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经济总体平稳增长,实现全年预期目标,日前我市出台了《稳增长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根据《措施》,我市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推进省市重点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减少投资项目审批事前审查内容,提高审批效率;开展“入企结对帮扶稳增长”活动,对停产企业实施“一企一策”重点帮扶;加快实施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快推进特色集镇建设;积极发展旅游业,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不断壮大外贸经济;鼓励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努力开拓消费市场;全面落实农业扶持政策,壮大品牌经济;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抓产业谋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我市将加快重大签约项目落地,加快在建项目建设,组织开工一批新项目,对项目实施较好的区市县和园区,在安排项目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同时,加快煤矿企业复工复产进度,优先就近采购煤炭、水泥等产品,继续实施电煤调运“绿色通道”制度,鼓励境内煤电供需双方深化战略合作。我市还将积极发展旅游业,加快华蓥山等精品景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开展智慧旅游建设,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争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壮大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并全面落实农业扶持政策,对种植业、养殖业等达到一定规模的予以资金支持,同时发展壮大品牌经济,全面落实商标兴市和质量兴市战略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创建“华蓥山”优质农产品公用品牌,鼓励企业新注册农产品商标。
在金融产业方面,我市将提升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强融资对接,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放贷效率。另外,支持企业利用票据、信托等新型工具和股权、债券等资本市场融资。
减负担优环境,增强投资信心。《措施》要求,凡涉及生产经营、投资建设的项目管理、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登记和外商投资等行政审批事项,市县两级依法均可实施的,一律由县级行政部门实施。除中省明确要求以及经市政府确定的跨行政区域和统筹平衡的项目外,其他审批权一律下放至区市县,对不能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将行政审批受理环节或本部门服务窗口前移到区市县。对川渝合作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项目和其他重大项目全部纳入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保姆式”、“一站式”、“代办式”服务。
在电气保障上,我市积极争取扩大直购电试点范围,全力争取天然气用气指标,力促重点用气工业企业正常生产。同时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对注册成立3年内、生产经营正常、租用生产场地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50%的厂房租金补助。深入实施工业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计划,对年纳税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实行“一事一议”方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开展投资环境专项监察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作为等破坏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人员,重点清理涉煤行政事业、中介服务及培训收费项目,暂停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市、县两级设立的涉煤收费。
另外,允许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统筹地区可适当降低参保企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可按企业实际工资总额核定,但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
多举措扩内需,刺激消费市场。在刺激消费方面,我市鼓励企业利用“国庆”、“中秋”等节假日,开展商品促销活动,扩大消费需求。争取主办一批中、省大型会展活动,积极举办广安车市联展、家装建材、名优特产等展会,在场地租赁等方面给予补贴,以会展业带动相关产业较快发展。同时,鼓励宾馆、饭店等转型发展,开发新的消费品种,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对餐饮企业员工办理卫生健康证减免有关规费并可在市内跨区域使用,严格落实宾馆、饭店等与一般工商业用水、用电、用气同价政策。
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组织开展应季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进鲜活农产品进社区、进超市、进市场、进团体。对2014年市场交易规模首次上5亿元、10亿元台阶的给予市场促销奖励。
在涉及民生工程方面,《措施》要求,加快实施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程。以争取国开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贷款为契机,加快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抢抓百镇建设试点契机,加快推进特色集镇建设,争取更多集镇列入全国重点镇,优化城镇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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