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工作举措
●截至6月20日,我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152天,达标率89.4%,同比增长5.2%。
●全市12个河流监测断面中,有3个达到优质水质标准,占比为25%;9个达到良好水质标准,占比为75%。
●全市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上半年全市共采集水样21个,降水PH均值范围为5.62—5.84,其中酸雨样0个,酸雨出现频率为0.0%。
●全市8家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预计减排颗粒物3000吨、二氧化硫500吨、氮氧化物3100吨。
●深入开展“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累计排查重点点位3799个,排查出污染源3058个,完成整改1117个。
●中央环保督察环境信访问题239个,完成整改232个;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环境信访问题151个,已完成整改102个。
●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2件,处罚金额368.4万元。
6月27日,在全市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邓岗围绕我市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小流域治理“5+1”方案以及土壤污染防治等内容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我市对水泥企业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这项工作现在进度如何,完成后预计达到怎样的效果?
邓岗表示,水泥行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目前全市共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9家,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0条,年设计产能1550万吨。在产水泥企业虽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推动超低排放改造”的要求,我市将水泥行业烟气超低排放作为补齐短板、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工作来抓。1月16日至1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区市政府、水泥企业赴河南省考察学习水泥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赓即制定出台了《广安市水泥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在产的8家水泥企业纳入改造范围,在全省率先启动改造治理。对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市上给予资金奖补、错峰豁免、应急豁免等政策支持。
截至目前,8家企业累计投入治理资金6981万元,占总投入的35.8%。主要通过分级燃烧、自动喷氨系统、脱硫及高效除尘等方法实现超低排放。其中,两家企业完成改造投入试运行,5家企业正在实施改造,1家企业处于改造方案论证阶段,整体达到实施进度要求。全部改造工程将于今年10月建成投运,预计减排颗粒物3000吨、二氧化硫500吨、氮氧化物3100吨,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针对小流域治理的“5+1”方案重点内容是什么?
邓岗表示,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我市小流域水环境质量较差和工业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驴溪河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简称“5+1”方案。
“5+1”方案主要是对我市5条重点小流域即驴溪河、长滩寺河、酉溪河、西溪河、清溪河和新桥工业园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5条河流的整治措施主要包括对流域城区生活污水、乡镇生活污水、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河流内源污染的治理,新桥工业园区的整治主要包括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治理企业环境污染、实施园区环境监管应急能力建设等措施。
“5+1”方案实施完成后,将有效完善我市环保基础设施,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提升新桥工业园区环境质量及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土壤污染防治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施行,我市今年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要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邓岗表示,今年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是完成我市100个地块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的核查、外审并开展信息采集质量评估和风险地块布点方案编制,组织实施现场布点工作;
二是根据重点工业园区和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编制我市重点单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三是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重点区域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四是督促2018年度新增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并印发2019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五是根据农用地详查结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用地分类管控;
六是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
七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广安日报记者 龙俊帆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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