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推动广安走在全省改革开放前列,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凡是涉及生产经营、投资建设的项目管理、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登记和外商投资等行政审批事项,市县两级依法均可实施的,一律由县级行政部门实施。除中、省明确要求以及经市政府确定的跨行政区域和统筹平衡的项目外,其他审批权一律下放至区市县,对不能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将行政审批的受理环节或本部门服务窗口前移至区市县。加快推进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程,健全市县政务服务网络体系,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完善并联审批实施办法,推行代办服务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牵头部门: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4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4〕29号)规定,除明确规定由市级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外,其他项目核准权限一律下放至区市县,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外商投资注册资本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扩权县(市)。将城市供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等权限内商品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审批权下放至广安区、前锋区。(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三、强力推进招投标制度改革
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开展网上招标、投标、备案和计算机辅助评标。扩大抽签招标适用范围。实施自主招标制度,由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招标代理机构职责,分级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实施招标标准文本制度,固化招标文件内容,统一招标文件编制依据、评标方式和标准。完善BT、BOT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建设条件、程序和建设方式。实施固定价比选制度,应急工程由市政府审批,按固定价比选方式招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目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的各区市县本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自主招标代理职责下放至区市县。(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积极推动财税体制改革
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发挥财政导向和杠杆作用,拓宽多元化筹资渠道,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目标。健全县级财政基本保障机制,加大县域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力度。支持扩大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范围。完善市区两级财政体制,广安区、前锋区所属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省与区按35%:65%分享,印花税和契税全部留归区级,市级不参与分享,促进财力向基层倾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五、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改革
支持金融创新,扩大信贷规模,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小微企业、“三农”项目贷款融资实行倾斜。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辖区内商业性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费率控制在担保金额的5%以内。企业贷款融资涉及市县两级的行政性收费,除工本费外一律免收;涉及市县两级的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标准的低限减半执行;降低中介机构不动产登记服务收费标准,延长贷款抵押物登记期限。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争取设立广安银行。推动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2015年底前全面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培育金融中介服务市场,规范金融中介市场行为。建立市与区市县、园区融资平台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资。推动产业基金、风投基金等私募股权发展,组建邓小平故里发展基金,扩大基金集聚效应。(牵头部门:市金融办)
六、深化城乡用地制度改革
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强力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流转。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管理方式改革。争取“水库水面”用地方式改革,实行水库水面用地只征不转。争取项目建设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高效利用土地奖励机制,严格执行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采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方式保障项目用地。(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七、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以县为单位统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培育规范产权评估中介机构。依托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全市家庭农场(林场、养殖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组织)2015年底前全部纳入信用等级评定和金融授信。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造,盘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除饮用水源之外的小型水利工程经营权。(牵头部门:市委农工委)
八、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和项目引进统筹,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加快煤炭、水泥等传统产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型住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发展总部经济、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支持发展小微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或园区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创新园区管理发展机制,赋予更多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加快园区升级发展,建设园区孵化中心、生产生活服务中心,将广安经开区培育成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区市县园区培育成为省级经开区。创新要素保障机制,破解资金、土地、人才等制约瓶颈,工业发展资金80%用于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产业园区拓展、产品市场开拓、企业用工培训等,争取更多企业纳入直购电试点。(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九、推进旅游体制机制建设
实施旅游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设立华蓥山旅游文化大景区、华蓥山大熊猫自然保护区,建设华蓥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落实区市县、园区发展旅游业主体责任,强化旅游部门职能责任,运用市场法则推动旅游大发展,完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打造旅游产业集群带。改革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增加带动就业人数、财税收入等考核指标。建立政府企业联动的大营销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安形象。(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十、构建新型城镇化推进机制
实行县级辖区规划负责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加快实施户籍制度、城镇建设用地、社会保障、行政区划、社区管理和投融资体制等配套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完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规模,依托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新城区,推动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充分利用资源、区位、产业等优势,打造一批经济强镇、旅游名镇、文化重镇、生态美镇等特色集镇,辐射带动城乡统筹发展。有序整合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资金,实施城镇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幸福美好家园”。推广使用新型建材,发展成套商品住宅,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规划局)
十一、完善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
广安区、前锋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武胜县、岳池县、邻水县和华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放当地政府管理。岳池县、华蓥市、武胜县航务(海事、船检)机构下放当地政府管理。区市县路政大队由当地政府管理。(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十二、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合理调整城乡学校布局,推行教师“县管校用”和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办学体制,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推行“名校+弱校(民校、新校)”等办学方式。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监测评估制度和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十三、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和管理体制。探索医疗卫生县乡村一体化改革试点,发挥县级医院的人才、技术、设备等优势,实行县级医院领办乡镇卫生院,拓展县级医院医疗业务,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推行基层卫生人员“县招乡用、乡招村用”和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审批和医疗广告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市县。(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十四、推动就业体制机制创新
将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纳入就业创业和就业援助的范围。将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转移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登记和监测统计,建立城乡统筹的人力资源数据库。整合区市县人力资源市场,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覆盖到农村劳动者,对开展“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资金支持。(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五、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完善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推进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即时结算。实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打破户籍界限,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精算平衡确定缴费水平,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改革,实现“五险合一”统一征缴。(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六、创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全面构建网格、村(社区)、街道(乡镇)和县(市、区)四级联动运行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整合信访、司法、大调解资源,立足解决实际问题,依法规范信访维稳秩序,建立完善信访维稳长效机制。创新维稳处突体制机制,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
十七、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综合配套改革
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选准考实干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完善谈心谈话、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届期考察、专项分析“五位一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体系。实行领导班子结构模型化管理,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实施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造就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政骨干力量。健全干部关心激励机制,将区市县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纳入市委评选表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范围,对园区发展达到一定规模、贡献突出的主要负责人,纳入县级后备干部管理,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或享受相关待遇。(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十八、构建广纳社会贤才机制
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通过公开选拔等方式,畅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加强干部人才交流工作,建立定期安排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到产业园区、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完善优秀人才引进、评价、激励、约束相配套的政策体系,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鼓励区市县、产业园区设立人才激励资金,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广泛吸纳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和国内高端人才到广安创业发展。(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十九、完善组织人事调配机制
进一步理顺党群系统、政府系统、园区、国有企事业人事调配和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成立市组织人事统筹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和领导把关作用,修订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形成“一个口子进出”的调配格局。(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十、建立纪律法制保障机制
加大执纪执法机关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愿改革、阻挠改革等行为,利用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搭车收费、违规设定前置性条件以及明减暗增、明放暗不放等问题,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秉持“支持改革者、宽容失误者、惩治腐败者”理念,大力营造“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先做不评论、做好自有公论”氛围,严格区分改革失误和个人违纪违法的界限,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造谣、诬告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改革的失职渎职行为。(牵头部门:市纪委、市委政法委)
二十一、实施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根据各区市县和产业园区在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不同特征,实行差异化下达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由封顶计分考核向上不封顶计分考核、静态考核向动态考核、集中考核向分散考核、等次考核向拉通排名考核“四个转变”的绩效考核机制。设立特别贡献奖,对区市县和产业园区生产总值总量、增长速度进入全省前15名或其他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增长速度进入全省前10名的以及其他贡献特别突出的,给予重奖。(牵头部门:市绩效办)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在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务实创新、追赶跨越,保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风雨无阻、昼夜兼程”的精神,推动广安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为迈入全省发展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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