泛吸收符合条件的社会优秀人士担任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改善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建立完善市、县人民调解员人才库,着力提高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市司法局建立了由司法行政系统、卫生系统、建设系统、交警系统、消协以及各法律服务协会等157名专业人员组成的调解专家库,指导和参与全市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市、县设立“名人调解工作室”47个,充分法律专家、行业知名人士和调解能手个人经验丰富、熟悉情况、个人威信高等优长,及时化解了一大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扩大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成为绵阳人民调解的一个品牌和一道亮丽风景线。
三、以“访调援三衔接”为推动,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机制。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人民调解与公安行政调解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市、县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相继成立人民调解室,在各基层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交警大队设立调委会。2013年1-5月,仅市交调委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7495件。同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与信访工作的衔接配合,加强与信访部门联系协作,目前访援衔接机制基本建立,访调衔接机制正在推进之中。
四、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为抓好,扎实有效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结合开展的“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四支法律服务队伍”,全员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行政资源的有机整合;采取集中排查、定期排查、分块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情报信息网络,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下,1-5月全市各类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5048件、预防纠纷4244件;落实领导干部“包县、包乡、包村、包案、包化解”工作责任,集中司法行政系统优势力量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大攻坚,今年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积案、难案、老案和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纠纷977件,彰显了人民调解围绕中心、服务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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