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近日,县政府制定出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将扶持20个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开展试点探索。
确定总体思路,明确目标任务
试点按照“政经分离,集体所有,市场导向,改革创新”的总体思路,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合作社章程》运营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开发利用各种资源、提供综合服务、发展物业经济、混合经营等形式,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不同实现形式。力争通过试点,试点村经营性集体经济收入不低于20万元。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实现集体和个人利益双赢。
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保障
一是项目支持。涉农部门到村的农业生产发展类专项资金,除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外,部分下划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办、创办或参股的合作社组织实施,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列入规划,加快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用地支持。结合村庄规划,优先安排村集体物业用地,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用于农村各类建设以及发展工业、商业、旅游、休闲等多种经营项目,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确权归村、组集体所有;三是资金保障。将中央、市级财政安排的扶持试点资金2000万元,对每个试点村按100万元标准进行补助。积极争取和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开展。鼓励和引导村民投资入股、金融信贷资金、社会资本投入到村级集体组织生产经营发展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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